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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团宠逃婚小媳妇

八零年代:团宠逃婚小媳妇

八零年代:团宠逃婚小媳妇

胖虫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4-08-21 17:45
热门小说《八零年代:团宠逃婚小媳妇》是作者胖虫倾心创作的是的一部很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阮小玉阎志豪,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你这钱不陪也得陪,苟大川也心知小玉拿不出来钱,所以他肯定会和你耗。”“你是无所谓,可以不给,苟大川也拿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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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第14章

苟大川回村去找林大梅,也就是阮小玉的远房表姐。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就带着林大梅再次来到了阎庄找村长。

林大梅一听拐卖妇女要坐牢,哪敢承认是买来的。

但要说没给钱,这一拍两散后,她就没得钱赚了,索性就说苟大川给了彩礼钱五块,媒人钱五块,因为是亲戚,所以她把这十块钱都寄给了阮小玉父母。

给了钱,那就是名正言顺的彩礼钱,就不算买卖妇女。

林大梅的算盘打的叮当响,她想,把钱说多了,阮小玉不嫁也得嫁了,按她现在这幅样子,连填饱肚子都难,赚到十块钱,那是做梦。

要是她不嫁,有阎家担下来,那样更好了,她和苟大川各赚五块钱,岂不是很划算。

反正入她口袋的钱,想拿出去,没门。

闻言,本就和这位八竿子打不到的表姐不熟,这会阮小玉更气了。

林大梅穿着红底白花的对襟外套,黑色的直筒裤,头上包着一块橘色头巾,五官周正,皮肤略黑,还有两朵平原红。

她的声音脆生生的,一听就是脑瓜和嘴都来得快的主,这种人就是嘴神,没有吃亏的时候。

现在想证明家里没拿钱那是不可能的,路途遥远,邮寄至少需要一两个月,而且还得保证父母在家,邮送途中没出叉子。

所以,这也是林大梅打的如意算盘,笃定她没办法证明。

有林大梅作证,苟大川的背挺的越直了。

“我就说我给过钱吧,这可是你表姐,村长,媒人就在这,你这下要给我一个说法了吧。”

“村长,我这妇道人家,为了填补家用,给人说说媒,牵牵线的,这都多少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这不是砸我饭碗吗?”

“本来是亲戚,我也是心疼我表舅他们,才给他们写信说给表妹找户人家,要是知道闹成这样,我也不自找麻烦了。”

林大梅看似自责,其实是在骂阮小玉好心当做驴肝肺。

“我还带了表舅他们的回信,信戳都有呢,你们看看。”

林大梅还真的把信带来了。

村长接过来看了看,递给阮小玉。

阮小玉直接无语了,没想到在这被人将了一军。

这下算是认证物证都有了。

有嘴也说不清。

这些人摆明了要坑钱。

见阮小玉不接信,村长还以为她不识字,便皱着眉说了信的内容,意思就是阮小玉父母确实同意了女儿嫁过来的事,还说全凭林大梅做主。

这还有什么可争论的,事情明摆着合情合理。

村里只要有解决不了的事,都会找村长,尤其是村里村外的人闹了意见,那更是找村长。

村长是一村之长,他必须管这些事,还得处理好了。

要不然也没人听他的。

当然,只要是处理和别的村子之事,他当然是护短的。

明着,一副秉公处理。

“村长,现在我不管阎志豪对这婆娘做没做过不要脸的事,反正这人我是不要了,带回去,我苟大川还不被人笑话死。”

“既然睡在他阎志豪的炕上,那就得他陪我十块钱。”苟大川可是把林大梅说的十块钱记住了。

这婆娘比他还心黑。

“事情都这样了,还能怎么办,哎,反正走哪都是找人家,既然阎志豪没有婚约,那小玉嫁给阎志豪也行,能有个落脚地,有口饭吃,也不枉他父母对她的用心,我也没算白忙活。”

林大梅一副全为了阮小玉着想的模样。

阮小玉真想稠稠呸她一团。

妈的,这是戏精本精吧。

书友评论
  • 红过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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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柔扛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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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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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柔扛刀者

    《八零年代:团宠逃婚小媳妇》是一部情节紧凑、胡说八道较少的作品。作者的细致描写和出色的连贯性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期待后续的发展和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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