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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

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

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

陈土猫  /  著 连载中
更新时间:2024-08-26 15:06
《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文章写得好,情节逼真,内容感人,温景陆彦深等人物描写的维描维绡,这样的现代言情小说被陈土猫写的堪称完美。主要讲的是:车子停下,入眼三楼层的大别墅,一个偌大的四方小院。这别墅放在城里也是相当惹眼的。温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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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陆老三20岁那年,偶然的一天,赌完钱刚出来,坐在街头跟几个兄弟吃牛肉面。

饭后一根烟刚刚点燃,便见着树下站了个眉清目秀的美人,穿着米色的厚外套。

“那不是周志强吗?”

“周志强?”

一看,还真是。

陆彦深饶有兴趣将目光落在周志强边上的姑娘身上,“那姑娘谁呀,长得有点意思。”

“听说周志强的女儿周楚楚不是他亲女儿,这次进城,把亲女儿换回来了”

“啧啧……亲女儿长得不错,是周志强的吗?”

“我看不像。”

几个男人一哄而笑。

虽然是隔壁村的,陆彦深倒也听说了这档子事。

面前的姑娘比起之前的周楚楚,无论是样貌还是气质,都甩了十万八千里,妥妥的大家闺秀。

周志强从温家得了一笔钱,到了镇上赌瘾犯了。

“你先跟你妈回去,我去赢两把,赢到钱就回去。”

陈碧琼拦不住,看了她一眼。

“你也等等吧,我要去还债,之前我们家买粮借了些钱,你在这里坐会儿。”

温景来到了陌生的小镇上,乖乖的等陈碧琼回来,丝毫没有注意到一道炙热的目光正盯着她看。

陆彦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每个抬眸,每个表情,甚至每个动作都在勾人。

这姑娘每一下都撞在他心巴上,撞得他心痒难耐。

陆彦深想上前想引起她的注意,碍于身边有人拉不下脸。

随手拿打火机点燃,往她脚下扔了个炮。

随着“嘭”的一声响,炸得温景大叫出声,花容失色……

小镇年前年后这玩意儿到处都是,陆彦深也没想到她会被吓成这样。

不过这姑娘,叫得也是真好听。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我不是故意的。”

陆彦深过去跟她道歉,温景见他的穿着,吓得更是毛骨悚然,脸色煞白。

她不是不知道,二流子才会这么穿。

陆彦深笑着过来,她连连后退……

“对不起,刚才是我扔的,我没有注意。”

“这样吧,你到哪里我送你,我帮你拿东西,我有车。”

“不用了谢谢你。”

“你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谢谢你了,真的不用。”

“你这人怎么这么别扭,我叫陆彦深,你呢?”

温景不说,他有些急,“姓周,叫周什么?”

陆彦深过去想帮她拿行李,由于太激动不由自主的上了手,温景不让,“请你把手松开。”

一推二就的,行李开了,里头的衣服,袜子,散落了一地……

气得温景委屈得哭了。

陆彦深几个损友在不远处笑得肠子都打结了,他尴尬不已,还想道歉,温景垂着眸子话也不跟他说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陈碧琼,认出她是隔壁陆家镇的陆彦深,陆老司令的宝贝孙子!

上前好一通巴结,最后热情的答应了让陆彦深送……

周志强和陈碧琼见钱眼开是真,但温景讨厌他也是真,一开始印象就不好,后来越来越不行。

——

这些掉面子的事,陆彦深不会跟温景说,他捡好的说。

“我经常去周家村找你,我们渐渐的有了联系,你父母对我很满意,我父母对你也很满意……”

千篇一律的故事,陆彦深编得没劲,温景却听得很有劲。

看来时间会改变很多,她以前总觉得自己除了杨青宇之外不会爱上任何人,没想到来得如此之快。

听着听着,温景睡着了。

陆彦深看了她一眼,深深的罪恶感。

她究竟是真的还是装的?

她真的不记得他是怎么把她强行娶回来的?

真的不记得后来发生的事?

陆彦深对她一直是有想法的,但是不敢碰。

这会儿人就在自己身边,他睡不着觉,去了趟洗手间。

……

温景一夜到天明,陆思墨早早的跑到楼上,“妈妈,太阳晒屁股了。”

“妈妈……”

温景看了他一眼,并未发脾气,只是摸了摸他的脑袋。

“几点了。”

“你这个时候都要跟我爸去园子里的,该走了。”

“园子?”

“你每天都要跟他一起去,你忘了吗?”

是吗,那是得去。

陆思墨连哄带骗让她和自己一起骑自行车去,村里的道路颠簸,温景骑得很快,村子里来往的人也不由得看向她。

温景不爱出门,嫁给陆彦深六年了,村里的人也有一大半没见过她。

谁都知道陆彦深的老婆是个怪人,虽然是城里来的,自小养得好,但却不是真千金。

可她愣是把自己当真千金了,目中无人,跟公婆都不怎么说话。

陆老板作为陆家镇最有钱的人,那是变着法的哄她高兴,但她根本不接招。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那谁啊?”

“你不认识啊?”

“我怎么会认识?”

“陆老三家里的。”

“哦,那个姑奶奶啊!”

温景不认识村里的人,但她耳朵不聋,加之骑得慢,所以听得格外清楚。

“当年不知道给陆老三灌了什么迷魂汤,还说要让孩子跟她姓,陆家两个老的跳得八丈高……”

这太夸张了,温景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做出来的事。

一路红着脸,车子停在了围墙围起的大院外。

陆思墨滴滴自行车的铃铛,“开门,是我!”

保安看他一眼,鞠躬,抬杠……

陆思墨带着温景穿梭在核桃园的小路上。

“妈妈,你慢点走,地上碎石子多得很,他们没扫干净!”

陆家是陆家镇的一个传奇。

陆彦深的爷爷陆司令,当年本来是安排了他一家进城,但陆老爷子不去,带着儿子和媳妇一起在这边种核桃,一种还种成了……

现在陆家镇的核桃成了西北远近闻名的特产。

陆彦深的爸爸陆成功在将产业交给儿子后,退了下去,现在开始研究养猪,母亲李明君在镇上搞了个服装厂,一家子都在做生意。

前些年人人都传,陆家的家业迟早败在陆老三的手里,却不曾想,结婚后陆老三奋发图强,将核桃园越做越好了。

陆彦深在核桃园有个单独的休息间,他午休用的,里头就只有一张桌子。

他有时候累了就会直接平躺着睡在桌子上。

书友评论
  • 绝不放手

    《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这本小说结构精巧,文笔流畅,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其中设置的小段子,让人感同身受,回味无穷。作者陈土猫的笔力了得,他的文学知识丰富,这样的作品让人对他的创作能力感到佩服。

  • 风月不相欠

    《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这本书巧妙地将现实与想象融合在一起。作者陈土猫通过精湛的笔力,描绘出一个令人神往的世界。主角温景陆彦深的形象鲜明,她的聪明和冷静为整个故事注入了强大的力量。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意者会被情节的发展所吸引,无法自拔。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魅力和故事。这本书充满了惊喜和感动,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获得深刻的思考和共鸣。《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是一部令人难以忘怀的佳作,值得推荐给所有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

  • 内吻、太疯狂

    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我对《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赞不绝口。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力。主角温景陆彦深的形象栩栩如生,她的聪明和冷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悬念和震撼,读者很难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种紧张感让人欲罢不能。作者陈土猫的文笔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他用细腻的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

  • 溯汐潮

    作为一名[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爱好者,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这么好看的小说了。通常情况下,这类文要么偏向主剧情流,忽视感情线的发展,要么过于偏重于感情线,显得离谱。但是《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不同,无论是剧情线还是感情线,都十分出色,让人看得特别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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