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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苏默恋爱长跑了七年。
她最落魄那会,是我陪着她熬过。
所有人都认为,她应该给我一场盛大的婚礼。
我也这么期待着。
可她却云淡风轻说:“不结婚,他也不会提分手,会当一只忠实的舔狗。”
但她错了,我提分手了,并且从她生活消失得干干净净。
她却疯了一样追来,捧着大束玫瑰和戒指,跪在地上向我求婚。
上完洗手间,我刚想进包厢,就听到苏默的闺蜜问她:
“你什么时候跟接受姐夫求婚呀,他这么好,你不赶紧抓住,到时跑了怎么办?”
她懒懒靠在椅背上,一双桃花眼微眯,勾起的嘴角带出一丝漫不经心。
“不结婚,他也不会提分手。”
我自嘲般扯了扯嘴角。
恋爱七年,我总是付出更多的一方。
她公司刚起步,每日忙得焦头烂额。
我便深夜通宵写方案,天大亮就去拉客户。很长一段时间,我的黑眼圈都没下来过。
她经常忙得忘记吃饭。我就给她做好一日三餐,送到她嘴边,甚至自己那份也没顾得上。
她的胃倒是被我养得好,我三天两头就要跑医院一趟。
她一句话说自己想吃城南的一家蛋挞店。我随手披了件外套,驱车三十公里给她买来,捧回来时蛋挞还是热的。
我以为我做这么多会感动到她,没想到,到头来她只会变得更加有恃无恐。
就连旁人也认为,理应给予我的付出相应的回报。
她却觉得,我不配。
似乎以为施舍的那一点点爱,就足够支撑我下一个七年。
我轻轻推开了门,屋里的人都瞪大双眼,看着我,怕我听到刚刚的话会生气。
只有苏默还是如常,不甚在意。
她很自信,我很爱她,不会离开她。
或许以前是,我渴望与她步入人生下一阶段,并且会为这句话与她闹很久脾气。
可现在,我的心情很平静,如一潭死水。
我淡淡一笑,拿起了包,朝苏默说:“回去吧。”
几个闺蜜松了一口气。
倒是苏默,眉头一挑,得意上几分。
她忙得很,从路上回来,眼睛就没离开过手机。
我瞟了一眼,认出那个聊天框头像,是她的白月光陆骁。
拥红堆雪的《七年舔狗离开,她疯了》是我近期阅读的佳作之一。情节流畅连贯,人性描绘细腻入微,让人期待后续的展开和结局的圆满。
楚然苏默在《七年舔狗离开,她疯了》中的表现令人难以忘怀。其独特的性格和丰富的剧情使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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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舔狗离开,她疯了》这本书充满了情感与温暖。作者拥红堆雪的文笔细腻而动人,每一个场景都仿佛跃然纸上。主角楚然苏默的形象鲜明,她的聪明和冷静让人为之折服。整个故事结构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情节穿插有趣,让读者欲罢不能。配角们也各自有着引人注目的特点,他们的存在丰富了整个故事的内涵和情感。这是一篇令人感动和陶醉的佳作,值得每一位读者品味和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