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嘴角微微一撇。
前面说骑着高头大马来娶她,其实不怎么羞愤,但后面又说那么多姑娘。
她有点怀疑,贾琛是否真的喜欢她。
“哼,几个还不够,还想要那么多,真是贪得无厌!”
“信里明明说多么多么喜欢我,结果在这里就是都喜欢了?”
“果然,男人不可信。”
秦可卿心情不太美丽。
然而,看到贾琛的下一段话,却让她心慌意乱:
【其他的先不说,就是不知道写给可卿的情书,她收到没有。】
【希望我的思念,可以跨过万水千山,传给可卿宝贝……】
秦可卿:“(=゚Д゚=)”
众女:“Σ(゚д゚lll)”
大瓜!
这绝对是大瓜!
贾琛给秦可卿写情书了?
写的什么呀?
思念跨越万水千山,啧啧,好有意思呢!
还叫秦可卿为可卿宝贝……嘶,好肉麻!
“啊,没脸见人了!”
秦可卿用被褥盖着脸,羞愤无比。
好好的写日记,说这个干嘛?
这东西是可以随便乱写的?
“千万别把原句写出来…”
“不然,我不得羞死……”
秦可卿重新看向日记本,整个人紧张无比。
贾琛要是把情书内容写出来,她无法想象自己会羞成什么样。
“登徒子贾琛,你最好别乱写!”
“算我求你好不好?”
或许是秦可卿话有作用,贾琛果然没有细写:
【首先希望她可以回信,也好让我心安。】
【毕竟相隔那么远,也不知道神都什么情况。要是贾蓉那小子真把可卿娶走,我不得哭死?】
【要是可卿不回信,我得派人回去,把贾蓉父子阉了!】
【只有太监,才能让人放心。】
众女:“……”
这个贾琛,多少有点霸道哈!
王熙凤点点头道:“这个琛哥儿,说话倒挺有气势,一看就很硬气,是个真男人。”
“不过话里的意思,蓉哥儿要去娶秦可卿?”
“贾琛口误吧,阉蓉哥儿就行了,关贾珍何事?”
王熙凤没往深处想。
觉得有些东西不至于。
只是秦可卿看见,却是更加坚信自己的猜想……
她嫁给什么贾蓉,一定是一场悲剧。
所以……
她不嫁!
不会嫁的。
就算嫁给贾琛这个登徒子,也不嫁给什么贾蓉!
哼!
等等……
她是不是不对劲?
【字数差不多够了,今天的日记就写到这里。】
【希望梦里,可以梦见可卿她们。】
贾琛的日记结束。
秦可卿松了一口气。
贾琛没写,这下放心了。
情书里的内容,她是真的怕别人知道
那太羞了。
都怪贾琛这个登徒子!
可恶,咬死他哦!
又回看一遍今天的日记,秦可卿这才把它收起来。
然后从怀里摸出一张信封……
上面写着:“贾琛亲启”。
她没写多少字,甚至可以说很少。
但这已经是她花一整天才写出来的。
想着里面有些地方不太对,可能引起贾琛的误会,但最后还是没改。
“就这样吧。”
“管他的,回信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
“睡觉,睡觉觉吧。”
“唔……有点睡不着。”
情书内容,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
作为一名喜欢[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爱好者,我常常遇到两类问题:有些小说情节流转匆忙,感情线若有似无;而另一些则显得剧情矫揉造作,让人难以接受。然而,读完《人在红楼写日记,众金钗爱意狂涌》,我发现这本书既没有流于俗套,又没有牺牲感情线来服务剧情。作者刀小刀在文笔上表现出色,流畅的叙述让人回味无穷。尤其是那些美好的小段子,如细水长流般温馨隽永,散发着令人陶醉的情感。我不禁要给它五颗星的评价!
《人在红楼写日记,众金钗爱意狂涌》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刀小刀的出色创作。
《人在红楼写日记,众金钗爱意狂涌》是一部情节紧凑、扣人心弦的作品,作者对人性的细致描写和故事的连贯性令人印象深刻。期待看到后续情节的发展和令人满意的结局。
贾琛林黛玉在《人在红楼写日记,众金钗爱意狂涌》中的表现令人难以忘怀。其独特的性格和丰富的剧情使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