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什么事了?”
陆大年过来的时候,看到几人围在一起,吴梅一身狼狈,双眼婆娑,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何甜甜抢前开口道:“没事,有人起不来床,赶不上村里出行的牛车,在怪我们不喊她起床呢,现在没事了,她已经知道自己错了。”
好赖话都让她说了,吴梅只能委屈巴巴的看着马文博不说话。
听到何甜甜这样说,陆大年也没有再追问。
有女人的地方,是非就多,只要她们没有闹得太过分,他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后她看向宋佳湘道:“温知青,你收拾好了吗,我带你去我叔叔家。”说完看向院里的几人道:“温知青,租了我叔叔家的房子,以后都不在知青点住了。”
“那怎么行,大家都是来下乡建设农村的,知青点的条件是简陋了些,温知青竟然知难而退,贪图享乐,毫无思想觉悟,还来下乡插队做什么?这不是胡闹吗?”吴梅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宋佳湘不住知青点了,温莹要她办的事情,她还怎么进行?
“吴知青,你可能不知道知青下乡是可以租房子或者建房子的,这不是没有思想觉悟,你若有钱,你也可以。”陆大年说道。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宋佳湘能救他三弟就给她开后门。
“那她给你们多少租金,我…我也给得起,我也要租。”吴梅连忙道。
“一个月11块,一年就是132块钱。”陆大年道。
以前的老知青也想过租房子,但村里唯一的空房子就是他叔叔家,还有以前的地主陆禀家。但因价格太高,都没有租出去。
“这么贵,乡下的茅草屋屋而已。”吴梅脱口而出。
陆大年皱了皱眉,他实在不喜欢这个吴知青,什么事情都喜欢插嘴,说话又永远不经大脑:“吴知青,温知青租的房子是几间红砖瓦房,还有院子,所以贵了点,如今村里已经没有空房子了,你若是也想搬出知青点就自己建房子。”
切……”吴梅冷哼一声,满脸不屑地嘲讽道:“我才不像某些人呢,就喜欢特立独行,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点臭钱一样!暖暖,你可得把自己口袋捂紧了,千万别到时候连房租都交不起!毕竟温家再也不会给你钱了。”
乡下的破房子,还那么贵,她可不稀罕。
宋佳湘都懒的搭理她,吴梅也不知道哪根搭错了,一言不合就提温家,还总是要跟她做对。
宋佳湘把东西搬出屋子,陆大年推来板车,直接帮她运走。
“暖暖,你可不能拒绝我去你那里蹭饭。”何甜甜拉着宋佳湘的手有些不舍。
宋佳湘搬走了,她可就一个人住了,想想都有些害怕。
“绝对欢迎。”宋佳湘答应道。
宋佳湘跟大家告了别,然后跟着大队长一起离开了知青点。
一路上,宋佳湘心情都很好。
她想着自己即将拥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心里就充满了期待和兴奋。
“大队长,谢谢你帮我搬家。”宋佳湘脸上露出感激之情,并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递给陆大年。
宋佳湘心里明白,支书一家都是善良正直之人。她还未帮陆大禹治腿成功,他们就竭尽所能的帮她,她不能将这些好意视为理所当然。而且,日后她还要在陆家村大队生活,少不了要仰仗支书一家人的关照,所以与他们保持好关系至关重要,巴结讨好也是难以避免的事。
“不用客气,温知青,这只是举手之劳。真正要说感谢的话,应该是我们感谢你,你能帮三弟治好腿,是对我们家最好的帮助,哪还能要你的东西啊。”陆大年拒绝道,心里对宋佳湘越发赞赏有加。
不过这种喜爱并非出于男女之情,而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欣赏与认可。
“不行啊大队长,来日方长,以后说不定还有很多事情需要麻烦你呢,你可千万别推脱。”宋佳湘笑容满面地坚持着,将手中的烟塞到了陆大年手里。
陆大年低头一看,发现竟然是大前门香烟。显然,宋佳湘是有备而来的。见此情形,他也不好意思再拒绝,于是笑着收下了这份礼物。
没走了几分钟就到了。
宋佳湘站在高耸的院门前,心情格外舒畅,门上挂了一个大锁,一看就很有安全感。
随着院门缓缓打开,宽敞而整洁的景象展现在眼前。进入院门后,可以看到两块宽阔的空地,分别位于左右两侧。正对着院门的位置,矗立着三间大瓦房,显得格外气派。而在侧边,则设有厕所和厨房,布局合理且便利。
陆大年热情地帮宋佳湘将行李搬到房间里,并介绍道:“温知青,除了主卧室那一间外,其他房间你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布置。这座房子是我小叔新盖的,他们才住了半年时间,后来我妹妹便接他们到城里居住了。所以,你完全可以放心地在这里住。”
宋佳湘满心欢喜地四处打量着,对这个环境赞不绝口:“谢谢大队长,我很喜欢这里!”
陆大年明白男女有别,不宜久留,于是礼貌地告别:“那就好,你先整理一下吧,我也该回去了。”
隔壁的家的李杏妍听到声响,好奇地走进院子,问道:“二嫂,你回来了?”
陆国海的妻子与她关系很好,她听到声音就立马过来瞧瞧。
自从她们一家搬进城里她们都半年没有见面了。
宋佳湘闻声从屋里走出来,看向来人。
她身着一身朴素衣服,但那精致秀美的五官却难以掩盖。看上去三十几岁的年纪,身材纤细,风姿绰约,韵味十足。
只是宋佳湘看她脸色苍白,估计常年患病。
她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说道:“婶子你好,我叫宋佳湘,是新来的知青,租用了这家院子,日后还望你多多关照!”
宋佳湘生得貌美,态度又谦逊有礼,李杏研一见便心生欢喜,笑着回答道:“原来是温知青啊,我刚才听到声音,以为是这家主人回来了,所以过来打声招呼,打扰你了。你安心住下,若有何事,尽管到隔壁来找婶子。”
昨日宋佳湘救人之事早已在大队上传开,李杏研一直很想见见这位英勇善良的女知青,没曾想她竟搬到了自己家隔壁。
这位温知青着实讨人喜爱,真不知哪家有如此好福气,能将她迎娶进门。
李杏研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儿子,虽说长得一表人才,可那性子实在太冷,也不太懂得讨女孩子欢心。而且城里来的知青,她们乡下人也不敢肖想。
《宋佳湘萧牧白》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宋佳湘的出色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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