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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朋友要求我在狗身上舔一口才肯给我一个机会。
我硬着头皮照做,成功地将她娶回了家。
本以后会跟她甜蜜生活一辈子。
谁知道,她竟然怀上了竹马的孩子。
就为了要胎儿的脐带血给竹马生病的儿子治病!
我已经三个月没回家了。
我甚至在庆幸,医院安排了我到A国进行这次学术交流,才不用在家看尽唐宛如的脸色。
刚和A国的专家畅谈结束,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
我接起,一阵劈头盖脸的声音差点刺破我的耳膜。
“向松!你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这么小心眼,你的心胸就这么狭隘吗?”
我冷笑一声,家里的老婆怀胎八个月,还不是我的种。
我能忍她到现在,世界上怕是找不到第二个像我这么心宽的人了。
“你到底还要躲着我多久?过不了多久我就要生产了,身边不能没人,你赶紧回来照顾我。”
唐宛如发号施令的声音就好像在吩咐一个仆人。
也是,这么多年来我可不就像一个仆人一样把她当成女王捧得上天。
我语气冷漠:“什么时候同意和我离婚,我就什么时候回去。”
这几个月来,唐宛如都会给我打电话,而我每次的要求都只有一个。
那就是离婚。
唐宛如大叫:“又提离婚!我不可能跟你离婚的,绝对不可能!”
“嘭”地一声,她又挂断了电话。
我垂头盯着地上的行李。话虽是那么说,可是我的交流之旅已经结束,医院也已经给我订了晚上八点的机票。
我必须得走了。
回国后,我去了好兄弟陈诚的房子里住,根本不想踏进有唐宛如在的家里一步。
陈诚的语气戏谑:“想不到也有你向松忍不了的事情啊!”
我懂陈诚是什么意思。
在他和我其他朋友的眼中,我无论什么事情都必须时时以唐宛如为重。她叫我往东,我绝对不敢往西。
私底下,他们都偷偷叫我舔狗。
其实他们叫得也没错。
因为我真的舔过狗。
2
唐宛如很难追,特别是我对她一见钟情的时候,她刚刚和竹马程新分手。
整日就泡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
我以朋友的身份靠近她,只为能多看她两眼。
那次,她又在酒吧喝吐了,迷蒙着双眼像我勾了勾手指,我像只听话的小狗走到她身边。
她搂过我的头,跟身旁的姐妹说:“这家伙喜欢我,一直不敢说。”
那时,我的脸涨红到了耳根,浑身发烫。
唐宛如撒开在我脖子上的手,一掌把我轻轻推开,又端起桌上的酒杯猛灌了一杯。
她的一个姐妹压低着声音:“她现在心情不好呢!”
我单纯地盯着她的眼睛问:“那要怎么样才能让她开心一点呢?”
她看了一眼唐宛如怀里抱着的一只泰迪,下一秒就把泰迪从唐宛如怀里抢走,塞到了我手上。
“让他哄哄你开心。”这个女人的声音充满着幸灾乐祸和恶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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