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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

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

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

忆初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4-07-31 17:52
《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是一部富有想象力的短篇言情小说,由忆初精心构思。故事中的主角周霆林落面临着超越现实的任务和冒险,展现了人类勇气和智慧的极限。这本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丰富的幻想元素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屋内慢慢静下来后,他叹了口气,像是终于下定了某种决心:“若若,再陪陪我吧,一段时间就好。”一段时间是多久,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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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3

自从决定和周霆开始这段关系,我脑海中曾设想过无数个分开的场景,有痛哭流涕,有歇斯底里,甚至是欺骗自己无事发生,但这些都没有,有的只是麻木茫然地接受这一结果。

连同身体和思想都是麻木的。

我们一如往常,吃饭,洗漱,最后相拥而眠。

床头昏黄的灯光照在他的眉眼上。

我心乱如麻,一会儿想一死了之,趁早结束。

一会儿又想要是可以永远和他在一起,甚至得寸进尺地想要是我们之间能有个孩子就好了。

周霆紧紧拥上来,抱着我嗓音低沉地笑笑:“最近胃口不好吗?怎么瘦了?”

我没有立马回答,他又埋头在我脖颈处蹭了蹭。

屋内慢慢静下来后,他叹了口气,像是终于下定了某种决心:

“若若,再陪陪我吧,一段时间就好。”

一段时间是多久,他没有指明,但我们心里都很清楚。

我突然就无所谓了,我想罢了,对周霆我向来没有什么底线。

三个月,正好也可以给自己一些慢慢接受的时间。

我翻过身捧起他的脸亲了又亲,他也很自然地回吻。

我们之间不用把话说明,因为对彼此都足够了解。

他明白我为他坦然地接受,为他沉沦,为他对所有痛苦都甘之如饴。

这三个月里,周霆不管再忙都会回来。

某天半夜起来去厨房找水喝时,发现周霆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抽烟。

银白色的月光镀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指尖烟雾缭绕,一眼就能让人看出他的疲倦。

像周霆这种喜欢隐藏喜怒哀乐,表里如一阴沉的人,你很难从他的表情中判断出他此刻的心情。

但每每他不悦时,我总能第一个察觉。

电话**突兀地打破了这寂静的氛围,我发现周霆谨慎地看了我一眼,我也识趣地捣鼓起手机假装很忙。

他可以压低了嗓音,可我还是能听到电话那端的女人正是林落。

“那个女人你还想留到什么时候?干脆结婚那天我的婚纱也让她穿好了!”

周霆严声警告她:“再来找她麻烦,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电话被毫不留情地挂断,我在外面心跳如鼓。

以前半开玩笑地问过他打算什么时候娶我时,他的默不作声犹如刀刀利刃,后面更是消失了三个月。

这无疑就是他给出的答案,不该妄想的事,最好想都不要想。

我深吸两口气,内心告诫自己不要自作多情。

周霆就是有这样的魔力,短短一句话就足以让对方想入非非。

我正准备转身回房间时,听到他嘶了一声,后面又骂了一声“艹”

我猜想可能是烟头烫到手指了。

有点好笑,但笑着笑着突然鼻头一酸。

即使他刚刚说了脏话,脱掉西装也和普通人没有两样,也总归不是我费力考个研究生,学习那些有钱人的项目,努力提升审美品位,竭尽全力包装自己能比上的。

我们之间的差距,不在于外表,不是屋内与屋外,是山脚到山顶,是白云和海底。

后来的日子他变得很忙,时不时就会有电话打来,是他的妈妈,对自己选的这个儿媳妇格外的满意,也对这门亲事格外上心。

但只能听到周霆淡漠地说:“嗯好,都可以,按你喜欢地来,我随便。”

等等。

结婚倒计时三天,他心血来潮非拉着我逛街。

不是,谁家情人胆子这么大?

他地发小兼好凶陆钦州每每见到我都要喊一声“嫂子”,而周霆从未表露过不悦,只是随意笑笑仿佛毫不在意。

我看在眼里,抱着这份小心思甜蜜一笑,嗔怪他乱说。

但今天仿佛是一早就被设计好的,我和周霆刚走进一家珠宝店。

一颗不大的粉色方钻瞬间就吸引了我的目光。

可这次我只是看了一眼,就快速收回视线,并没有开口。

如若换做以前,我只需简单撒个娇,这个戒指没过多久就会出现在我的手上。

但今天不行,往后都不行。

他马上就要拥有未婚妻的消息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三天后,他的手指上会有另一个女人亲手戴上的戒指。

周霆察觉到我的视线,走上前让柜姐拿出了那枚戒指。

还没等我拒绝,陆钦州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惊声喊道:“霆哥?嫂子?”

“钦州,叫谁嫂子呢?这么快就改口了?”

说话的人不是我,是从后面款款走出来的林落。

书友评论
  • 岁月流逝不再回首

    《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忆初的出色创作。

  • 大步向前跨

    《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这本书充满了智慧与勇气。作者忆初以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主角周霆林落的成长历程。她在面对困境时展现出坚韧和聪明,激励着读者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整个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一个转折都令人意想不到。配角们的存在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趣味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魅力。这是一部令人充满期待和感动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 洗眼喜你

    《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这本书展现了作者忆初细腻的笔触和扎实的叙事功底。他通过精心构建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将读者带进了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主角周霆林落的形象饱满而真实,她的坚持和勇气令人为之倾倒。整个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每一个转折都带来新的惊喜和挑战。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引人注目的特点和命运。这是一本令人沉浸其中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无尽的情感和思考的启示。

  • 静若繁花

    渐入佳境的[标签:小说类型]文,《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他爱我入骨》一开始让我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但随着故事的推进,它越来越吸引人,我忍不住追着看下去。这部作品展现了作者忆初的扎实文笔和出色的故事构思,是一篇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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