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遇见他,是在一楼的过道。一个男生被绷带包裹着左手,绷带缠成一个结挂在脖子上。他走路大摇大摆,身后跟着一群男生,远看像一个混混头一样。我心里好笑,手都这样了还那么拽。直到走近了,才发现是他。是上次在楼道里碰到的那个男生。
第三次遇见。第三次是在我的教室。午后和朋友从学校宿舍回来教室,在我回到我的座位的时候,瞥了一眼我的后桌,那个男生竟然在跟我的后桌坐着聊天,我的后桌是个学霸。
我平时很少跟他说话,因为他很少跟任何人说话。
我坐下,听到他们在讲悄悄话,“周南方!”我听到学霸提了我的名字,再听到那个男生问他,他学习成绩好不好?学霸说:“不好!”我心里直犯尴尬。
他们没在小声说话。我站了起来去扔了个垃圾,再回到座位的过程中,我忽然觉得脸颊发热,感觉到别人的注视。我没敢看,默默回到座位上。
然后下午,二堂课结束后,我和朋友杨姿去了卫生间,回来的路上,我俩比赛快步走。我走的很快,忽然,“嘿!”有个男生跳到我面前吓我一跳,我一看,是那个男生,我脱口而出一句“疯子!”随后拉着朋友**室了。回到教室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说不上来,有一种欣喜的感觉。
再然后,学霸给我塞来了一封信。我疑惑的看着他,他说:“蒋时初让我给你的。”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蒋时初的名字。我的同桌开始起哄,我不好意思的笑笑,打开了他的信。
周南方:你好!
再次你好,我是蒋时初。很冒昧以这样的方式打扰你。我很想跟你交个朋友,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你很与众不同,具体哪里不同我说不上来。但我真的很想跟你交个朋友,希望你能给个机会让我认识你,了解你。期待回信。蒋时初.
他的字迹很好看,干练利落。我感叹的同时不知所措。
“让我看看!”我的另一个好朋友沈安一边说着一边抢了我的信。
沈安是个明媚的大美女,跟她成为朋友真的是很骄傲。
她拿过信小声给我读了一遍打趣我,你打算回信吗?
我之前虽然收到过很多情书,但是从来没有回过信。
但这封信我莫名喜欢。我没有说话,脸颊红红的。
沈安似乎看清了我的内心,她搂着我的胳膊,“可他有女朋友!”
我思索片刻,没有说话。
沈安很认真的说道:“我认识他。蒋时初,他跟齐乐好了好久了。初中我转学去向华中学,和齐乐一个班。和齐乐玩的还算好,他们初中就开始交往了。齐乐家里也是知道的。他那会还去齐乐家跟齐乐的父母玩麻将呢!齐乐家住在苍巷道御池坊。家里有着两条街十多个铺面的收租,他爸爸也是做生意的大老板。”
我听到这里,想到了我的家里,我没有说话。自卑的人总是敏感。
上课**响了。沈安拍拍我的肩膀回到了她的座位。
最后一堂课是体育课。我们几个女生牵着手走去操场。体育老师是个个子高高瘦瘦的女老师,戴着一顶白色的鸭舌帽。体育课开篇第一传统,**报数。
报完之后,“全体都有,围跑道跑三圈,向左转,齐步跑!”
三圈过后,**报数,解散开始自由活动。
《我曾经到过最遥远的地方》这本书让人陶醉其中。作者既无一的文笔细腻流畅,每一个描写都让人感受到他的用心和情感。主角周南方蒋时初的形象生动鲜明,她的坚韧和聪明让人为之倾倒。整个故事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每一个情节都令人意想不到。配角们的存在丰富了故事的内涵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魅力。这是一本令人沉浸其中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不同的情感和思考。
《我曾经到过最遥远的地方》这本书充满了情感与温暖。作者既无一的文笔细腻而动人,每一个场景都仿佛跃然纸上。主角周南方蒋时初的形象鲜明,她的聪明和冷静让人为之折服。整个故事结构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情节穿插有趣,让读者欲罢不能。配角们也各自有着引人注目的特点,他们的存在丰富了整个故事的内涵和情感。这是一篇令人感动和陶醉的佳作,值得每一位读者品味和珍藏。
既无一的文笔犀利,故事情节吸引人,让《我曾经到过最遥远的地方》成为了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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