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不算矮,一米七的身高,体重也不到一百二。可耐不住秦遇珩又高又壮,一米九的人,浑身满是肌肉。
白榆缩在秦遇珩怀中跟个小手办似的。
秦遇珩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情绪面对怀中的白榆,昨日还对自己恶语相向的人怎么今日这么乖?
乖的仿佛是梦一场。
“阿珩?”白榆疑惑抬头,收手将人抱得更紧,语气带着讨好,“阿珩,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别不理我,我会乖的。”
扬起脑袋轻轻吻在秦遇珩唇角,白榆软声撒娇,“回家,我不想待在医院。”
待在医院白榆会有莫名的恐慌,是心底的害怕。
秦遇珩眼神复杂地看着白榆,这一刻他看不透白榆在想什么。
很乖。
感到不真实。
沉默半晌秦遇珩轻声叹气,哑声开口,“那回家吧,我背你。”
说着秦遇珩抓住白榆环在自己腰上的手让人松开,还未动手怀中的人传来激烈反抗。
“不要背,要抱。”
白榆边说边往秦遇珩怀中钻,手环在他脖子。
轻轻在秦遇珩脸上蹭蹭,低声咕哝,“要这样抱。”
抱小孩的姿势,也是分外暧昧的姿势。
秦遇珩大脑宕机,旋即苦涩一笑,“好,就这样抱。只要白榆乖,秦遇珩会宠着他道歉。
医院离出租屋有一段距离,两人没钱,只能步行回家。
白榆趴在秦遇珩怀中,闻着独属于男人的荷尔蒙气息唇角微微上扬。
也是遇见理想型了。
秦遇珩是他喜欢的类型。
很喜欢。
“阿珩。”白榆倏然唤道,抬手捧住秦遇珩脸颊,指腹在脸上细小疤痕摩擦。
“什么事?”秦遇珩淡淡睨眼白榆,随后目不斜视看着前方。
唇上传来温热触感,软软的声音传入耳畔。
白榆低声呢喃,“你不生我气了对不对。”
白榆都看见秦遇珩掩盖不住上扬的唇角,可面上却要装作冷淡模样。
strong男!
跟大狗狗一般。
不过就是这样的人谈起恋爱来才有趣不是?
秦遇珩紧紧抱住白榆,并未回答他的话,沉声开口,“别吵,回家。”
白榆哦了声,乖乖在怀中不吭声。
出租屋很小,一室一厅。
秦遇珩将白榆放在沙发上,一声不吭地拿起衣裳进卧室洗澡。
卫生间门关上那一刻白榆低声喊道:“阿珩,我头发脏了。”
白衣长发沾染鲜血,凄惨且美丽。
秦遇珩握住门把手动作一顿,手紧紧捏住关系衣服。
白榆还在软声撒娇,“阿珩,你帮我洗头发好不好?”
白榆很有自知之明,他一个脑袋磕破的人要是自己去洗澡洗头,下一瞬指定晕倒。
他承认自己不是一个乖的人,白榆有着自己的私心。
他想看秦遇珩这个大块头细心地给自己洗头发的模样。
反差感一定很大吧。
白榆承认自己就是喜欢秦遇珩的肌肉,那又咋了!
秦遇珩抿唇看向白榆,眸中闪过挣扎,最后败下阵。
屋内有一张躺椅,每次白榆犯懒都是秦遇珩帮他洗头发。
秦遇珩将长发打湿,小心翼翼给白榆**脑袋。
往往这个时候的白榆才是乖的,不会给秦遇珩难堪,安安静静。
白榆眨巴眨巴眼睛,舒服的要睡过去。
秦遇珩动作娴熟宛若经历上百次。
二十分钟后,长发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变回那柔顺乖软模样。
躺椅上的白榆已经睡着,睫毛倒映一片阴影,脸肉肉的,很乖。
秦遇珩失神地望着白榆,‘白榆,你乖一点好不好’,秦遇珩不受控制地摸白榆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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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榆秦遇珩在《要命!长发老婆太会撩》中的出色表现,让我难以忘记。他的性格特点和独特的剧情让我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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