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青天白日
看过书中剧情的她知道,今天这事儿对于莫刑来说是破天荒头一遭,也是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中唯一的一遭!
说起来,莫刑还是被她给连累了。
小说里她家穷的养不起人口,四岁那年,她就被卖给了丁家做童养媳,到了18岁这一年,本来应该和丁家儿子摆酒席圆房的楚怜夕,却被同村的人堵在野汉子房里捉了“奸”。
野汉子莫刑当月就被判了刑。
而楚怜夕则坏了名声,在丁家彻底沦为老妈子,包揽一切杂务、睡在牛棚里,还要没名没份被渣男糟蹋,后来孩子也丢了,被折磨疯送进精神病院。
最后接她冰冷尸体出来的还是被她连累蹲大鱼十年的莫刑......
屋外的吵嚷声越来越近,已经可以清晰听见每一句话。
“喜子,你媳妇儿真的跑这儿来了?你没听错?”
“哼,王会计亲眼看见的,还能有假?”
“诶哟,可真是不害臊,青天白日的,小媳妇儿钻进野汉子的屋子里,这是要干啥呢?”
“还能干啥?滚一滚呗!”
一句话引得众人哄笑不已。
“莫刑,开门!”
为首的年轻男人脸色铁青,几个大步走到小破屋的木门前,哐哐哐就敲了起来。
小木门被拍得摇摇欲坠。
仿佛下一秒那些人就要破门而入了。
一听外面那道愠怒的声音,楚怜夕就知道丁志喜到了。
丁志喜如今已经是镇上粮站的小领导了,正是他暗中策划了今天这一幕。
丁志喜一旦闯进门来,和众人一起撞见她和莫刑孤男寡女待在一起,那她楚怜夕偷汉子的坏名声就是铁板上钉钉子了!
一旦罪名坐实,很多事就再难挽回。
楚怜夕心中一阵寒意滑过。
她绝对不能任由事态按照原来的方向发展下去。
“莫刑,有没有让我偷偷出去的办法?”
小破屋一览无余,楚怜夕环视了三圈,也没能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
急得直掐莫刑的腰。
那些人有备而来,光明正大是出不去的,这就是一个困局。
然而下一瞬。
整个人忽然被莫刑拦腰抱起来。
莫刑人高马大,单手提着小女人,另一只手抓住床板一掀。
底下果然有个通道!
楚怜夕二话不说就钻了进去。
猫着腰,还不忘回头,朝着莫刑嫣然一笑。
小声说:“再见。”
看着纤细小巧的背影消失在地道里,莫刑眼眸深了深。
放下床板,迅速卷起带有痕迹的床单。
“莫刑,你给我开门!”
木门快被砸破了。
“是啊,莫刑,有话大家敞开了说嘛,你这藏着掖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楚怜夕,你个臭娘们儿,你以为躲在里面不出来就没人知道你干的丑事了吗?你个骚婆娘,给老子滚出来!”
身后一群好事的人一边起哄,一边等着看热闹。
丁志喜一张脸是又青又紫,脸色难看到了极致,有点下不来台了,只能加大力道敲那老光棍的破木门。
打小他娘就跟他说家里那个白嫩的小姑娘以后就是他媳妇儿。
可气人的是,这小娘们儿不让他碰!
这次那药水是他亲手下的,王会计说那药只会让人昏迷,他帮他把人哄进了这个小破屋,等把这门敲开,即便没有发生什么,可两个人躺在一起,那娘们儿这辈子都别想再翻出他丁志喜的手掌心!
可现在他一想到那女人真的跟糙老光棍滚到了一起,他这心里头又不乐意了,砸门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
咔嚓。
木门被砸出一个洞来!
对于我来说,《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是一部真正值得推荐的佳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感人至深,男女主角都表现得非常出色。感谢软桃冰茶的才情,写出了这么好的作品。
《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中的楚怜夕莫刑具有鲜明的个性,让人难以忘记。剧情中的其他角色也各有特色,使人记忆犹新。
楚怜夕莫刑在《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中的表现令人难以忘记。他独特的性格和丰富的内心世界,让我深深地被吸引。在后续的剧情中,他的发展让人期待。
《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是一部情节紧凑、胡说八道较少的作品。作者的细致描写和出色的连贯性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期待后续的发展和圆满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