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是黄缘小乌龟的小说叫什么?该书名为《末世之祖传金龟婿》,是一本以都市玄幻为背景的佳作,超人气大神黄缘小乌龟文笔不俗,创作的剧情让人看后流连忘返:等等,我突然想到了昨天晚上宛周给我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最初我们吃的那堆被他称作狗肉的肉。……...
《末世之祖传金龟婿》小说试读
我抽泣着说:「我才不后悔。人活着,并不只是为了活着。活着是为了创造意义,你又不是人,你怎么会懂?」「那你想创造什么意义?」我按着自己干瘪瘪的肚子,说出自己内心最大的渴望。「去基地整点烧烤、冒菜、火锅、串串、牛蛙、小龙虾。」小乌龟不再出声,我缠着它问:「你现在最想要什么?」「最想你闭嘴。」「那之前呢,有没有什么没有完成的心愿?」小乌龟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想回黄县。」那是它从小生活的地方,一千年都未曾变动过,唯独跟了我才开始东蹿西跑的。我睡意来袭,趴在枕头上,合上眼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等我到了基地,回归人类的生活后,就把小乌龟送回去。我花了五天的时间才走出这座巨大的死城,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甘甜的空气,这才有一种活过来的感觉。乡下丧尸没那么密集,天色渐暗,我找了一个比较干净点儿的屋子,把丧尸关在门外沉沉睡去。半夜里,一阵刺耳尖锐的猫叫声将我吵醒。一只绿幽幽眼睛的丧尸猫在窗户外面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忍不住摇晃小乌龟的盒子。
「它是不是看得见我?」
难道,龟壳现在失效了?我一开口说话,它拼命地撞击着窗户,显然是听到了我的声音。它一下又一下地撞击,满是裂纹的窗户摇摇欲坠,似乎在下一秒就会碎掉。而门外的丧尸也越来越多,嘶吼声越来越大,眼看门锁就要被撞开。窗户应声而碎,丧尸猫扑了进来,我当机立断掀起被子盖住它,然后提着小乌龟跳出了窗户。下一秒,门被丧尸撞开了。幸好,这里是一楼。我不敢回头看,迈开腿撒丫子往外面跑。越来越多的丧尸跟在我**后面跑,它们的速度比我慢那么一点点,但是架不住它们不是人不会累啊。我喉咙甘甜,双腿打战,被丧尸追赶到一个池塘边。我是旱鸭子,眼见它们就要扑了过来,我索性眼一闭,跳了进去。丧尸失去了目标,在原地打转。我快沉入池底,水面上折射出太阳的金光,一个看不清脸的身影向我游了过来,扣住了我的腰。下一秒,我失去了意识。7一阵馋人的香味将我唤醒,我费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往外走去。装着小乌龟的塑料盒子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它正在里面沉睡。这里的一切都保持着末世前的样子,整洁干净,甚至院子里还养了两只鸡。旁边的厨房里炊烟袅袅,香味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一个年轻男人正往灶里面添柴,两个锅里,一个烧菜、一个炖汤。「是你救了我?」我问。「恰好路过。」他说,「我叫宛周。」「谢谢。」他不是小乌龟。我有点遗憾,还以为小乌龟会变成人呢。宛周揭开锅,更加浓郁的肉香就从里面传了出来,我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自从末世来了,我到现在都没有吃过热乎乎的食物了。他舀了满满当当的一大盆肉端在桌子上,又拿了个勺子搅拌了一下汤。「还没熟,先吃着吧。」对于刚刚死里逃生的我来讲,这碗热气腾腾的炖肉就像是一个美梦一样,直到舌尖真切体会到那份咸香,我才有活着的感觉。宛周吃得很慢,他分了一盘用刀叉切割着炖肉,连衣着都像中世纪的绅士一样。他问:「你是从哪儿来的?」「黄城。」我没有隐瞒,又问他:「你呢?你看起来不像这里的人。」宛周顿了顿,接着道:「我刚从国外回来。」我瞬间脑补了他从国外回来后,刚好遇到丧尸爆发,就留在这个乡下院子生活。「这儿挺好的,我是从黄城逃出来的,里面全是丧尸。」他「哦」了一声,「你要去哪儿?」想到他可能刚回国不清楚这边的情况,我开口解释:「我准备往南边去,那边有人类基地。」我又试探性地问道:「你要和我一起吗?两个人的话,保障要多一些。」小乌龟的龟壳失效了,那我去基地的路上危险就更多了,如果能有一个盟友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宛周看了我一眼,似乎在打量我这小胳膊小腿的有没有合作的意义。他起身离开,我低下头有些尴尬,不和我一起一路很正常,毕竟我连一个丧尸都没有杀过。不一会儿,他连着锅把汤端了进来。打开锅盖,一股白雾般的热气飘了出来。他舀了一勺汤让我尝,我捧着碗,他舀出一块两个拳头大的肉放进碗里。白雾散去,碗里赫然是一个快成形的胎儿。我尖叫一声,将碗丢下,忍不住退后两步。想到自己刚才吃下的那两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肉,喉咙泛起一股恶心的反胃感。我惊恐地问道:「这些是什么肉?」宛周脸上依然平淡,他拿起另外的碗舀了一个起来。「紧张什么,一个没出世的狗胎就把你吓成这样,还怎么去基地?」「是狗肉?我以为,以为……」那个猜测,我不敢吐露出来。可即便是认出了地上的那个确实长着四条腿,有耳朵、有尾巴的,那阵黏稠的感觉还是散不去。想到自己居然吃了怀孕母狗的肉,顿时膈应得我冲到院子外大吐特吐。宛周递了一杯水给我。「我真的怀疑,你这么娇贵,是怎么从黄城走过来的?」在末世前有很多人把狗当宠物,但是家里粮食吃完了,人饿急了眼,那就有什么吃什么了。我也意识到自己此刻显得有些矫情,但却无法控制自己生理上的厌恶。去基地的路还有那么长,肯定还会有更多更危险的事情发生。食物、丧尸,每一个都是威胁生命的存在。失去了龟壳的庇佑,也失去了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食物。在去基地的路上肯定还会有荒山野岭,天气越来越冷,冬天也快来了。宛周拍着我的背,安慰道:「我和你一起去基地。」8今夜的月亮很圆,天空是雾沉沉的黑,一颗星子也没有。不远处的山林传来一声声狼嚎。我出门上厕所的时候,宛周穿着一身黑衣站在门口,和夜色融为一体。我有些担忧地问道:「这狼不会跑过来吧?」他问:「你害怕吗?」我搓了搓手,「有点。」他忽然笑了起来。当晚我睡得很香,连个梦都没有做,一阵敲门声将我惊醒。心脏猛跳了几下,一瞬间回想到了被丧尸和丧尸猫撞门的那一夜。我打开门,宛周一向苍白的脸上今天终于有了一丝血色。「准备出发。」我收拾完自己的东西,走到院子里,却突然发现那两只鸡不见了。宛周毫不在意道:「也许被狼叼走了吧。」我一阵心疼,到厨房接水时,却看到那两只干鸡躺在角落里,死得梆硬。喉咙处被什么动物咬穿,却诡异地一点鲜血都未曾流出。来不及多想,我将厨房里仅剩的菜刀别在腰间,背着两个蛇皮袋一步步艰难前行,还夹着一个装乌龟的盒子。一连几天,乌龟都不曾睁开眼睛。宛周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还披了一件黑色的斗篷,象征性地背了一个包袱。温文尔雅,看起来不像逃难,倒像是旅游一样。他冲我伸出手,「我帮你抱乌龟。」我摇摇头,不让他碰。他毫无心理负担地收回手,走在前面。累得想死,照这么走下去什么时候才能到基地啊?幸好,在我快累死之前,路边出现了一辆电瓶车,旁边还有两三只丧尸在晃悠。我咬着牙提起菜刀冲了上去,艰难地消灭了这几只丧尸。我在田间洗完菜刀,重新别在腰后,冲着宛周道:「你看,我把它们全消灭了。」对方投来一个赞许的眼神。电量满格,在乡间没有城市那么多丧尸,也没有那么多挡路车辆,加快了我们赶路的速度。开了整整一天,电瓶车倒下了,我颇为遗憾。在地图上看,明天再走一天就能走出这段荒山野岭。但今晚却不如昨夜的待遇,我们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荒废的小木屋。我甩了甩打火机,点上柴火。宛周有些意外,「你连这都带了?」我分了一包饼干给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是在电瓶车上顺的。不知不觉就养成了顺手牵羊的好习惯。不远处又传来一声狼嚎。我岔开话题,「乡下狼还挺多的,这一路都是,天天半夜吼,好像故意跟着我们一样。」宛周拿着一根小木棍掏了掏火,火星子溅起一大片。夜里很冷,只有一张小木床,还是光板的,连垫褥都没有。我把床挪到火堆前,留了一半的位置给他。宛周说:「你睡吧,我守夜。」床硬得硌人,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9宛周的声音富有磁性,他讲了一个西方狼人和吸血鬼的故事。每一个月圆之夜,被诅咒的人都会变成狼,开始厮杀人类。人类在接近灭绝的时候,举行了一种神秘的仪式,唤醒了古老的吸血鬼。人类为吸血鬼提供鲜血,吸血鬼保护人类的安全,和狼人战斗。吸血鬼喜欢杀死狼人的幼崽,并且吸血鬼后代只需要转换人类。所以到后来吸血鬼越来越多,狼人越来越少。为了维持平衡,人类不得已和狼人达成协议,再次举行仪式,所有的吸血鬼沉睡在血地。「这就完了?」我趴在床上歪着头问他,「好没意思的故事。
小说《末世之祖传金龟婿》 第6章 试读结束。
《末世之祖传金龟婿》网友点评
青萝楚歌:此书很好,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很有趣。人物的性格描写的也很鲜明,总之我很喜欢。就是我总想像不出那么俊美的男女主角他们长成什么样才能附合你描写的那样
心欲静而疯不止:作者辛苦了,被《末世之祖传金龟婿》这部小说虐哭了好多次。写的太好了,废寝忘食的看完,从来没有一部小说这么让我爱不释手,故事情节一扣接着一扣令人荡气回肠。还没看够就没了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