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小说《春闺公子穿越失忆 》是一本全面完结的佳作,梁二牛孟娇娇是文里出场的关键人物,“孟娇娇”大大脑洞大开,创作的故事情节十分好看:鹿鸣山中全是土匪,早前老头也是其中一员,只不过有了我,就金盆洗手,下山做生意了。江湖人最讲究道……...
《春闺公子穿越失忆》小说试读
我捡了个失忆书生作相公,他很俊俏,就是有点矫情。
糖醋里脊放多了醋。
「这才多长时间,娇娇就不上心了,果真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咳嗽时没有及时递水。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如今我缠绵病榻,倒是拖累娇娇寻找第二春了。」
我扶额,大哥,你只是染了点风寒。
恢复记忆后。
得知他是最年轻的刑部尚书,我连夜打包行李跑路。
却被他堵在床头,咬牙切齿道:「娇娇,你知道刑部有多少审问犯人的刑具?」
「你若敢跑,我不介意带你去见识一下。」
还没等我回答,这位向来清冷矜贵的刑部尚书猩红了眼眶,「娇娇,别丢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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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上了二十一世纪穿越大军。
特别一点的是——我是胎穿的。
穿越第二天,我就呱呱坠地。
彼时的我只是一个小肉团子,不会言,不会跑,亲眼目睹自己被奶娘狸猫换太子。
可怜兮兮的就这样被扔到了乱葬岗。
恰逢我爹进京买猪崽子,顺带把我捡了回家。
每回我爹喝醉总是嚷嚷道:「哪个天杀的,将小奶娃丢在大雪天,不想养就管好下半身的如意棒,再招摇过市,老子给你阉掉。」
老头这话说得不假,他确实是十里八村阉猪的好手,就是不知道阉人怎么样。
开玩笑,我知道他这是心疼我。
当初我被扔到乱葬岗,身上就裹着个单薄的襁褓,小脸冻得苍白,大夫直言没救了,他偏不信,将娶媳妇的家底交代出去,我到底是养活了。
只不过我没告诉他的是,当初我见是一大胡子彪头大汉将我捡去,我自觉放弃了求生欲望。
不要问,问就是,我爹长得太像吃小孩的了。
就这样我们爷俩相依为命。
凭着上辈子吃货的天赋,我将猪肉做得远近闻名。
糖醋里脊、糖醋排骨、四喜丸子、油炸猪里脊、猪肉炖粉条······
天南海北,八大菜系,慕名来的客人络绎不绝。
几年下来,在这惜福镇站稳了脚跟,倒也攒下不少家业。
不过我爹最近愁容满面,因为我年满十八还未出嫁。
这个朝代十四及笄后,就会有媒婆说亲,十六当母亲的已然不少。
我长得倒也不错,类似于林黛玉般弱柳扶风,恰好是读书人追求的佳人模样。
早年间,总有人爬上我家墙头大声吟唱,甚至还有书生许诺考取功名,定不负卿卿。
我扶额,难道这群人忘了『有辱斯文』这四个大字怎么写。
被骚扰到不耐烦后,我让小厮拉出一头活蹦乱跳的猪,当街表演宰杀。
开水烫毛、放血,开膛破肚,一气呵成。
总算将这些人镇住,绝了要娶我的心。
开什么玩笑,姐姐这辈子可没打算嫁人。
如今我有颜有钱又有闲,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我看上的是树后面的整片森林。
这有什么错,我只不过想给所有男生一个家。
小说《春闺公子穿越失忆》 第1章 试读结束。
《春闺公子穿越失忆》网友点评
彩扇题诗:此书春闺公子穿越失忆是我看过最好的一本,此时此刻,不知该表达这编小说灵感,以及感触我只能说太好看啦。
顾挽:超级超级超级好看,春闺公子穿越失忆这本书是我这几天以来,发现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让我看得下去了,我这个人看书特别挑剔但是这一本好入心,超级喜欢啊!!!!!希望后面的剧情会非常非常精彩,期待作者孟娇娇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