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骨枯》这是凤娆的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小说情节很生动!主角是凤娆听玉,讲述了:凤岚面色戚戚,“还有比在这里更痛苦的生活吗?”我有些不理解,即使她不喜欢作为王女……...
《万骨枯》小说试读
那天,是我及笄的前一天。
王姐主动找上我时,我刚暗杀了一个大官员,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遇到一个馄饨店,就点了一碗馄饨,坐在条凳上出神。
她就是这时候来的,八月的天气,初秋,明明还不是很冷,她却披着狐裘,端着暖炉。
金雕玉琢的人儿,连吐出的气都带着蜜糖的味儿。
与扎着裤腿的我和这个满是油污的环境格格不入。
然后她就是这么坐下了,没有一丝犹豫,没有金贵人娇气的表现。
王姐的头发很长,很黑,是气质温柔的女子,她笑起来眉眼弯弯,还有浅浅的梨涡。
她找到我,问我有没有继承王位的想法,她会帮我铲除异己,等朝堂安稳下来,再把江山都交给我。
我吃着第一个馄饨,听完直接噎着了。
我放下汤勺,假装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自称是我王姐的女子,“我想,你是认错人了,我只是一个武人罢了。”
在破烂不堪的馄饨店谈论这个国家的继承问题,王室贵族真的是很不一般。
她说:“凤娆,很抱歉,王姐到现在才知道你的存在,没有让你在王宫里生活得很好。”
我挑了挑眉,“王宫啊,我没有生活过呢,倒是听人提起过,那里很是富丽堂皇。”
她皱眉,可能是没有想到我是一个硬骨头,软硬不吃,也可能是纳闷,送到手的天大好事,竟然还有拒绝一说。
“凤娆,别再亲手杀人了,王姐会给你准备好一切,你不会再双手沾满鲜血了。”
我搅动汤的汤匙顿了顿,看来她是做了万全的准备才来的。
她说:“自私一点来说,我不想过每天都战战兢兢的日子,每天都呆在牢狱一般的地方,凤娆,你比我有野心,我能看得出来。”
“你比我更适合这个位子。”
我没有直接答应,也没有直接拒绝,而是拿起自己的东西,转身就走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她还是会再来找我的。
其实,今天杀的那个人,是我被派出去暗杀的第一个人。
训练那么久,今天真正成为了刽子手。
把刀没入他油腻的脖子,温热的鲜血四下飞溅,糊在了我的脸上。
我抹了把脸,有一瞬间的怔忡,原来,杀人是这种感觉。
心脏酥ᵚᵚʸ麻,耳朵根本听不见任何声音,身体自动安排着后续事宜,直到离开,看着走水的房屋。
所有的声音才一并灌入自己的耳朵,震得耳膜发疼,手指蜷缩。
走了一个时辰,我才回到住处,当晚就发起了高烧。
直到听玉打开我的房门,才让几近失去求生意识的我活了过来。
“你会习惯的,凤娆。”
这是他第一次安慰我,却说了令人作呕的话。
我抬起胳膊,挡住想呕吐的嘴巴。
“他的血,是热的。”
我的声音嘶哑,像火灼过一般。
听玉打开窗户,微风拂起床上的帷幔,“你不振作,下一次,你就会感受到自己的血,原来也是这么热的。”
“是你,找来的王姐吗?”我任由眼泪划过脸庞,麻木地开口。
听玉转过身子,走到我的床前,“这是你不该逃避的事情。”
我转过头,“我以为,你把我带回来,我就可以远离他们。”
“我只需要杀了他就好了。”
“你身上始终流着他的血。”
我立马坐了起来,红着眼眶,一字一句告诉他,“别说了,我恶心。”
听玉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好像有万千言语对我诉说,又好像空无一物,只有对我深深的怜悯罢了。
我躺下,把头转过去,“别这么看着我。”
“你走吧,我想睡了。”
如果母妃看见自己这副样子,估计又要疯了吧。
她有时清醒的时候,会把自己和我收拾的干干净净。
把我抱在怀里,哼唱着好听的儿歌。
疯了以后,就会打我。
直到我的身上血肉模糊,她才会停下来,看着自己的作品,咯咯直笑。
坑挖好了,我把她推了进去,立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墓碑,写了一排歪歪扭扭的碑文。
我对着墓碑磕了三个头。
母妃,我走了,不走就要被饿死在这里了。ᵚᵚʸ
等我回来了,我会给你打造一个超大的棺椁,让你舒舒服服躺在里边。
我知道,你最喜欢父王了,到时候让他陪你好了。
离开冷宫,我就一直在繁华的街道上乞讨。
我太小了,没人招**活。
我一般都向面相好的小娘子们讨要东西,她们最是心软,说两句好话就会给我些吃的。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一个多月,有一天,我照样乞讨,就看到了一个人。
他好像天上那皎皎明月,又似神临人间。
我拿着自己的破碗,跌跌撞撞走到他的面前,高高举起,“这位俊美的公子,给些吃的吧?”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直接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往前走。
或许是因为他的手太大太温暖让我感到安心,也或许是莫名的信任,让我觉得跟着他走,会有美好的生活。
总之,我跟着他来到了一处宅邸。
院子里,都是和我一般大小的孩子。
她们和我一样,都是穿得破破烂烂的,眼睛里早已失去了这个年纪该有的光芒。
小说《万骨枯》 万骨枯第23章 试读结束。
《万骨枯》网友点评
一人独醉:万骨枯此书超精彩,看了上一章想下一章,故事情节超紧张,女主和男主这一难度过后会更幸福,希望作者给个好结。
韬韬不绝:万骨枯这篇文章,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达到了我等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