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历史小说《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是一本全面完结的小说,主人公朱云董若兰的故事读起来超爽,喜欢此类作品的广大读者朋友,千万不要错过大神“岭南雪”带来的吸睛内容:他们带着朱云小伊来到船后,随着幕布的拉开,一道金光冲天而起,让朱云几乎失明,船舱后面满……...
《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小说试读
第17章
“动手吧。”
朱云双目紧闭,等待着那把闪着金光的利刃割破喉咙,然后哗啦啦血流如注。
“你媳妇我已经替你尝过了,很香、很美、很润~~~”
魏忠贤满脸横肉颤动,示意袁崇焕动手。
“奸臣,该死!”
短刀在袁崇焕手中闪着寒光,却并未刺向朱云,而是刀锋一转,脱手甩向持剑威胁紫燕的太监,将其当场穿了个透心凉。
杨若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发堆里掏出一把簧轮手枪,朝天就是一枪。
金銮殿外,顿时喊杀声震天。
马蹄踩踏地砖的声响不绝于耳,无数骏马正在疾驰而来。
“砰!!!—————————————————”
金銮殿金碧辉煌的大门瞬间被军马踏破——是关宁铁骑,大明最精锐的特种兵。
他们毫不吝啬手中的马刀,肆意砍杀着见到的所有太监,顷刻间金銮殿变成屠宰场,刚才还嚣张跋扈的太监们顿时鬼哭狼嚎,还没来得及四散奔逃,就结结实实挨了数十刀,去西天见了如来佛祖。
马蹄哒哒,刀影萧萧,血光染红了金銮殿,只剩下魏忠贤和朱由校瑟瑟发抖。
朱云赶忙上前给紫燕松绑,由于被捆的太久,紫燕全身酥麻,软泥一样倒在朱云怀里。
“昏君,你该死!”
杨若兰夺过鬼头刀,直直奔向朱由校。
“我我我我我可是皇帝!”
朱由校整理衣冠,挺胸抬头,还想抖一抖皇帝的威风,却被杨若兰一个刀背拍蒜一样拍在地上。
“杀了他,好姑娘,杀了他,当年就是这狗皇帝下令杀了你爹,你爹是个好官,我我我我我可是一直在给你爹说好话,可是这个昏君他不听啊。”
魏忠贤狡辩道,反倒引起了杨若兰的注意。
对于有着比朱云更强大的倾听心声能力的他,魏忠贤的话简直就是班门弄斧。
“找死。”
杨若兰话不多说,一切恩恩怨怨尽在不言中,啪嗒一个刀背将魏忠贤拍在地上。
此时,妃子们也闻讯赶到。
“姐妹们,吃了这两只老狗!为姐妹们报仇!”
妃嫔们全都义愤填膺,当年魏忠贤和客氏为了让这个傻皇帝的江山永固,防止出现智商在线的继任者导致自己地位不保,竟然用毒计。
哪位皇妃怀上了皇子,他们就会安排人去给孕妇按摩。
被安排进宫的医生全都精通堕胎之术,只一按,妃子们便会出现蹊跷的小产。
这下有仇报仇、有怨抱怨的时候来了。
众人一拥而上,拿着棍棒打得魏忠贤和客氏无处可逃、鼻青脸肿。
神圣的金銮殿内,上演了一幕幕闹剧,如今上演的是喜剧。
“别打了,我把我的钱全给你们,买我这条命!”
魏忠贤喊道。
“打死你,钱也是我的。”
杨若兰笑道,将鬼头刀一把把递给妃子们,金銮殿内,喊叫声此起彼伏,魏忠贤和客氏终于被千刀万剐。
杨若兰凶狠异常,发丝上镶着点点血迹,一个眼神便吓得朱由校眼冒金星,起身就要溜之大吉。
杨若兰在后面追,朱由校在后面跑,这位平常不爱运动的皇上学不了嬴政,没跑两步就累的气喘吁吁,差点自己把自己活活憋死。
他连滚带爬,躲到袁崇焕身后:
“爱卿救我————”
“你拿什么来换你这条命???”
袁崇焕问道。
“我拿皇位来换,只要爱卿愿意救朕,这皇上你来当!”
说着,朱由校还拿出了踹在怀里、随身携带的玉玺,递给袁崇焕。
袁崇焕轻蔑一笑,心说就你这熊样还想做皇帝?一把夺过玉玺,却又反手一刀,刺进朱由检胸膛。
红刀子进红刀子出。
这把刀刚才沾了魏忠贤的血,现在又沾了朱由校的血,他既杀奸臣,又杀昏君。
目睹这一切的朱云有些担心,杀昏君奸臣容易,难的是怎么跟天下人解释。
袁崇焕仿佛看出了他的担心,用一抹淡淡的笑容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你在担心外面那群勤王军?他们不过是群当差的,世道艰辛,他们只是想混口饭吃而已,谁当皇帝都一样,只要他~~~姓朱。”
所有人都被袁崇焕的话惊住了,姓朱?放眼整个金銮殿,姓朱的只有朱云这个落魄贵族。
事实证明,落魄贵族那也是贵族,咱老朱家的爷就是爷~
“你是说?”
朱云装作不懂的样子,实际内心已经发了一场9级地震。
“没错,贤弟,这皇帝你来当。”
袁崇焕带头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请大明皇帝陛下登基!”
杨若兰、紫燕、英子以及一众兵甲全都闻风而动,跪倒在地,高呼万岁。
朱云扫视四周,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这一切已经称不上虚幻了,简直就是科幻。
“众爱卿平身。”
朱云也不知道自己嘴里为什么会蹦出这样一句话,也许是当年当锦衣卫的时候口嗨多了,竟真把自己当皇帝了。
或者......自己上辈子就真的是皇帝???
不管怎样,话已经说出口,反贼的位置他是做的稳稳的了,现在他要将反贼的标签撕下来。
爷当皇帝了!
“陛下放心,城外那些勤王军全都是关内承平日久的兵,若是不听从大王调遣,那关宁铁骑就把他们的首领抓来给皇上磕头请罪。”
袁崇焕放狠话道,他有那个实力。
由于龙袍是限定款,慌忙之中难以做出来,众人赶忙将朱由校的衣服扒了下来,穿到朱云身上。
虽然有些隔应,但好歹先穿上。
身披龙袍的朱云一步步走上皇帝的宝座。
“舒服。”
朱云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这个位置让他可以俯视四周,傲视群雄。
按照惯例,新皇登基需要拟订新的年号,袁崇焕让人写了乾圣、兴福、咸嘉、崇祯四个年号。
自己出身贫寒,是个寒门穷子,这些名字其中含义太过玄妙,既然自己的皇位是老天爷白给的,那就再信老天爷一回。
抓阄。
当朱云打开纸团的那一刻,新皇的年号便注定了——崇祯。
崇祯皇帝——朱云。
朱云即刻下旨,年号由天启改成崇祯。
他登上皇城城头,一席龙袍,俯瞰着眼前人山人海的勤王大军。
根据旗帜判断,城下的将领有孙承宗、祖大寿、赵率教、满桂以及若干酱油......
小说《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 第17章 试读结束。
《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网友点评
命硬:这本书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写的很真实,能想象到如果拍成片的样子。自己坐车看到好多地方都乐出声了。体谅作者码岭南雪字辛苦,但也忍不住想催更。
好听的两个字的网名: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这本小说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都已无法形容这篇文章的精彩程度,所以我只想说一句:作者岭南雪你的小说太感人再加....…更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