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雪的小说《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全文阅读

发布时间:2023-03-08 06:35

这本书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把主人公朱云董若兰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精彩节选事实证明,落魄贵族那也是贵族,咱老朱家的爷就是爷~“你是说?”朱云装作不懂的样子,实际内心已经发了一场9级地震。……...

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

《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小说试读

第13章

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拖着自信的步伐缓缓走出——带着笑意,恐怖的笑意。

朱云静静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皇太极咬牙切齿,马刀闪出一缕寒光,呼啸着劈向朱云,却被轻松躲开。

“想比划比划?”

朱云拔出了腰间的马刀,两把战刀在太阳的映衬下闪烁出刺眼的光芒。

皇太极单手握刀,突然发起猛攻,刀锋如暴风骤雨般落下,一连劈了五刀,都被朱云格挡,金属的碰撞声是如此悦耳,像是在弹奏一曲血与火之歌。

朱云趁着皇太极挥刀的空挡,贴近其胸前,一个大力肘击,顿时撞得皇太极瘫倒在地,口吐鲜血。

“这是大明的武艺,你学不来的。”

朱云扔下马刀,挡住想要把皇太极碎尸万段的众人:

“杀了皇太极还会有绿太极、蓝太极、黑太极,他们会报复这片土地,到时候就永无宁日。”

朱云随即扔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张和约,扔给皇太极:

“签了他,保你周全。”

望着和约上的内容,皇太极脸色突变,陷入两难:

今日女真大汗皇太极向大明锦衣卫朱云赔款一两银子。

朱云要的哪里是一两银子?分明是后金大汉皇太极的脸面。

皇太极抬头望了望朱云,瞥见一张英气十足的帅脸,心中顿时想到这家伙以后定是个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起码是个大将军。

帅才帅才。

“这东西我是不会签的,我看你仪表堂堂,在明朝才当个锦衣卫这样的小角色,足以见得朝廷的昏庸。”

皇太极用马刀撑住身体站了起来:

“不如与我共谋大事,我封你做渤海王,将本汗公主嫁给你,如何?”

“净想美事,你现在是我的阶下囚,还有,瞅你长得那个样,公主能有多好看?别拿歪瓜裂枣来糊弄人。”

朱云颇有些得意,毕竟,这么大条鱼搁在从前他是想也不敢想的,可现在这条鲨鱼就这样在自己面前,任人宰割。

“签上你名儿就可以回你的,别啰嗦。”

朱云咬破皇太极手指,拉着他在和约上签下大名,又按上指纹,随即命令村民们让出一条道,放走皇太极。

落魄的皇太极擦拭着满脸的黑灰,无奈注视着眼前的这群胜利者——曾经的村民一路有条不紊撤出战场,翻山而去。

望着朱云的背影,皇太极高喊一声:

“你若来盛京,渤海王的位置随时给你留着!”

朱云只是摆了摆手,消失在密林之中。

另一边,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又从宁远城吃了败仗回来,却发现大汗皇太极竟然不知所踪,队伍里一时之间引起了巨大的恐慌。

他们正准备率兵救援,就看到皇太极单枪匹马从远处缓缓走来,看起来失魂落魄。

“大汗!”

八旗子弟一齐跪地痛哭,等来了皇太极一句:

“速速撤兵,不许再战。”

宁远城内,袁崇焕正整军备战,几天以来拥有绝对人数优势的八旗兵败了又来、来了又败、败了还来,如此单曲循环,十分无聊。

已经习惯了这样套路的袁崇焕惊奇的发现,原本乌压压一片的八旗兵已经全部撤退,只留下数千没来得及带走的尸体。

袁崇焕悬着的心算是暂时被放了下来,几天来宁远城虽然说挡住了后金军无数次的进攻,但绝非毫无损失,死伤很大,城墙还让大炮撕开了一道口子。

城内可以说人困马乏,只要皇太极再坚持进攻一次,宁远城必定异手,而袁崇焕也将身首异处。

想到这里,袁崇焕不禁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长吁一口气。

“开门!~~~~~~~~”

众人循着喊声向着远处瞭望,见一人正身骑白马——皇太极的白马,顿时紧张起来。

等放近了些,城内众人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起码他不是皇太极,而是一个陌生人、一个自称活捉过皇太极的人、一个让后金为他退兵的人、一个叫朱云的人。

袁崇焕半信半疑,不过看在他一人前来,也翻不了天的份儿上,将他迎了进来。

“你是何人?来此何事?”

袁崇焕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问道。

“我是锦衣卫,此时说来话长......”

朱云将京城里发生的事和自己活捉皇太极的事原原本本讲给袁崇焕听。

听得袁崇焕一下着急万分,一下慷慨激昂,等袁崇焕的情绪被调到了最高潮,朱云才将怀中天启皇帝秘信递给袁崇焕。

袁崇焕拆开信封,一目十行,迅速将整封信收入眼底,眉头不禁微微皱起,又平和下来,当即拍案而起:

“来人呐!将此人剁成肉泥!”

数把铁刀噌噌噌拔出刀鞘,顶在朱云脖颈。

“你这是闹哪一出?”

朱云环顾四周,一脸懵,直到皇太极将皇帝的书信递给朱云。

信上结结实实写着四个大字:

送信者杀!

原来书信用了两种墨色书写,第一种墨色是一封求救信,不过会很快褪色,等色泽褪去,便只剩下第二层底色,即“送信者杀”四个大字。

朱云再一次被皇帝的无耻震撼到了,自己拼死拼活、九死一生为了救他皇帝老儿的命,如今居然被出卖。

“希望你杀了我之后能救出宫中我的发妻紫燕,哦,对了,还有杨若兰,她们不该死。”

袁崇焕哈哈大笑:

“你这小儿,倒是挺爱老婆,死到临头了还想着别人。”

他亲自拔出腰刀,劈向朱云。

刀在朱云脑袋前一寸停下。

袁崇焕缓缓移开腰刀:

“你不怕死?”

“怕,但我壮志未酬,死了没意思。”

“好你个没意思。”

袁崇焕将腰刀收回刀鞘,摆了摆手,让手下侍卫退去。

他拍了拍朱云肩膀:

“你跟我太像了,我舍不得你。”

随即居然亲手撕毁天启皇帝书信,扔到一旁: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袁崇焕盯着朱云,仿佛是在盯着一面镜子,他们同样都是桀骜不驯、足智多谋,也同样单纯,不像朝廷里那些阉党、东林党喜欢勾心斗角。

他太喜欢朱云了,不过喜欢归喜欢,但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按照朱云所说,华北大地已经全都被草虫感染,到处都是“鱼人”,需要出动大军前去才能荡平。

大军要用大钱,袁崇焕没钱。

“我有。”

朱云抢答道。

“你有?”

袁崇焕的脸挤成了一团,就连眉毛上都写满了疑惑:

“就你?一个锦衣卫?我可是需要一百万两银子。”

“袁大人放心,我就是借也给你借到一百万两。”

朱云夸下海口,袁崇焕虽然难以置信,却依旧点了点头,他倒想看看,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到底有多么大的能耐,能够弄来一百万两。

小说《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 第13章 试读结束。

《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网友点评

清欢:十分好评,岭南雪算又写了一本好书,我要给你加鸡腿!

等你爱我:岭南雪笔力了得,《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这本小说中描写的各个场景都让人感受到他的文学知识是丰富的,好久没有看这样能陶冶性情的文了,真佩服这样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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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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