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豪门小说《爱他第一秒》,代表人物沈凝漪傅霁琛,演绎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作者沈凝漪近期完成编著,主要讲述的是他与我的母亲相逢于微末,睡过地下室,啃过糠咽菜,但等他步步攀升,终于成为政界大佬时,我母亲已积郁而亡多年。……...
《爱他第一秒》小说试读
而我的话题永远只是「逛街」「购物」「新衣服」,如此无知世俗,又格格不入。
傅霁琛理所当然的爱上李南舒。
高二的暑假,傅霁琛的大学同学邀约他带着「青梅竹马的妹妹」到邻市的名山观览星空和日出。
我欢快的哼着歌,坐在副驾驶,餍足的偷看他眉目疏淡、鼻梁高挺的侧脸。可是车迟迟未上高速,反倒在老城区的一座红砖房刹停。路旁,袅袅婷婷的李南舒朝他挥手。
傅霁琛勾唇一笑,给她拉开车门,连耳廓都变成粉色。
我与李南舒通过后视镜对视。
她莞尔,「凝漪明年就要高考,还有时间一同去吗?」
我未曾回头看她一眼,直拧着眉毛,毛得如同刺猬的回嘴,「所以你以为是二人世界?」
「凝漪。」傅霁琛蹙了蹙眉心,语气有些严厉。
我负气的将车窗开到最大,任凭疾风将我的眼睛吹得干涩胭红。
当晚傅霁琛的胃病犯了。他是娇养出来的玻璃胃,晚上烧烤啤酒吹山风,自然受不了。他的东道主同学早已醉得东倒西歪,我没有驾照,情急之下决定摸黑下山找药店。
我并不熟路,即使以最快速度下山,也只能在堆砌满义乌小商品、极其商业化的古镇里迷茫的环顾。
我只是没想到,我不在的两个小时里,瘦弱的李南舒把他背下了山。
她跌跌撞撞,把四肢磕碰得青紫扎眼。
等我终于在医院见到傅霁琛,他与李南舒已经交握十指。
后来我去为他办出院手续,李南舒在一旁为我捋开碎发,声音很轻。
「凝漪,下一次,要跑得快一点呀。」
小说《爱他第一秒》 第3章 试读结束。
《爱他第一秒》网友点评
别再吹冷风:还是忍不住说,这本书就是不一样,整体下来感觉很好,虽然主角沈凝漪傅霁琛还是会被优待,但都是不甚夸张的,不太能受得了那种靠着某些金手指使劲作的,很不真实。
梅窗月明清似水:看了好多年的小说了,也算得上是个小书虫。这本小说确实很精彩,情节引人入胜。书中很多人物刻画的让我泪目,望作者速速更新,小说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