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墨金瞳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傅筝扎木,染墨金瞳故事情节经典荡气回肠,内容情节极度舒适。主要讲的是我来墨脱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想拍到一只罕见的孟加拉虎变种,孟加拉金虎。我专拍猫科动物。我太爱它们的速……...
《染墨金瞳》小说试读
他没想到我会拍他。
眼里有惊讶,懵懂,以及微张的嘴唇。
似有似无的性张力。
我没忍住咽口水。
真是,秀色可餐。
我放下镜头,指着他:「衣服脱了我看看。」
扎木:?
「吸引旅客不一定要靠风景,也能靠人。你就是风景,活招牌,懂不懂?」
他听话地脱了。
身上的皮肤比脸稍白一些,但也是接近小麦色。
应该是常年干活的缘故,身材很紧实,八块腹肌一块不少,握紧拳头,肌肉线条非常明显。
就像……我喜欢的猫科动物一般。
「衣服穿上吧,白天光线好点再拍……等等。」
我余光注意到了什么,我走上前。
扎木有旧伤,在肩胛骨的位置。
华夫饼一样的抓痕,左边几道,右边几道,看得出来是大型动物的杰作。
已经变淡了,但痕迹还没退。
我下意识摸上,他浑身一抖,很紧张。
「你和动物打架了?」
「和狼。」
扎木和狼打过架,我第二天出门时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逗我。
墨脱哪有狼。
伤扎木的,只有虎。
他牵了一匹马过来。
「车进不了山,马可以带我们走一段路,再往上,只能徒步。」
扎木带我骑马。
他坐我后头,整副身躯虽然没有怎么碰到我,但雄性身上散发的热气,还是让我的后背起了鸡皮疙瘩。
我感觉自己不太对劲。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他目光认真盯着前方。
我感觉鼻子痒痒的,得转移注意力了。
「怎么和它遇上的。」
「我哥那时候摔断腿,我上山找草药,就碰上了。」
「它攻击你了。」
「其实它也害怕,我手里有刀。」
「什么时候的事?」
小说《染墨金瞳》 第3章 试读结束。
《染墨金瞳》网友点评
时光清浅:我说句实话,这本书染墨金瞳写的真心不错。我个人非常喜欢看这种都市奇幻小说,看了很多,能让我喜欢的屈指可数。
奈何桥上唱咆哮:很不错的一本书,是我看了这么长时间唯一能够一直看下去的书,人物刻画的很鲜明,可以看出来作者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