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虐心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许织夏傅斯煜》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许织夏傅斯煜的故事脉络清晰,佚名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傅斯煜从身后走到她面前,扔给她一条绳子,“不是想让我放过你爸妈吗?绑着它从68楼跳下去,沉进泳池最底处,沉满9……...
《许织夏傅斯煜》小说试读
那样的惨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无生还可能性了,但医生和护士不敢惹怒傅斯煜,忙不迭的拿来担架,将许织夏推进急诊室。
果然,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医生就从急诊室走出来,艰难的和傅斯煜说:“抱歉,傅先生,我们已经尽力了,人已经当场断气,请准备后事吧。”
“**放屁!”傅斯煜勃然大怒,竟是完全不肯相信这个诊断结果,“明明我送过来的时候她的体温还是热的,怎么说没生命特征就没生命特征,庸医!你到底会不会看病,知不知道什么叫做起死回生!”
真是难以置信。
以前总认为这个可恨的女人在他心里没有一丁点地位,可她真正出了事,傅斯煜整个人都在咆哮。
仿佛整个世界都坍塌了。
整个身体都在痉挛,怎么……怎么会痛成这样?
他恨不得咆哮!恨不得大叫!恨不得将整个医院砸掉。
如果这样,就能换回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女人睁开眼睛,对他笑一笑!
“傅……傅先生。”医生早就被吓坏了,身子止不住的发着抖,“许小姐是真的已经去世了,就在十分钟前,请……请您节哀。”
第十四章
请节哀。
这句话是多么的触目惊心,傅斯煜上一次听到,还是在奶奶去世的时候。
父母从小忙于傅氏集团,奶奶是在他寡淡的亲情中,给他最多关爱的人。
最亲爱的奶奶去世了,没有谁会比他痛,可他已经长大,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肆无忌惮的流露出悲恸到极致的情绪。
那种感觉还真是难受,唯独有一个人,用那颗柔软的心看穿了他。
不顾一切的翘了一整天的课,她从学校的高墙中翻出来,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身上的校服被围栏活生生割破几道口子,露出里面因为翻墙被擦破的肌肤。
唇角扯出一抹笑,她冲过来抱住他。
最让他疼的是她说的话。
她说:“斯煜,你还有我,你就当做奶奶把你托付给我,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亲人,我会永远疼你,爱你,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真是可笑,真是可笑。
这个世界上,又怎么会有这么不顾一切的爱,爱得像个疯子一样,爱一个人比爱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
可她却仿佛在用毕生证明这一点。
医生被吓得不轻,立马颤颤巍巍的吩咐护士,“叫周停风医生,快叫周停风医生来。”
周停风飞快赶来。
先是给了傅斯煜一拳,大骂“傅斯煜,**王八蛋”,就匆匆赶进去救人。
整整三个小时,傅斯煜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手术室明明是关着门的,他却时不时能听到从里面传来的护士劝说声:“周医生,死了,病人已经死了。”
“已经没有呼吸了!”
“周医生,你冷静一点,救不活了!”
从没有一刻,傅斯煜那么想要捂住自己的耳朵。
周停风满脸青白的从手术室出来时,傅斯煜腾的一下站起来。
两人长久的对视。
“来,过来。”
过了好久,周停风才指了指手术门的位置,傅斯煜向来独裁,但此刻,却控制不住双脚,犹如一个傀儡一样的站了过去。
一眼,就看到那个整整贯穿了他记忆十年的人。
她摔得好重,脸上全都是血,整个人都已经血肉模糊,根本看不清原来的模样。
“傅斯煜,我尽全力了,她死了,救不活了。”周停风道,“满意吗?”
傅斯煜瞳孔一缩,呼吸陡然变得急促。
什么叫……死了?
短短半个小时内,这已经是第二个人,说许织夏已经死了。
“哈,我这个问题问得太愚蠢了,你应该很满意才对吧,毕竟从今往后,她再也不会纠缠你了。”周停风笑了,“开心吧,满意吧,今晚要不要组个酒局,开瓶红酒庆祝一下?”
傅斯煜心脏颤动着。
开心么?
不,一点也不。
可这才该是他正常的反应,这个卑鄙的女人,直接跳楼死在了他面前,他的确应该如周停风所言,回去开瓶红酒,组个酒局庆祝才对。
可为什么他会这么……难受。
是,难受,他竟然在为这个女人难受……
“怎么了?别露出这种表情啊,傅斯煜,你应该笑才对,你不是一直都很不喜欢她的吗?这下好了,她死了,去见了阎王,一辈子都不会缠着你了。”
第十五章
“傅斯煜,你知不知道,你这辈子最恨的人,都为了你做了些什么?”
“明明讨厌理科,为了你,她学了理科,每天泡在题海里,就为了你能多看她一眼。”
“明明害怕狗,可每次去傅家,当你家那条大狗朝她扑过来时,她都要强装镇定,就为了怕你会因为而厌恶她。”
“知道你喜欢独立自信的女生,她每天都起个大早去跑步,学跳舞,学钢琴,学画画。”
“明明是一颗干净明亮的心给了你,结果却被你贬得一文不值。”
“傅斯煜,十年,就算是条狗也该有感情了!可你是怎么对她的,你对她弃之敝履,你对她,比对一条狗还不如!”
周停风终于大吼出声,抬手就是一拳砸了过去,傅斯煜身子僵硬到极致,竟然也没躲,硬生生的挨了那一拳。
鲜血瞬间模糊了眼睛,刹那间他仿佛什么都看不清,只剩下疼。
周停风愤怒至极,揪着他的衣领,硬生生将他拖到手术室前,逼着他看清楚手术台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影。
脸上都是血,身上也都是血。
周停风松开他,接连后退了几步,冲着他笑。
“傅斯煜,我知道你一定很开心,因为你终于亲手害死了全天下最爱你的女人!”
说完,周停风又是一拳砸下去,一眼都不再看他,转身离去。
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傅斯煜怔在当地。
他抱着许织夏飞奔出医院,通知秘书准备好直升飞机,他要立刻飞往美国。
国内治不好,那他就去国外!如果国外也不行,那他就带着这个女人跑遍全世界。
他就不信,偌大的世界,会没有一个医生能妙手回春!
可好不容易飞到美国,医生的诊断再次让他从天堂坠到地狱。
那位据说是美国最得力的脑科医生从手术室出来,遗憾的摇着头,用流利的英文跟他说道:“抱歉,傅先生,许小姐早就没有心跳,已经回天无力了。”
希望轰然坍塌是什么滋味,天之骄子傅斯煜第一次体会到。
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
“什么叫做没有心跳!什么叫做回天无力!”傅斯煜歇斯底里,短短一天,已经数不清有多人跟他说许织夏彻底没救了,“她根本就没有死,能救为什么不救!治不好竟然就说她已经死了,庸医!你们这群庸医,我要去告你们!”
傅斯煜那盛怒而又绝望的样子让医生心头一惊,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傅斯煜就已经冲进了手术室,再次将许织夏带走。
这个医院不行,那就再换一家,总会有一家,能够把这个女人救回来。
如果是以前,傅斯煜绝对不信,他的执念竟然会深到这种地步!
像是疯了一样,他带着许织夏的尸体把美国的每个医院都跑了个遍,每个名医都找了个遍,短短一天之内,谁都知道有一个中国来的男人情根深种!不敢相信自己的女人已经死了的事实,深情到费尽一切也要救活她。
第十六章
深情?
不,他对许织夏根本就没有情,她只不过是一个恶毒可恨,一个最让他看不起的女人,他喜欢的人一直都是苏乔。
可连傅斯煜自己都无法解释他的这份疯狂,他不顾一切的样子就像个地狱里的魔鬼。
脑海里甚至闪过一个触目惊心的念头,如果一直没人救活她,他不惜带着这具尸体跑遍全世界,跑上一辈子,总会碰到一个人能救活她。
直到傅家老爷子气急败坏的赶过来。
那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傅斯煜再次怒意滔天的砸掉一个手术室,抱起手术台上的许织夏就准备去另一个医院。
“混账!”傅家老爷子气得不轻,狠狠一拐杖打在他身上,“人在的时候你不珍惜,人都死了你发什么疯!”
从小到大,这个孙子一直都是他的骄傲,这是第一次,傅老爷子见他疯狂成这样!
“我没有疯!”傅斯煜额头青筋暴起,一双好看的深眸因为三天来没日没夜的奔波布满了红色的血丝。
“爷爷,您不要阻止我,我一定要救回许织夏,她做了那么多卑鄙的事情,欠了我那么多,没有我的允许,她怎么敢死!”
“她欠了你什么?”傅家老爷子被气晕了,当时就气急败坏的吼回去,“你个孽障,我今天就在这明明白白告诉你,许织夏那孩子没有一点欠你的,是你,是我们傅家,欠了她一条命!”
平地一声雷,傅斯煜被炸得血肉模糊。
他喉咙干涩到了极点,“你说什么?”
什么叫……他和傅家欠了她一双眼睛。
“当年你被绑架,绑匪放了火,我们整个傅家都急疯了,是许织夏那孩子不顾一切,冲进火灾里把你救了出来,从那天起,她身上就留了一道很难看的疤。”
傅老爷子说着,只要想着许织夏受过的那些苦,声音都不由得颤了,“你那么不喜欢许织夏那孩子,所以在得知你把救你的人认成苏乔的时候,我要去澄清,她还拦住了我,说这些小事不值一提,她不想让这些事情影响到你感情的决定。”
“像她这么善良的人,又怎么可能去推苏乔,我已经不记得我跟你说了多少遍,这件事一定有隐情,可你就像疯了一样,非要把这孩子送进牢中,连我都阻止不了!”
“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啊。”
报应。
这就是报应啊!
轰。
眼前的一切仿佛都错了位。
“不可能!怎么可能!”傅斯煜全身的力气都仿佛被抽光,他不可置信的往后退,一张俊脸写满了惊慌和震愕,“爷爷,你在骗我……”
傅老爷子看着这个孙子,又痛又怒,“我是不是在骗你,你让人去查查,一切就都清楚了。”
说罢,傅老爷子摇摇头,拄着拐杖背影苍老的离去。
第十七章
傅斯煜只觉得自己大脑都无法正常运转了,颤抖着双手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查,当年的事情,给我重新查!”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
看到结果的那一霎那,傅斯煜只觉天崩地裂。
苏乔不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
许织夏才是?!
当年在火海中不顾性命救他的人。
不是苏乔,而是许织夏。
而且,苏乔当初坠海,也只是因为想栽赃陷害许织夏,可她自己也没想到,只是一场栽赃陷害的戏码,最后却会因防护措施做得不恰当,酿成惨剧。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
原来,那个叫安安的孩子,真的,是他的!
她没有说谎……
这么多的真相迎面重重砸击而来!
那一刻,整个房子都在天旋地转,傅斯煜试着站起身,可没用,整个世界也都在天旋地转,他好像陷进了一个名叫痛苦的深渊中,怎么也出不来。
他靠着墙,心脏像是被人用铁锥活生生凿出一个大洞,呼吸和手指都在颤动。
手机掉在地上,像是她慢慢对他消散殆尽的爱意,他捡起来,却捡不住。
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细细麻麻的长针,密密麻麻的顺着每个毛孔,狠狠的扎遍全身。
许织夏跟在他身后十年,也爱了他十年,原本以为她只不过是一粒尘埃,落到他身上时,他根本懒得理会。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粒尘埃早就深深植入他骨血里,因为是尘埃,他根本就没有发觉,直到被人突然用刀子连皮带肉的剜掉,他才惊慌失措,痛到想去找,却再也找不到,只看到鲜血淋漓,不能直视……
痛极了,傅斯煜捧着手机靠在墙面上,心痛到难以呼吸。
他以为当年救的小女孩是苏乔,所以才去靠近苏乔。
他以为当年他喝醉酒要的女孩也是苏乔,所以才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
可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步错,步步错。
他想要找的人,他真正爱的人,早就被他伤得肝肠寸断,伤痕累累。
此刻终于真相大白,可她却带着一身的决绝,带着对他十年的爱意孤注一掷的从高楼坠下,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他,爱人好累啊,傅斯煜,下辈子,我再也不要爱人了。
谁能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们怎么敢这么对他?
将心脏活活挖出来,再用尖刀刀片一片片的削割他,也不过如此。
他得知了真相,而她却早就死了。
傅斯煜踉跄的站起身,扶着墙壁朝手术室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走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她躺在那儿,睡得极其的安详。
这十年,她终于以这样的一个方式,彻彻底底的做了一个了断。
白茫茫落了个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四肢百骸都在叫嚣,抽搐,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一个大洞,怕真的嗓眼一甜,会吐出一口血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站在我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生死。
否则,他一定就可以懂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最痛的距离,莫过于四个字——阴阳相隔!
最后许织夏还是没有被救活。
傅斯煜坐在停尸间,足足守了许织夏的尸体一夜。
谁也不知道那一晚上,他到底说了什么,又到底做了什么。
只知道,那天晚上,整个医院停尸间,都飘荡着男人的哭声。
第十八章
傅家即将举行一场盛大婚礼。
婚礼的规模很是豪华,场地也定在了号称最浪漫的圣地云之岛,采用最顶级的婚礼设计团队,打造了一场令人啧啧称叹,美妙绝伦的婚礼。
一切都是完美的。
除了,新娘是个死人。
礼堂外飘满了粉色气球,而礼堂内,傅斯煜丰神俊朗,那原本站着新娘的位置放着一具棺木,里面躺着捧着鲜花的许织夏。
坐在台下的宾客纷纷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直到远处的敲钟声响起。
众人哗然。
傅家太子爷,这是疯了吧。
神父主持过那么多场婚礼,这是第一次,主持活人与死人的婚礼。
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但傅斯煜是什么人,就算他真的要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又有谁敢阻止。
于是,神父稳了稳心神,开始宣读誓词。
“傅先生,请你是否愿意许织夏小姐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所有人都盯着那个俊美无双的男人,眼睁睁看着他走到那副水晶棺材前,牵起那具无疑是尸体的女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
动作温柔,眼神深情。
“我愿意。”
以前织夏在的时候,他从没有过片刻的珍惜,现在她不在了,他痛不欲生的恨不得让时光倒流。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什么都听她的。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好好对她。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低下他那高贵的头颅,将珍爱的她用力揽入怀中。
织夏,对不起,我欠你的婚礼终于补给你了,哪怕,太迟了。
随着“我愿意”那三个字落下,唯美的音乐声响起,天上的粉色气球在礼堂外飞舞。
情深缘浅,阴阳相隔。
这场婚礼,轰动了全城。
远在国外的傅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匆匆赶回来,落地的那一瞬差些气晕了,只因这么大的荒唐过后,傅斯煜做得更出格,他竟然要和许织夏圆房!
如果是以前,他一定开心,因为傅斯煜终于开窍了,他也可以赶在半截身子都入土之前抱上孙子了。
但现在,许织夏都已经死了,他却像是疯了一样,举办了一场盛世的阴阳婚礼,还说要和许织夏共度一生。
傅老爷子派了上十个保镖钳制住他,甚至连家法都拿出来了,也没能阻挡他要奔去傅宅新房的决心。
他被打得浑身是血,跪在地上,神情却不卑不亢,“爷爷,如果打够了,就请快点放我走,织夏还在新房等我。”
傅老爷子气急败坏的捂住胸口,这个孽障是疯了吧。
第十九章
“我今天就算打死你这个孽障,也绝对不会放你走的!你现在为她要死要活,之前又干嘛去了!傅斯煜,我今天再明明白白告诉你一遍,她已经死了!被你害得从天台上跳下来,整个人摔得血肉模糊!你想和她圆房,有没有问过她同不同意?你今天想走,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傅斯煜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眶早就红得不像话,以前的事情是他错,是他对不起她,如果织夏拒绝他,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他却宁愿她能醒过来,和他说说话,骂骂他,不要像现在这样,他连摸她一下,都心痛到难以自抑。
傅老爷子的拐杖重重打在他脸上,他跪在地上啐出一口血,“爷爷,我可以今天不去和织夏圆房,这些年,她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我身上,明明有很多想去的地方,但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光阴,她全都义无反顾的扑在我身上。”
“她的脸伤了,我会去找最好的医生把她的脸治好,然后带她去环游世界,爷爷,您以前也是很疼爱织夏的,这是我唯一的请求,放我离开吧。”
前二十多年,他为傅家而活,下一辈子,就让他为织夏而活。
傅老爷子被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又是一拐杖打在傅斯煜的脸上,踉跄离去。
傅斯煜亲自去了一趟美国。
那儿有一个医术极其高超的整形医生,据说只要是在他手上动过手术的,哪怕脸毁得父母都不认识,他也能重新给她恢复容貌。
只是,他早在一年前就已经不愿再动手术了。
手艺高的人总是如此,不然,不会有三顾茅庐这种词。
但呼风唤雨的傅斯煜终究是请到了,费尽无数心力和金钱,对方这才答应来港城,为他许织夏进行容貌恢复。
坐在直升机上,傅斯煜的心里有着多年来第一次的期待和欣悦,很快,他就可以再次见到织夏了。
她不喜欢照相,所以从未留下一张相片,可傅斯煜实在是太想她了,这些天来,积压的思念没有一个释放的出口,他要发狂了。
他满心期待,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带着可以让织夏恢复容貌的医生到达傅宅时,等待他的,会是那么一个残忍的事实。
傅宅着火了!
一群人纷纷围在外面,火势凶猛不已。
傅斯煜瞠目欲裂,他疯了一样的冲上前去:“织夏呢?织夏呢?”
佣人们像是想起什么,顿时发着抖道:“夫人,我们忘记把夫人带出来了……”
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没有人会去在乎一具已经死掉的尸体。
轰!
傅斯煜浑身血液瞬间凝固到了头顶。
“你们!”他气得说不出话,疯狂的那栋火海一样的别墅冲进去,“织夏!”
“少爷!”女佣和保镖震愕的拦住他,却被他一把推开,“滚开!”
然后,继续往火海里冲去。
第二十章
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
他的命困在了火海里,他要去把它找回来!
“织夏——”
才刚冲进去,迅猛的火势就疯了一样的朝他扑来,他差点被灼烧。
身体仿佛刮起了飓风,袭卷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傅斯煜拼了命的闯到卧室,正看到许织夏了无生气的躺在床上,整张床已经快被烧着了。
对不起,我不该扔下你,对不起,我让你烧得那么疼,对不起,斯煜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
斯煜这就把你救出来,我知道这儿太热了,都是我不好,忍一忍,你再忍一忍好不好?
一步,只要一步,他就可以将她抱出来。
可就在这时。
一个燃烧着的柜子突然砸了下来,正好是许织夏躺着的方向,伴随着一声巨响,她从头到脚都沾上了火,蹭的一下,火舌瞬间冲天,将她全身都给点燃。
傅斯煜大吼,疯了一样的想要冲过去将她从火舌中救出来,可又是一个柜子掉下来,砸跨了他的整个身体。
一个星期后。
傅斯煜才从重症监护室悠悠转醒。
要不然想着许织夏的求生意志强烈,他差一点就醒不过来。
为了不让傅斯煜魔怔,傅老爷子将许织夏烧焦的尸体连夜火化,所以等到傅斯煜醒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冰凉凉的墓碑。
傅老爷子以为这下总算是安生了,结果万万没想到,傅斯煜再次回家,手里却是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
“织夏,天凉了,不要睡在外面,这儿才是你的家。”
傅斯煜神色痴魔的捧着骨灰盒,一步一步的朝里走去。
傅老爷子拄在拐杖上的手颤抖得厉害,从没有一刻,他那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孙子,他是真的失去了。
一年后。
北城,山水如画。
一辆全球**版的商务豪车停在垂杨柳边,车窗缓缓摇下,后座坐着一个男人,男人俊美如凡,怀里却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无数路人驻足,都不由得好奇望去。
“总裁,我们现在去哪?”车上的司机小心翼翼问道。
这些年,他带着织夏去了很多地方。
见过黄沙漫天,也见过海天一际,看过童话一般的冰雪小镇,更看过冰川在日光下耀眼发光。
他走过春,踏过夏,寻过秋,等过冬,傅节一个一个的过去,但没有一个季节,是有她在的季节,是在许多年前的那个深夜,她拉住他的手臂说:“斯煜,以后我们每个季节都一起过好不好啊”的那个季节。
而之所以会来北城,是因为她曾经画过这个地方。
所以,他也很想来看看。
和她一起。
“你在这儿等着,我带织夏下去走走。”
傅斯煜说道,打开车门下了车。
北城属江南,当地的人都说着一口温言糯语,和这如画的山水一样,无比的温柔。
傅斯煜长相俊美,又抱着一个古怪的黑色盒子,自然引得无数小镇人的目光。
但他如同没看到一样,继续走在路上,直到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
他蹙着眉头低下头一看,发现竟然是个很好看的小男孩,也许是四岁,也许是五岁。
此刻,他正扯着他的裤腿,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圆溜溜的看着他。
小说《许织夏傅斯煜》 许织夏傅斯煜第6章 试读结束。
《许织夏傅斯煜》网友点评
南汐寒笙箫:许织夏傅斯煜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佚名的文笔还是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及具有现实感,真正的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实在是上乘之作!五星好评!
空城仅有旧梦在:没写过书评,《许织夏傅斯煜》这本书是我心里难得的神作了,不像那些nc爽文事事都写的完美,对人性的描写很真实,没有满屏幕的装犯和nc,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意难平,对仙的向往,对道的追求,有自己的遗憾,就是这份遗憾给与的真实感构成了整个世界,我心中的神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