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佚名在《丝毫的爱意》会让你重新认识言情恋爱类型的小说,主角为卓琳沈轩小说描述的是:他一边擦汗一边气喘吁吁地恳求:“楚小姐,可以慢点吗?飞机起飞还早,我们不需要着急。”……...
《丝毫的爱意》小说试读
以沈轩处理的手段,陶莹莹的尸体不会被发现,沈轩更是在找我时已经毁掉了那时我所处酒店的监控摄像,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只有我的母亲暗中推动,我才可能被发现。
沈轩替我进行了易容伪装,我们开始在法国流浪滤昼。
我们逃出住的小旅馆,我会偶尔到旅游区给各国游客进行翻译,赚些生活的钱。
那个时候,我就看着他守在我身边,眼里既骄傲又落寞。
我想,他在自责无法给我更好的生活。
可那就够了啊,他陪着我,陪着我一起活在世界最阴暗的角落。
为了省钱,我不愿住旅馆,他便带着我到守卫监管比较差的小教堂。
我蜷在他的怀里,他抱着我,夜里小教堂窗口吹进的风丝毫不会吹到我。
有时候我夜里醒来,偷偷看他,会看到月光中,他睁着眼,紧紧盯着教堂门外。
脸上一派清明,丝毫没有困倦的痕迹。
他很警觉,他怕夜里有警察来抓我,他就没日没夜的守着我。
第十九章继续流浪
他也会时不时看看怀里的我,看到我恬静睡着,眼里会露出柔和。
有时候,我们会只买点可以充饥的面包,他带着我到海边,一坐就是一天一夜,看夕阳和晨光。
这一生,如果能有那样一个陪你看遍世界角落,阅过岁月冷暖的人,真是命即短,又何妨了吧。
可我不想再流浪,我看着沈轩日渐不稳的腿,我知道这样的生活使他留下了腿疾。
他的腿显了些瘸,他还极力隐忍着装出正常人的模样,不想让我看出。
并且,他的左臂,废了。
我假装什么也不知道,有一天,我在黑网吧的电脑屏幕上指了一个地方,我说:“沈轩,我们定居吧。”
我想要的,他都愿意给我。
我们到了一个连电都没有的小村落。
这是我曾经做背包客时无意发现的一个被世界遗忘的桃花源,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离开过法国,只在法国境内游玩。
那个时候,也还没有沈轩,没有东方彻。
我没有想到,再回来这个地方,我已不是当年模样。
这个小村子满村植着薰衣草,等花草长好,便有专人收购,然后走老远,拿到小镇上去卖。
我带着做翻译赚的钱,买了一处小屋,和沈轩住下来,也买了一个属于我们的薰衣草种植地。
我以为我们终于可以无需东躲西藏,再过几年,风声退去,我和沈轩可以再次出山,好好生活。
可原来,再美丽的东西,也会杀人。
残红夕阳下,站着沈轩,他的周围,是望不到边的薰衣草花田。
而花田里,站着村落中老少姑娘。
她们围着沈轩,七嘴八舌地指导着薰衣草应该如何种植,过快的语速与带些方言的法语令沈轩厌恶地皱起眉。
但薰衣草是如今唯一能赚钱的活,他只能忍着,时不时瞟两眼那些姑娘们放在他胳膊上的手。
我看着他残了的左臂,垂在那里,毫无知觉。
我小跑着过去,推开法国少女与阿姨们,不动声色地拉住沈轩的手。
可姑娘们没有要退开的意思,反而指责起为什么我不会做农活,有些人甚至粗鲁地用手指戳我的肩膀和胸口。
她们都是村落里的姑娘,有些生得膀大腰圆,手指戳到我身上,很疼。
一直忍着没发火的沈轩在我被欺负时,终于怒了,也不管她们听不听得懂,就冲一群人大吼了一声:“滚!”
姑娘们虽听不懂,可看着本帅到天际的外国温润小哥忽地发了火,剑眉紧拧,把我护在怀里,像护犊子似的。
她们害怕了,慢慢散去。
沈轩这才把我松开,鄙视地瞥了眼我泛白的脸色,用完好的右手推了推我,又蹲下身去给薰衣草除杂草了。
我也蹲下身,用手去碰他的左臂。
他起先因为没知觉没有发现,后在向我瞥时,看到我的动作,他的瞳孔猛地一缩,神色露出紧张。
“卓琳,回去。”
我把他的左臂抱到怀里。
“沈轩,这里没有先进的医疗用具,你跟我回去,我帮你治,来村落的时候,我买了一大堆关于骨科和肌肉复原的书,我们回去看看好不好?”
第二十章治不好了!
可沈轩倔得很,他觉得治不好了,就是治不好了,不想我再操劳。
我咬咬唇,看着他故意躲避着我的眼神,心里从来没这么疼过。
我两只手的食指放到嘴角,强制提起一抹笑容,接着手抱住他的左臂,脸贴到他的脖颈处,不停蹭来蹭去,故意撒娇道:“沈轩,沈轩,和我回去嘛,回去回去看看,求你求你。”
我感到他的身体立即僵硬起来,我便整个人畏缩到他的怀里,重重一吸他身上特有的香气,脸又在他怀里蹭起来。
他明明已经一副受不了的神色,却还故意嫌弃地把我往出一推,冷着脸道:“行了,破事那么多。”
小说《丝毫的爱意》 丝毫的爱意第4章 试读结束。
《丝毫的爱意》网友点评
奈何桥上唱咆哮:《丝毫的爱意》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作者佚名的想想力丰富,情节曲折动人,高潮迭起,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勿忘初心:《丝毫的爱意》文笔优美,剧情跌岩起伏,每一步的发展出人意料,紧凑好看。文章角色丰满,读起来让人手不释卷,猜不到下一步的发展。是本值得一看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