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大家带来主角是闫超刘韵怡的小说,书名叫做《永不褪色的老兵》,作者是最近人气很高的当朝一品,小说讲述了:闫萌萌闻听,脸上失落落的,小眼睛转了转道“那好吧,不过我要跟爸爸一起。”“好,走吧,咱们去睡觉。”闫超说着抱着闫萌萌走进……...
《永不褪色的老兵》小说试读
走进商场。
商品档次不同,作为一名父亲,虽然穿的寒酸,但却希望把最好的都给女儿,让她变成这个世界最漂亮,如公主般的存在。
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目不暇接,犹记得当兵之前,云州最大的不过是那家百货商店,十多年而已,简直天翻地覆。
其实这一切都要感谢,感恩曾经为了如今盛世和平付出鲜血和生命的先辈们。
九州自从一国干翻十七国之后,又经历数次战争,总算换来了几十年的和平,这几十年我们靠自己,不争不抢,走到今天,作为一名军人闫超越发感觉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们创造了历史,我们也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纵观世界各国,没有一国的崛起如九州般靠和平崛起,试问哪个强国不是靠强盗的行径才有强国实力。
肩膀扛着女儿,漫步走在其中,这盛世我曾付出过,闫超不觉得自己寒酸,反而觉得这是荣耀。
“萌萌,你看那件粉色的裙子好看吗?”
闫超在一家童装店门前驻足而立,很快目光落到了一件裙子上,对着女儿出声问道。
“嗯,好漂亮呀。”闫萌萌的眼睛泛起了小心心,看来她很喜欢。
粉色的底色,配着星星点点的小碎花,这样漂亮的衣服,对于女孩来说太有诱惑力了。
话音落下,闫超抱着闫萌萌上前想让她近距离看的仔细。
可,闫超的脚步却被导购给挡住“这种颜色浅的衣服看看就好,摸脏了没法卖。”
“哦,那请问一下,这件裙子我女儿穿合适吗?”闫超放下闫萌萌,对着导购问道。
“你先看一下价签,在问我。”导购一脸不耐烦的道。
“一千六,这么贵。”闫超诧异的看着价签,随之问道“可以便宜点吗?”
面对闫超的问话,导购的眼神充满了揶揄之情“你第一次来金龙广场?第一次来买东西?”
“啊。”闫超点了点头。
“怪不得……”导购猩红的嘴唇一咧,就跟要吃人是的,吓得闫萌萌躲到了闫超的身后。
“以后在来这里别砍价,我们的商品除了打折外不讲价,不然让人瞧不起的,要是嫌我们这里的东西贵,出门打车去温州批发市场买,那里的东西便宜,随便砍价,一千的东西十块钱就能买到手。”
“听明白了吗?若是明白了,请吧,我们这里的衣服没有低于五百块钱的,不适合你们。”导购下了逐客令。
面对导购的冷嘲热讽,闫超没有生气,而是摸了摸闫萌萌的头问道“萌萌,喜欢吗,要是喜欢的话,咱们就买了,只是不知道大小合适不。”
“爸爸,我不要了,她分明就是瞧不起人。”闫萌萌嘟着嘴道。
“呵呵,人之常情,不用太在乎别人的眼光,只要你内心是纯净的,就好。”闫超笑了笑道。
“唉,你说谁呢,你什么意思?”显然导购误会了闫超话中的意思,感觉闫超就像是在骂她内心肮脏。
“不好意思,我只是跟女儿说说而已,请问这件裙子,我女儿穿合适吗?”闫超也觉得自己口误,赶紧歉意的道。
这无疑让导购觉得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导购怒目着道“这件裙子不卖衣冠不整,品位低下的人,还有麻烦你们请快点离开我们店,我们店不接待到处砍价的人。”
“这……有话好说,我为自己的言语向你道歉,这件裙子要是合适的话,我就买了。”闫超无奈,没有办法谁让女儿喜欢呢,她喜欢就买。
“我在告诉你一遍,不卖!”导购冷冷的道。
“这……”
“这……哈哈……”
就在闫超为难之际,店门前一道得意的笑声响起。
闫超一愣,扭身而过,只见门口站着两人。
一男一女,男的梳着大背头,个头不高夹着个包,穿着一身西装,一看就是个老板。
在男子的边上,一名打扮妖娆的女子挽着他的胳膊显得很亲昵。
男的很眼熟,闫超感觉在哪里见过。
未等认出,对方却先呼道“闫超,好久不见啊。”
“你是……袁松!”
思索之间,闫超认出了对方,没有想到时隔快二十年了,居然在这里遇到初中同班同学。
“有快二十年没见了吧,你的变化倒是不太大啊,只是比以前更黑更结实了。”袁松打量着闫超道。
“是啊,你变化倒是挺大的,我都没有认出来你。”记得上学那会,袁松可是有名的混混,个子不高吧,整天打架斗殴,连老师都打过。
不过……
“你没有认出我来,我可忘不了你,你当年在厕所还揍过我呢,你不会不记得了吧?”袁松笑着问道。
闫超原本久别重逢的喜悦瞬间被袁松那看似亲和,却带着一丝怨恨的笑容弄得荡然无存。
记得当年,这小子在厕所把同班的一个同学按在地上揍跟人家要保护费,当时闫超仗义出手,差点把他塞进茅坑里边去。
“哈哈……看你一脸紧张的样子,没事我早就忘了。”袁松爽朗的一笑,拍了拍闫超的肩膀。
随之问道“我听说你毕业之后就去当兵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以为你混得出息了在部队当了大官呢,没有想到混成这个德行,买个衣服都让个导购欺负,要是我,在这商城里边谁敢对我使脸色,老子让他立马卷铺盖卷滚蛋,我可是这的黄金会员。”
说着,袁松拿出一张金色的卡片炫耀着。
“这可是在这家商城消费达到一百万才能拥有的。”
“不错。”闫超客气的笑了笑。
袁松很享受闫超那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整理了一下西服问道“怎么样,现在做什么呢?”
“我啊,当保安呢。”闫超道。
“当保安?”
“我就说嘛,当兵能有个屁的出息,不当兵后悔,当了兵更后悔。”
“有当兵几年的时间,在社会上早就混出来了,白白浪费青春。”
“你看我……”
“麻烦了,这件裙子我真的诚心想买,我女儿穿可以的话,我买了。”闫超不想听袁松废话,因为打心里的厌恶,于是扭身对着导购再次道。
女儿喜欢,闫超愿意再次放下脸面。
导购看了一眼袁松,那可是黄金会员啊,要是在跟闫超闹下去的话,说不定自己真得卷铺盖卷走人,于是冷冷的道“大小应该合适,可以试试。”
“不用了,直接装起来吧。”闫超掏出现金结账,不想在久留。
“这都什么年月了,怎么还装现金,闫超看来你当兵当的落伍了,现在都流行微信,支付宝支付了。”袁松并没有因为闫超的情绪转变而离开,反而凑到跟前笑道。
“哦。”闫超应了一声。
小说《永不褪色的老兵》 第14章 老同学 试读结束。
《永不褪色的老兵》网友点评
嘦怹:《永不褪色的老兵》堪称完美,从开头就一直欲罢不能。作者大大当朝一品的细心还有激情描述,都太感叹了,牛,没看够,还有作者大大别的书么?特别期待另一部,
做个少女永远怀春:《永不褪色的老兵》这本书的作者当朝一品有一套非常完整且端正的价值观,她看人看事的角度很不一样,很犀利也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