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王妃要拒婚》作为草莓牛奶的一部古代言情文,文章结构很好,前有伏笔后有照应,人物的性格、行为活灵活现,思路新奇,主要讲的是:脑中冒出无数个惊叹号,不等沈琅歌反驳,一个书童模样的人突然上气不接下气的带着一个足……...
《刁蛮王妃要拒婚》小说试读
你这张人妖脸!”吼着,沈琅歌作势就要出拳,不料,却被秦烨轻描淡写的攫住了手腕。
丝滑的乌发扑簌簌的快速垂落着,拂上了他白皙绝色的俊颜,带着丝丝清凉的触感。
望着那双空洞而没有一丝情感的黑眸,心头蓦地一惊,瞳孔微微收缩变细,她瞪着身下的绝色美人,狐疑满腹。
“别反抗。本王答应过你的事,必然是言出必行。”
施加在手腕上粘腻的力道忽的一松,沈琅歌猛的直起身,皱眉看着云淡风轻的秦烨。
蓦地,眼中的狐疑变成了浓烈的笑意。她挑起嫣红的唇角,凑到目光冷淡的秦烨面前,直直望进那双不食人间烟火的清淡黑眸里。
“王爷,既然你言出必行,那不如,我们立个婚姻和谐法则。这于你于我,都有利可图。”
闻言,秦烨抬起眼皮,复又落下。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仿佛在挑战这脾气火爆的新妃的底线。
看着这个美人王爷不温不火的神情,沈琅歌脸上的笑意愈发的浓郁。她在贵妃榻的一角坐下,慢条斯理的开口:“既然王爷不反对,那便是赞成,准备纸笔。”
偏头冲着左后方的丫鬟吩咐了一句,沈琅歌眼里的笑意愈发的加深。
跟她斗!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别想!!
不多时,当她以握铅笔的姿势挥毫狂舞时,不光在场所有的下人们都呆住了,就连隐没在暗处的常青,也生出一丝疑惑。
从此,他们再也不相信那些道听途说了,真心让人惆怅啊!
“婚姻和谐法则:一、老婆永远是对的;二、老公永远不得干预老婆私生活,失踪不准找,必须随时成为老婆的提款机;三、对外要一致相亲相爱。”
抑扬顿挫的朗读完纸上那些七扭八歪的字,沈琅歌“啪”的一声将墨迹斑斑的纸拍在秦烨胸前,随后头也不回的大步向前,直到……
“总领大人怎么这么有空来看我们家小受啊?”娇声吆喝了一句毫不掩饰的向着卫风壮阔结实的胸肌伸出了魔爪,沈琅歌笑的花枝招展。
向后一退躲开了腐女的咸猪手,身穿深蓝色锦袍的卫风轻咳一声,皱起一对剑眉,不解道:“小受?”
“啊,是小兽,咳,猛兽的兽。这是爱称,是昵称,是小名。”嘿嘿讪笑着,沈琅歌扬起下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头半的卫风,那眼神简直就像是盯着小红帽的狼外婆。
“王妃……”在屡次被沈琅歌挡住前道之后,卫大总领刚毅不阿的脸终于略微沉了下来。
“啊,总攻这边走,这边……”笑嘻嘻的给卫风让路,沈琅歌回头瞟了那宽阔的背影一眼,耸耸肩。随后仰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心道:风和日丽,是个携款私逃的好日子!
见着体格强健的卫风在自己面前站定,秦烨并没有起身,依旧维持着那番闲逸柔软的姿态,他漫不经心的把手中的“婚姻和谐法则”置于石桌上,随后慢条斯理的掀起浓密而乌黑的睫毛,道:“卫大总领,有何贵干?”
蹙着两道英武的剑眉,卫风在秦烨面前负手而立。
尽管他对外界盛传有断袖之癖,且体弱多病的王爷有所耳闻,可今日如此近距离的看到这副病怏怏同时散发着些许媚态的绝色俊颜,他不禁生出几许嫌恶。
“末将奉天帝之命,特请各位王爷进宫商讨边疆动乱一事。”
闻言,秦烨不紧不慢的从宽展的袖中掏出一块丝帕,掩住口鼻轻咳了好一阵,方道:“小王怕是要令父皇和几位皇兄失望了。劳烦卫总领代为通传,小王身体抱恙,无法参与商榷。”
听罢那虚弱的声线,卫风抿直薄唇,本就蹙着的剑眉蹙的更紧了,不过他依旧保持着大将的风度,抱拳应道:“还请王爷放心,末将告辞。”
言罢,他转过身,在秦烨面前带起一阵清风。
看着那身高八尺的健躯,秦烨勾勾唇,低唤了声:“常青。”
几乎是一瞬,所有人都没有看到裕王的贴身护卫是怎么出现的。
把玩着左手拇指上翠绿的扳指,秦烨淡漠的看着那个一袭黑衣,俯身在自己面前的人。
“听说经常外出走走,有利于本王养病,你陪本王外出游山玩水可好?”
不等常青作答,秦烨突然偏开目光,从贵妃榻上起身,冲着身后的两个丫鬟道:“本王乏了,扶本王回房。”
站在距离东城门不远的地方看着那些正在挨个搜身的士兵,沈琅歌惆怅了。
京城的大门查得也太严了吧……
还是……
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下秦烨那张总是似笑非笑的脸,她耸耸肩,打了个激灵。
随手拉住一个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人,问道:“大哥,最近出什么事了?怎么进出城门还要搜身这么严?”
“最近山贼兴风作浪,京城几家大商号都被洗劫了。据说那些山贼的手臂上都有一个记号,现在进出城都要经过三道检查,没问题了才能放行。”
微笑送别了那人,沈琅歌正欲转身,便突觉脖颈一凉。
“嘿嘿,大侠,有事好商量。”嘿嘿一笑,沈琅歌想要转身,不料那人却粗声喝止了她。
“嘿嘿,不转身不转身。大盗贼,深呼吸,微笑。”嬉皮笑脸的继续啰嗦着,可话音还没落,她就感觉到架在脖子上的刀向下压深了几分。
“你怎么知道我是谁!”怒吼中加入了一丝喘息,那人猛的攫住了沈琅歌细弱的脖子。
“淡定,冲……冲动,是,魔鬼……”死死抓着那只简直比她的小腿还要粗壮的手臂,沈琅歌挣扎道。
蓦地,握在脖子上的大掌突然松开,连带着她颈边的刀锋也一并落了下去。犹疑的回头,她看到了一个身受多处刀伤流血不止的大络腮胡子。
双手叉腰大口的呼吸着好不容易回到肺里的空气,沈琅歌低头看着那个依附着长刀才勉强没有整个倒下的男子,道:“大盗贼,现在全城都在通缉山贼,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你是谁……”正说着,那络腮胡子如剑般的目光冷冷的射了过来,惊的沈琅歌猛的直起了身子。
抚着胸脯,她突然弯起两道细眉,笑的灿烂如花。
“我说,大盗贼,虽然你不是什么好人,可,本小姐也不是善男信女,你都伤成这个样子了,想要出城,简直是痴人说梦,不如,我们来做比交易?”
听到沈琅歌的话,那络腮胡子先是别过头,继而翻着眼珠上下审视着她,沾满血迹的脸上带着思虑的神情。
就在这时,一队巡逻兵突然走进了巷子口。眼明手快的掀起飘逸的裙摆将那深受重伤的山贼掩了个严严实实,沈琅歌坐在他身上,用丝帕给自己扇风。
“姑娘,方才有人见到一个身有刀伤的男子逃进了这里,你可曾见到?”为首的士兵当先走上前,十分有礼。
“本小姐也是才在这里稍事休息,没有见到什么人啊。”话音未落,沈琅歌便以一种极为古怪的姿势扭动了一下。
“姑娘,你不舒服?”感觉到沈琅歌的不对劲,那为首的士兵又上前了一步。
“对,不舒服。”微笑的看着那个士兵,沈琅歌故意用双手捂住腹部,皱眉做痛苦状。
眼瞧着那士兵脸上的怀疑之色愈发的浓重,蓦地,士兵的目光陡然在雪白纱裙的前侧停住,冷声道:“姑娘,你果真没有见到任何人?”
“没见到。”泰然自若的微笑着,沈琅歌直视那士兵满是疑色的黑眸,捂在腹部的手中已然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
“既然如此,姑娘可否站起来?”咄咄逼人的冷言冷语,那士兵就好像一头闻到腥味的猎犬,敏锐的让人发指。
不知何时暴露出来的血迹刺进了沈琅歌眼角的余光,就在她准备抽出匕首的瞬间,一个冷漠慵懒的声线响起。
“爱妃,你走那么快,不等等本王可不行,咳咳……”
“巡城卫队总队长方越见过裕王。”一见裕王秦烨,方才步步紧逼的士兵恭顺的转向相反的方向单膝跪地。
随意的摆摆手示意方队长起身,秦烨用丝帕掩住口鼻,盯住沈琅歌瞪圆的杏目,淡淡道:“爱妃,好端端的,这衣衫上怎么见红了?”
闻声,沈琅歌只觉脑中轰的一声巨响,她死死的瞪着那双丹凤媚眼,心中大呼:算,你,狠!
死死的捂住腹部,她银牙狠咬,一甩头,从牙缝里挤出几个令在场除了秦烨之外的所有雄性生物都面红耳赤呼吸错乱的字:“月,事,来,潮。”
顿时,世界安静了,众士兵傻眼了。
“咳咳……”
云淡风情的轻咳几声,秦烨眯起双眸,嘴边噙笑的望着那方队长,似乎是在等待他们自觉的做点什么。
“属下该死!王爷息怒!”五人队的巡城士兵“哗啦啦”在秦烨面前跪成了一片,各个都面色涨红,好不尴尬!
“罢了,巡城是你们的职责,不知者无罪……”懒洋洋的俯视着那一个个卑躬屈膝的士兵,秦烨继续道:“不过……”
一听这王爷的话锋里带了转折,那一个个士兵刚刚才放下的心胆立即重新提了起来,头埋的更低,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招惹到这个有断袖之癖的古怪王爷。这肉体上的折磨是小事,万一……想到这里,众士兵皆在心底狠狠的摇了摇头,似乎是想把那恐怖的猜想给甩出脑去。
“不过,王妃身份尊贵,今日之事万一传了出去……”
“王爷放心,属下今日没有遇见过王妃和王爷。”眼明口快的接过秦烨的话头,方队长宽阔黝黑的前额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细汗。
言罢,巡城士兵们在方队长的带领下,自觉的步出了裕王的视线,巷道里只剩下依旧维持着坐姿的沈琅歌和皮笑肉不笑的秦烨以及那个永远没有表情的常青。
腾的站起身,沈琅歌急忙扶住那个因为失血过多几乎要休克在原地的络腮胡子,顺便用力的拍打了几下他的脸,以报方才挟持之仇。
“痛,你都快要流血流死了,力气还这么大!”奋力的扭动着自己被那络腮胡子攫住的手腕,沈琅歌怒视着他。
“你有种!本大爷要你做压寨夫人!”义正言辞的冲沈琅歌抛出这么一句撼天动地的话后,络腮胡子没有任何预兆的倒进了她温香软玉的怀抱里。
“压寨夫人,本小姐才不稀罕!”
毫不客气的把络腮胡子丢到地上,沈琅歌抬眼,上下左右看都没有见到秦烨那张风情万种的绝色俊颜,歪过头,她盯着昏迷中的络腮胡子,嘿嘿一笑。
……
“嗯,明明长了一张挺不错的脸,干嘛要留个破胡子呢?”
一边看着那个被剃光了胡子的脸一边发感慨,沈琅歌明亮的杏目里溢满了可惜的神色。
正想着,身后便传来了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姑娘,棺材我们抬过来了。”
从杂物堆后走出来,沈琅歌看着面前的两男一女,满意的笑笑。
“这一两银子是赏你们的,今儿个给我把这丧事办好了,出了城门,还有一两。”说罢,她把一个小布包丢给为首的一个壮年,那人接过布包,兴奋的双手直抖,恨不能认她做娘,供她终老。
转过身,她瞥了眼身上落满破树枝的大盗贼,扁扁嘴,对那些雇佣来抬棺材的人道:“把这人给我放到棺材里去。戌时三刻出城。”
出城比意料中的容易许多,可却让沈琅歌有种莫名其妙的烦躁感。
比如,她好像在许多地方看到了秦烨那身“不经意”间暴露出来的火红长袍。
再比如,她好像听到了轻微的咳嗽声。
再再比如……
“秦烨!你到底是要闹哪样!”
当城门口的守城士兵对她妖娆一笑时,她彻底暴躁了。
这个王爷简直就是阴魂不散,阴魂不散,阴魂不散!
“嘘,这么大声,爱妃,你不怕目标暴露么?”竖起一根纤长的食指,秦烨凤眸含笑的望着她,好心提醒道。
听罢狠狠的怒视着那张始终云淡风轻绝色容颜,沈琅歌不再逗留,大踏步的跟着自己雇来的发丧队走出了城门。
付清剩下的佣金后,她回头看看京城的方向,心中升起一丝困惑。
如此工于心计的人,为何要帮她?
思索及,她收回目光,看着那个孤零零的棺材盖,席地而坐。这时,身后却传来一声惊吼:“本大爷的胡子呢?!你,是你!!女人,你竟敢把本大爷的胡子给剃了?!”
漫不经心的捅捅耳朵,沈琅歌双手叉腰的转身,眯起一双杏目,盯着那个眉目还算英俊威武的男子。
“你这是在冲谁大吼大叫啊?”向前一步走近那个身上挂满了带血绷带的男子,沈琅歌红唇噙笑,满脸的傲慢之色。
“如果不是本小姐,你早就不知道死在哪个角落里了!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轻蔑的耸耸肩,沈琅歌冷声清喝,全然不把眼前这个负伤的山贼放在眼里。
正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这络腮胡子,就算他是十里八乡方圆百里的山贼头头,在她沈琅歌面前,也不过是个被拔了牙的老虎,构不成任何威胁。
“臭八婆!你再说一句试试!”情绪激动的直起身怒吼一句,那山贼突然痛苦的皱起了两道剑眉又重新倒回了原位,一副呲牙咧嘴的样子甚是好笑。
“啧,你要是想死的快一点就直说,别浪费本小姐的金疮药!”瞪着那气喘吁吁的男子扁嘴道,沈琅歌又向前靠近了他一步。
“本大爷才不需要你这个八婆救!”眼瞧着一身绿色纱衣的沈琅歌向着自己越发的靠近,那山贼义正言辞的怒喝了一声,同时还配合以向后缩身的动作。
闻言,沈琅歌的美目忽的眯成了一条线。她看着那个神色僵硬、满脸脏污的男子,平板着语调,递出了一把小巧精致的黄铜匕首,道:“大盗贼,本小姐只想说,你要是想死的快一点,最好用这个。”说着,她抖了抖拿着匕首的右手,唇边浮笑,继续道:“你可别小看这东西,它锋利快捷,便于携带,可是杀人灭口、居家旅行的必备宝刀。”
“你!!……”虎目圆睁怒视着一脸阴笑的沈琅歌,山贼狠狠的抖着两片嘴唇,气得额头青筋直跳。
“哎呦喂,我说,你可别太激动,这血是我好不容易才止住的,到时候你出钱买纱布和金
小说《刁蛮王妃要拒婚》 第3章 节大侠,有事好商量(4854字) 试读结束。
《刁蛮王妃要拒婚》网友点评
浅沫记忆:刁蛮王妃要拒婚在看完文章后,我不敢轻易回复,我担心我庸俗不堪的语言会玷污了这世间少有的文章。但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文章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那将会成为我一生的遗憾。
简单气质女生网名:这本书刁蛮王妃要拒婚很难不给五星,不太会说话,作者草莓牛奶描写的人物都很立体,像是真实发生过一样,让人心生向往,总之很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