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很多类似的都市生活小说,但《下山后,绝美小娇妻爱上我》这部真的让我停不下来,剧情不俗套,人设也很新颖。小说内容节选:“咳咳,老婆,你怎么能这么不讲道理呢!我那是为了……”“什么道理!你就是一臭不要脸的流氓,毁我清白,还有,……...
《下山后,绝美小娇妻爱上我》小说试读
第三章不许乱叫我老婆
“咳咳,刚刚那,明明就是你,自己推开门,叫我进来,然后......”
凌枫干咳。
“住嘴。”
苏晴雪嗔怒道,挥舞着粉拳,一脸的气急败坏。
时丝琪则是一脸幸灾乐祸的坏笑:“晴雪,这是真的吗?”
“你站哪边的你?”
苏晴雪瞪了时丝琪一眼,顿了顿说道,
“我和丝琪住二楼,你住一楼,我们互不干涉,房租和水电费会按月给你的。”
别墅很大,光是一楼就有三百平米了,所以供凌枫一个人住是绰绰有余的。
“没问题,老婆。”
凌枫露出那口洁白的大牙齿。
“再加一个条件,不准你乱叫我老婆,平时叫我晴雪就行了。”
苏晴雪愠怒地瞪了凌枫一眼后,就和时丝琪一块上了二楼。
独自回到房间后,就开始郁闷地坐在床上。
在自己刚出生那会,就被检测出严重的心痛病,医生们束手无策。
就在这时,云游到此地的一位道士,用针灸治好了她的心痛病。
为了答谢那位道士,当时自己的爷爷,就给人家缔结了婚约,所以才定下了这桩婚事。
并且那位云游道人临走前还嘱咐了,苏晴雪的心痛病还未彻底根除,二十年后将再次复发,届时只有自己的徒弟能救她。
“哼,我看那个云游道士就是在说谎,都已经过了二十年,怎么不见我心痛病发作!”
苏晴雪越想越气,自己长这么大,天海市第一美女。
追求者能排好几条街了,居然被那样的人给看光了身子!
除了长得还行外,她就看不出那人还有其他的本事,这样的人,又怎么能配得上她呢?
就在她左思右想的时候,忽然闻到了一阵香气扑鼻的味道,一下子就从床上坐起来了。
什么味道,好香!肚子已经开始咕噜噜叫了。
“难道是丝琪这个臭丫头,背着我偷偷点东西吃?”
苏晴雪义愤填膺,“说好的同甘共苦,一起吃泡面,打拼事业的呢!”
由于两人平时忙于工作,加上厨艺不精,基本都是吃泡面度日。
她走出房间,发现时丝琪也走了出来,问道:
“晴雪,你是不是偷偷点外卖了?什么吃的这么香啊?”
“嗯哼,不是你点的吗?”
“怎么可能!”
苏晴雪这才发现不对劲。
两人顺着那香味的踪迹,走下了二楼,才发现凌枫正披着厨巾,站在厨房里捣鼓着。
捧出三碗香气喷喷的炸酱面,那味道,比五星级酒店做的都要好吃。
“才发现冰箱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就剩下几包方便面,就凑合着做了炸酱面。”
凌枫一脸惋惜地说道。
两人双目放光,天啊,几包方便面都能做得这么好吃吗?
“想吃就拿去,你们的份我也做了。”凌枫笑了笑。
时丝琪立刻不客气了,端起碗筷就大快朵颐:
“好吃好吃!凌枫哥哥你好厉害,这手艺比我在外面吃过的所有东西都好吃!”
苏晴雪见自己的闺蜜这么不争气,说好刚刚还站自己这边的呢,现在连凌枫哥哥都叫上了。
“晴雪,愣着做什么,来吃啊。不过吃完后,你就得认我是你未婚夫了。”
凌枫解下了厨巾,笑眯眯道。
苏晴雪望着炸酱面,咽了口唾沫,但还是冷哼一声道,
“哼!一碗炸酱面就想收买我,你想得美!我不稀罕!”
“那我吃了?”他皮笑肉不笑道
才片刻功夫,凌枫已经将他那碗给吃完了,伸手就要端起苏晴雪那份了。
苏晴雪见状,心中一阵肉疼,真的好香啊!
但自己可不是这么随便的女人,才不会为了一碗简简单单的炸酱面,把自己给卖了。
于是冷冷回应:“你吃就吃呗!”
凌枫也不客气,端起碗就将苏雪晴那碗“消灭”干净了。
苏晴雪瞠目结舌,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啊!就不会多劝几次吗?
哼!情商极低!
可怜自己那扁扁的肚子了,今晚连泡面都没得吃了。
苏晴雪一脸绝望地转身,气鼓鼓地打算回去。
可凌枫却突然叫住了她:“你等等。”
“你干嘛?”苏晴雪没好气回头。
却发现凌枫从厨房端出一碗,足足是之前分量两倍的炸酱面,
“专门给你留的,吃吧,你放心,我不会有什么附加条件的。
刚刚是开个玩笑,我就是不想看到有人饿肚子而已。”
凌枫微微一笑道,“面是刚出锅的,热得很。”
苏晴雪一愣,鼻子瞬间有些酸了,似乎有些被对方给打动到。
这个家伙,这下看起来,好像也没这么讨厌了。
想到这,她就鬼使神差地走上去,打算端起凌枫的面。
可就在这时,一阵心绞的痛感突然席卷全身,让她两眼一翻,整个人歪倒在地!
不好,是心痛病复发了!
小说《下山后,绝美小娇妻爱上我》 第三章 不许乱叫我老婆 试读结束。
《下山后,绝美小娇妻爱上我》网友点评
辞别:刚刚读完《下山后,绝美小娇妻爱上我》的内容,大致交代了主人公凌枫林美娇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这本书已经可以说是一本精品小说了,技巧上也很有水准,后面的故事也有这样的水平,那这本书我直接吹爆!
终陌:怎么说呢《下山后,绝美小娇妻爱上我》是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都市生活小说,很让人有带入感。但是很想说的是很多作者都会陷入一个灵感缺乏期,让作品一些内容显得重复。不过还是要感谢小帅发…是他让我感到都市生活小说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