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灵韫创作的最新小说《未婚先孕后,兵哥哥要带我回家》,讲述了主角杨曼徐衍之间发生的故事,全篇看下来真是意犹未尽,主要讲述的内容有:昨天要水芹菜的大姐来得晚了,杨曼不知道她今天还来不来,但是昨天答应她今天要带水芹菜来,就一直给她留着。……...
《未婚先孕后,兵哥哥要带我回家》小说试读
她第一次摆摊卖东西,想叫卖吧,有点张不开口,可肚子正饿得咕咕叫,也由不得她害羞了,杨曼想了想,喊道:“来瞧一瞧,最好的降血压的野菜,新鲜采摘,经常吃能降血压,味道好,凉拌炒肉都好吃!”
她喊了几嗓子,果然有了效果,一个中年妇女停在了她的摊位前,看着她卖的野菜,问道:“这是什么东西,看着像芹菜。”
杨曼赶忙笑道:“大姐,这是水芹菜,是野菜,跟芹菜是有点像,但是味道比芹菜嫩,而且下火锅,炒肉都好吃,还可以凉拌...”
大姐有些怀疑地问道:“吃这东西,真能降血压?”
“能!”杨曼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个野菜对高血压最有帮助了,要是没有的话,大姐,我敢乱说吗,经常吃,对高血压病人很有好处的,而且也不贵,就是普通的菜价,我今天早上刚摘的,长在小河边,水质也好...”
大姐买了两把,五分钱一把,一毛钱进账了。
杨曼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开张了,证明这东西确实是有市场的,她也不顾自己饿得头晕眼花,更加卖力地叫卖起来。
一早上,她卖了一块五,剩下的野菜,有些蔫巴了,她也饿得没力气了,三毛钱处理给了旁边卖菜的老板。
老板见她卖了一早上,知道这东西有市场,三毛钱买了十来把,怎么算都是划算的。一块八,对现在的杨曼来说是笔巨款。
她实在饿了,先去买了一荤一素两个包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肚子总算安静了下来,人也渐渐地恢复了力气,她感觉口渴,可舍不得钱买水。她想起二妹,又花五分钱买了一个肉包。来的时候没钱坐车,回去有钱了,花了五分钱坐到了村旁边的县道,走了十分钟才到村。
她绕到小河边,打了一背猪草回家。此时都已经中午了,杨家人都已经吃过饭,还在家休息,钱秀花见她背着猪草回来,劈头盖脸就骂了起来,“你真是皮痒了,都快中午了,一早上打一背猪草,你倒是会偷懒!”
杨曼说道:“我昨晚上没吃东西,早上饿晕了。”
钱秀花怔了怔,“撒谎!你就是想偷懒,今天也别吃饭了!”
杨曼将猪草丢在地上,“不给吃饭怎么干活?”
钱秀花大骂,“你还敢顶嘴?老二媳妇,你都是怎么教闺女的?爬男人床,丢尽了杨家人的脸,还好意思跳河呢,你怎么不死了算了!”
杨曼的怒气不断攀升,这其中到底是什么缘故,杨家人都一清二楚,他们都知道杨妮算计原主,纵容杨妮不说甚至还帮着打掩护,不然那天晚上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传出来,杨家人都死了一般没人管,现在倒将脏水泼到她身上来了。
“那我爬男人床的那天,你们都睡死了吗?为什么不站出来阻止?现在倒嫌我丢人了,你们帮杨妮打掩护的那天就应该想到会丢杨家的脸了!”
杨妮被突然提起来,这事传出去她就嫁不出去了,连忙否认,“杨曼,你别血口喷人,你爬男人床跟我有什么关系?”
钱秀花也是气得眉毛倒竖,气得想叫老二杨建树教训杨曼,“反了你了,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杨曼也豁出去了,她总不能在这些人的**之下过一辈子,“行啊,只要你们敢打我,我就满村嚷嚷,当初就是你们帮着杨妮助纣为虐,给我和徐衍下药,本来跟徐衍有婚约的就是杨妮,杨妮不想嫁给他,才把我推出去,你们全都是帮凶!”
杨建树气红了眼睛,抓起院边的扁担就要动手,李凤仙,也就是原主的妈,她知道杨建树打起孩子来没轻没重,连忙冲着杨曼喊:“曼曼,你还不快跟你奶承认错误!”
杨曼心里也是一惊,可她不愿屈服,大喊道:“你打,只要你打不死我,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要去找村支书反映,村支书不管,我就去公安局告你们!除非你把我打死了,不然你们都别想好过!你们就是帮凶!”
杨曼死死地盯着杨建树,这可是原主的亲生父亲啊,当天也装聋作哑,简直匪夷所思,到了这会儿,不仅不为她讨个公道,还想动手打她。
钱秀花也气了个半死,她在家里一直都是权威,什么时候被这样威胁过,可她也看出此时的杨曼豁出去了,她都敢跳河自尽,别的还有什么干不出来?
而且当天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钱秀花他们心里清楚得很,此时也不敢真把杨曼惹毛了,不然到时候她闹出去,杨家别说是面子,里子都没有了。杨家名声要是坏了,杨妮是个丫头片子,总能嫁出去,可谁还肯嫁到杨家来?小儿子的婚事是钱秀花的命脉,一下就被杨曼扼住了。
此时,数百公里之外,某武装部队出完任务回来的徐衍拿到了盖了章的结婚报告,高政委欣慰地拍了拍他肩,“你小子,终于解决个人问题了,了却我一桩心病!行了,我给你两周婚假,回家接老婆去吧!”
这两年,高政委不知道给徐衍张罗了多少次相亲,这小子总是不中意,没想到这回悄无声息地打了结婚报告,叫人意想不到。
徐衍心情复杂,说了句谢谢政委,大步走出了办公室。
他想起了那个夜晚,人生初体验,可留下的记忆却是屈辱的,他当时浑身燥热,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女人也如灵蛇攀上自己的身体,更加让他难以自持,才犯了错误。
而如今,他却不得不娶了这个女人,结婚报告在他掌心分外烫手,徐衍长长地吐了口气,男人敢作敢当,他娶了她就是。
当天晚上,杨曼躺在床上,照例,她又被罚不许吃饭,钱秀花不敢对她动粗,可要让她结结实实地饿几顿,长长记性。
二妹凑到她身边来,又塞给她半截红薯。
“大姐,快吃吧。”
三妹和四妹都睡熟了,杨曼将二妹拉到一边,将肉包子塞进她手心。
“这是什么...馒头?”
一股清香的白面香气窜进二妹的鼻腔,她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你吃,大姐,你都没有吃晚饭。”杨二妹强忍着馋意。
白天吃了两个包子,这会儿早饿了,但包子是给二妹带的,杨曼将红薯接过来,“我吃红薯,二妹,这是肉包子,专门给你买的,你悄悄吃,不能说出去。”
肉包子!这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啊,二妹只听说过没吃过,馋得直咽口水,姐妹推让几个回合,最终肉包子一分为二,一人吃一半。
虽然已经冷了,肉也只有小小的一块,杨二妹吃得舔手指,她压低声音对杨曼说道:“大姐,肉包子好香啊!”
“大姐明天还给你买。”
次日,杨曼早早就起床,又背着背篓出门了。和昨天一样,她又摘了满满一背水芹菜,为了掩人耳目,上面还用烂衣服遮住了。
今天她有钱了,可以坐车进城,比昨天早很多,买菜的人也多,一背篓水芹菜,顺利卖了大半出去,比昨天还卖得多一些,最后卖了两块三毛钱。
杨曼心中暗喜,要是一直这样顺利,过不了多久,她就有钱可以离开村庄了。
她卖完菜回到家,既然不给她吃饭,杨曼干脆连猪草也不打了,买了几个白面馒头藏在衣服里,见她空着手就回家了,钱秀花指着她鼻子骂,杨曼就当耳边风,准备回房间。
杨妮煽风点火,“奶奶,你瞧瞧杨曼,现在连你的话都当耳边风,活也不干了,这是要当起千金小姐来了。”
这话成功挑起钱秀花的愤怒,直接将杨曼推搡出门,站在院里面骂:“不愿干活就给老娘滚蛋!谁养得起你这种好吃懒做的闲人!”
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吃饭,见她被赶出门,亲娘老子屁都不敢放一个。
杨曼有些慌,杨家虽然不是久留之地,可至少能遮风避雨,现在她被赶出来了,无处可去。
钱秀花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用这招来逼她屈服,一旦杨曼屈服,以后就会过上被奴役的生活,这样的话,杨曼宁愿饿死。好在卖菜的几块钱她是贴身藏着的,不至于立刻饿死。可她得找个栖身之所,不然晚上都没地方睡觉,农村不比城市,现在又是夏天,毒虫蛇蝇很多。
可村里人都认为杨曼是不守妇道的人,谁又肯收留她呢?
她走到小河边,心想实在不行就先进城,看看能不能找个包吃住的工作,但心里也知道很难,现在有岗位的地方都是国营,一个萝卜一个坑,她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举目一望,她突然注意到河边的半坡上有一栋破败的小屋,从原主的记忆中她得知,住在这里的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婆婆,婆婆的儿子五十年代去参军,一直没回来,婆婆思念儿子,哭瞎了眼睛,一直独居于此。
杨曼犹豫了很久,她没有别的选择了,只好找上门去。婆婆虽然眼瞎,可她得养活自己,门口种着一片水稻,只是长得不好,房子边上还有一片菜园,稀稀拉拉地种了一些蔬菜,难以想象婆婆是怎么在失明的前提下完成这些的。
“请问有人吗?婆婆?”杨曼推开外面小院的柴门,朝里面喊道。
过了不久,一个穿着蓝布衣服的老人从屋里走了出来,“谁啊?”
老人很瘦小,双目失明,眼窝深陷,看着有点吓人。
“我姓杨,是...杨启明的孙女。”她想了半天才想到原主爷爷的名字,她不想报杨建树,在她眼里,这个男人根本就不配称作父亲,而且婆婆的年纪跟爷爷杨启明差不多,肯定也相熟。
没想到奶奶听到之后,脸色大变,声音变得很可怕,“杨启明的后人来我家做什么?给我出去,出去!”
“婆婆?”这情况让杨曼万万没想到,婆婆跟原主爷爷是不是有什么过节,一听到她说是杨启明的孙女就要赶她出去。
“出去!”婆婆随手拿过身边的拐杖,胡乱地挥舞,看来是极痛恨杨启明。
“婆婆,你听我说,我是来借宿的...”话还没说完,婆婆已经跌跌撞撞地朝她冲过来,要将她赶出去。
怕婆婆太激动会受伤,杨曼只好从院子里退了出来。
中午,太阳很烈,杨曼坐在河边光滑的石头上,她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这个世界似乎和她所在的世界不一样,她对环境完全陌生,身上又没有多少钱,肚子里多半还有个孩子,如果她不在孩子长大之前想办法,就得将孩子生下来了,这个环境生孩子,会有多艰难可想而知。
她不能进城,她谋不到出路,在农村,她至少可以摘野菜进城卖,好歹攒一点钱。
杨曼在村里逛了一圈,寻找晚上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地方没找到,倒是收获了一圈指指点点。
小说《未婚先孕后,兵哥哥要带我回家》 第2章 杨曼徐衍钱秀花被赶出门 试读结束。
《未婚先孕后,兵哥哥要带我回家》网友点评
牵你的手,一向走下去:未婚先孕后,兵哥哥要带我回家这本小说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都已无法形容这篇文章的精彩程度,所以我只想说一句:作者灵韫你的小说太感人再加....…更一章?
千笙结:灵韫笔力了得,《未婚先孕后,兵哥哥要带我回家》这本小说中描写的各个场景都让人感受到他的文学知识是丰富的,好久没有看这样能陶冶性情的文了,真佩服这样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