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赵四水张大牛小说全文章节阅读

发布时间:2023-10-22 16:23

悲剧小说《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以赵四水张大牛为中心,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和社会的残酷现实。作者佚名通过犀利的笔触深刻地刻画了主角的内心纠结与挣扎,将读者带入一个情感充沛的世界。这本书给人以思考和反思,震撼人心。我把眼泪狠狠一抹,又跑到春风楼去,伙计瞧了我直道稀奇,说道:「你一个不晓得哪里来的野丫……...

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

《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小说试读

我是西巷上,一户卖豆腐人家的女儿。

平生做过最大的梦,不过是那些状元郎、探花郎,从街上打马而过时,能和我打个对眼。

我娘总盘算着,将我嫁给隔壁张屠户家的儿子。

张屠户家有钱,他儿子生得膀大腰圆,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我若是嫁过去,一来不怕吃不上肉,二

来做个正经老板娘,总比做个豆腐西施要好得多。

可我不喜欢嫁给张屠户的儿子,因为我是个胆小的,不管它是猪血还是鸡血,总之瞧见血就害

怕。

大街东头,有个秀才,不管风吹下雨,每日都要穿过长长的街,来到我家买豆腐。

我觉得他可能是对我有点意思。

每次这样跟娘说,我娘都要啐上一口。

什么对你有意思,老娘看他就是个穷酸样,买不起旁的,只好日日都吃豆腐。」

[那咱家做豆腐卖,不也是天天吃豆腐,难道咱家也穷酸?」

娘朝我头上狠狠敲了一下。

[肉好吃?还是豆腐好吃?」

「自然是豆腐。]

娘又在我**上使劲掐了一把。

[你傻呀你!]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期待秀才来买豆腐。

豆腐两文钱一块,我只收他一文,还送半碗豆浆,剩下一文,我请他教我写字。

秀才教的第一个字,是【我】。

我被这个字吓昏了头。

可是秀才说,【我】字都学不会,还怎么学做人呢?

行吧。

他说得有道理。

就这样,我当天点着油灯写到三更,才勉勉强强写出能拿出手的[我]。

秀才教我的第二个字,是【人】。

我高兴坏了,[人]字一撇一捺,竟然这样简单。

秀才又说了,做[人」简单,难的是做我]。

好吧。

他是秀才,他说什么都对。

秀才日日都来,只在初一十五不来,我问他初一十五干吗去了,他不说。

总之,秀才要是考上状元、探花就好了,以后他打马而过,就不会只是跟我打个对眼这么简单。

我家甚至能打个招牌——状元豆腐店。

也说不清是哪一日,反正不是初一十五,秀才没有来。我等了他很久,守在铺子里,一直等到宵禁。

娘说,他许是记错了日子。

第二天,秀才还是没有来。

一个人再怎么记错日子,也不可能记错两天。

第三天,我用芭蕉叶包上三块豆腐连半碗豆浆,穿过长长的街,到东头去,找到秀才家,秀才家

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隔壁的说他已经死了。

我愣了愣。

怎么会死了?

隔壁说,他是为了春风楼的如意姑娘,跟人家公子哥打架,被打死了。

春风楼的如意姑娘是花魁,只在初一十五挂牌接客。

我听了眼泪直往心里流。

原来老娘说得对,秀才日日都来买豆腐,真不是对我有意思,他就是穷酸。

不仅穷酸,他还是个傻子!

秀才瘦得像根麻秆,可不是被人一打就打死了吗?

我把眼泪狠狠一抹,又跑到春风楼去,伙计瞧了我直道稀奇,说道:「你一个不晓得哪里来的野丫

头,竟然也学公子哥,点名要见花魁,如意姑娘正在里头接客,愿不愿意见你还另说,你且等着

吧。」

我从天明等到天黑,脚都站麻了,才等到如意姑娘。

她长得真好看呐,穿一身藕粉色衣裳,鬓边扎朵素白绢花,酥胸半掩,动起来的时候,一股兰香

直往人鼻子里钻。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衫。

如意长成这样,难怪秀才喜欢。

想起秀才,我又觉得难过。

吸一吸鼻子,我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说道:「我是为秀才来的。秀才生前,喜欢吃我家的豆腐,

但他更喜欢你。这些东西本来是要送给秀才的,秀才死了没人要,连带半碗豆浆,一起送给你

吧。」

「你且替他尝一尝,你要是喜欢,秀才泉下有知,想必也会很高兴。]

如意那双玉手染着胭脂色蔻丹,腕上坠着翡翠绿镯子,骤然被塞上一捧豆腐,脸上的表情五味杂

陈。

她张了张嘴。

我心里难过,赶在她说话前,跑了。

小说《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第一章试读结束。

小说《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 第一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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