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为我们带来了一部扣人心弦的小说《不做舔狗后,我和亲成了人生赢家》,主角宋宛君陆远的故事令人难以忘怀。在这个充满悬疑和冒险的世界中,他们经历了重重考验,展现了坚韧和智慧。我喜欢里纸金迷醉的氛围,柔软的腰肢,金色的铃铛,到处都弥漫着好闻的酒香。这里的所有人们永远只会陪……。...
《不做舔狗后,我和亲成了人生赢家》小说试读
慕祁安拂袖而去,我坐在院子里也有几分怅然。
五年前,我父亲战死沙场,母亲悬梁自尽。甚至一把火烧了镇北王府,想来是没有给我也留一分活路。
我瘫坐在母亲的尸体身边,眼泪模糊了整个充斥着火焰的世界。
那一刻,我就想随母亲去了也罢。
慕祁安就是在这样的绝境之中,冲进火海将我抱了出去,拍着我的背安慰我。
他仅仅说了两个字——别怕。
但却让我的心犹如枯木逢春一般,开出了绚烂的花。只为他一个人绽放的花,轰轰烈烈一开就是五年。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话是真的应验了,皇帝封我为郡主,赏赐新的府邸。金银财宝更是毫不吝啬。
我成了大夏最受宠的郡主。
昨夜,同样的绝境,却是他赐给我的。
我的双手,终于还是染上了血腥。
“君君!”
林薇薇来了,大红色的长裙很很衬人的气色。外边一层薄纱,却是若隐若现的露出了一截雪白的小蛮腰。
是会让男人疯狂的妖精。
林薇薇围着我转了一圈,像是见鬼了一般多看了两眼。
“你怎么回事,疯了吗?”
我不理她的目光,起身往卧室里走去。
林薇薇追着我继续说到。
“慕祁安的表情好像是吃屎了一样!”
“他怎么突然来找你了,他是不是第一次来郡主府?”
“你到底做了什么呀!手段有进步呀君君!”
我也换了一个红色的衣裙,难得的露出了白皙修长的胳膊。
“我不爱他了。”
寻了个艳色的口脂,一点点的将略显苍白的薄唇晕染出让人沉沦的色调。
铜镜里的少女面若桃花,双眼含情。
我一时间也有些陌生。
这以往五年,我爱穿白色的裙子,喜欢淡淡的妆容。每一次同慕祁安粘在一起时,我会因为穿着相似的衣服暗喜。
他喜欢白色,我喜欢他,我就也喜欢白色。
现在我不爱他了。
京城第一纨绔并非浪得虚名,曾经多少京城子弟为我痴狂,家里的门槛几乎让媒婆踏破了。
可惜当时年少,不愿通寻常女子一般早早被嫁人束缚。于是万般风情,于哪一位俊俏的公子哥,都是一样。
彼时我肯定没想到,会吊死在慕祁安这棵树上,撞破了南墙才知道回头。
“君君,你这是一时气话吗?”
我回头时,林薇薇满脸都是难以置信,我也有些恍惚。
当年我追着慕祁安不放时,林薇薇就是这副表情。
如今我说我不爱了想要放手,她还是这副表情。
好似我这五年的努力和痴狂都是白白浪费时间一般,根本就是一文不值。
“去红香楼。”我描完眉之后,才透过镜子打量着林薇薇。
果然见林薇薇双眼一亮,面上的担忧一扫而光,像是回光返照。
“慕祁安这个狗男人,见鬼去吧!”林薇薇站了起来,眼神之中难掩激动,“怎么配得上我们君君。”
慕祁安不是不好,他只是不爱我。长宁侯还是那个京城里无数姑娘都想嫁的抢手人物。
我笑了,我听到她小声嘟囔说:“红香楼的兔儿越发清秀了。”
红香楼。
京城第一青楼,有女妓,也有男妓。
小说《不做舔狗后,我和亲成了人生赢家》 第三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