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雾里长夜的笔下,《成为首富后,我为所欲为》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作品。主人公宋挽李乐薇经历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以及与其他角色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既能让读者沉浸其中,又能引发对人性、道德等问题的思考。主菜就更不得了了,圣雅克扇贝和白汁烩小牛肉正是主厨最拿手的,也全都被极为精致的摆了上来。……。...
《成为首富后,我为所欲为》小说试读
提到这个亲姑姑,可就说来话长了。
宋爸在家里排行老二,下面有个弟弟,上面则是有个姐姐,便是她的这位姑姑了。
那时候他们还生活在农村里,听宋爸说,她的这位姑姑年轻的时候是个很能干的。
家里大人上田地的时候,都是这位姑姑在照顾下面的两个弟弟,也就是宋爸和宋小叔。
宋爸和宋小叔自然也很亲近这位大姐。
直到宋姑姑被当时镇上的姑父一眼相中了,提了亲,宋姑姑便跟着到了镇上居住。
从那之后,宋姑姑就很少回娘家了。
直到有一天,宋爸和宋小叔路过镇上,去看望宋姑姑,就看到她那个在外面唯唯诺诺的姑父在家里死命的对着宋姑姑拳打脚踢。
两个大男人当即就忍不住了。
宋爸和宋小叔都是一米八的大高个,直接就上去把她那个姑父给揍了个鼻青脸肿,跪在地上不住的讨饶。
然而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什么离婚的,宋姑姑也没能例外。
即便宋爸和宋小叔自那之后时不时的就过去看望,可终究两人没住在镇上。
直到宋爸结了婚,摆小吃摊赚了点钱,他们一家也搬到了县里面,镇上的姑父再也不敢眼高于顶,这种情况才彻底的好了起来。
于锦秋就是宋姑姑和姑父的大女儿。
她继承了宋姑姑的好样貌,从小就长得好看,只是学习不怎么上心,前年才考上了魔都的一个大专学校。
只是于锦秋向来都不怎么能看得起宋挽一家,觉得是从村里出来的,粗俗的很,因而跟宋挽一向没有什么往来。
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了。
于锦秋下意识的就看了看宋挽身旁的清临,跟她挎着的老男人不同,清临一看就是个十分有涵养的。
即便抛开那俊美的外表不提,通身的气质也让人根本忽略不了。
嘴角当下就忍不住的僵了僵,她从小就比宋挽长得好看,凭什么她就能找到这么优质的富二代,而她只能对着一个地中海撒娇。
不就是成绩比她好一点吗?
书呆子有什么用?还是乡下来的书呆子!
宋挽冲着她点了点头,也没有多话的意思。
毕竟两人算不上熟,这种事情她也不好开口。
然而宋挽不说话了,于锦秋挎着的老男人却开口了。
他看着宋挽的眼睛明显的亮了亮,“锦秋,你认识这位小姐?”
于锦秋的眼角忍不住的抽了抽,恨不得直接扭头走人,最后却只能陪着笑道:“王总,这是我表妹。”
被叫做王总的老男人眼神明显更热切了几分,“原来是表妹啊!幸会幸会!”
说着就伸出手想要去握宋挽垂在身侧的手。
宋挽刚想动手,却看到那王总的手已经被清临狠狠的拍了出去。
清临上前一步,动了动金丝眼镜,朝着王总礼貌的微笑,“这位王总请自重,下次再伸手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明明清临是微笑着的,语气也十分礼貌,可是面前的王总却不受控制的打了一个冷颤。
目光在清临的穿着上打量了一下,没有看到一个熟悉的logo标志,转而就像是突然有了底气一般,语气也十分的轻蔑,
“哟~不就是打个招呼吗?年轻气盛的就是沉不住气。”
小说《成为首富后,我为所欲为》 成为首富后,我为所欲为第3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