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小说《意外闪婚首富,她坐拥千亿家产》,是由作者“古铃然”精心打造的,书中的关键角色是唐晓凌琛,详情介绍:凌琛觉得跟她说这些话很残忍,但这是事实,他说道:“这个,你跟医院说一下,他们能让你爷爷走得安详点的。”……...
《意外闪婚首富,她坐拥千亿家产》小说试读
第11章
唐晓打印好协议,拿着两份协议以及一支笔出来。
“凌先生。”
唐晓把两份协议递给凌琛看,凌琛看过后,从她手里接过了笔,毫不犹豫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有印泥吗?”
“有。”
唐晓找来印泥,他在两份协议上签名之外都印上了手指印。
唐晓也签了名,印上手指印,两份协议,夫妻俩一人一份。
签好协议后,唐晓回到房里拿出一只月饼盒,她把那只月饼盒递给凌琛,还有一串钥匙。
“凌先生,这串钥匙是一楼大门和我们租房的,这只盒子里装着的是我给你的家用,你每天买菜,买家里的必须品,就从这盒子里拿钱。”
她把月饼盒连同那串钥匙一并放到了凌琛的面前,再掏出手机,说道:“在微信上,我再给你转两千元,你平时需要网购什么的,也方便。”
凌琛看了她两眼,拿起了那只月饼盒打开来看,里面放着一叠钱,大概有两三千元的一百元面额的,除了百元面额的,还有很多零钱,连一角钱的硬币都很多。
他抓了一把硬币,一元的,五角的,一角的都有。
他,貌似还没有用过硬币呢。
“去超市买东西,就带上这些硬币去,免得他们找回几个糖果。”
超市的收银员就喜欢这样,差个几角钱,说没有零钱,就会抓几个糖找给顾客。
唐晓很不喜欢收到糖,每次去超市,都会把装一把硬币带上。
凌琛嗯了一声,说道:“我也很不喜欢收到糖。”
事实上,他大少爷从来没有去逛过超市。
明天起,他要迅速地把周围的店铺,物价,都摸个清楚,那样才不会穿帮。
唐晓在微信上转给凌琛的两千块钱,凌琛略一犹豫,就收下了。
谁叫他现在的人设是无业游民呢,在老婆面前装穷,就要接受老婆的包养。
“凌先生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了。”
“那,我带小铮去休息了。”
凌琛点点头。
唐晓便叫上弟弟,带着弟弟回房去,还把房门关上,凌琛听到落锁的声响。
他撇撇嘴,她还怕他会半夜撬门进去睡了她不成?
凌琛是夜猫子,主要是他平时工作太忙,每天晚上回到家里都要凌晨过后。
现在这个点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梦周公的时候,对他来说却是夜生活刚刚开始。
但他现在不能出去,他还要回他的房里收拾整理一下。
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凌琛就回到唐晓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
整套房都不大,更不要说房间了。
放了一张床,一张电脑桌,一张电脑椅,就没有其他东西了,连个衣柜也没有,不过房间太小,也放不下衣柜。
他的东西,只能摆在床尾的那一点点空地,衣服则要放在床上。
房间这么小,自然没有浴室,他洗澡得去洗手间。
拿了一套睡衣,这是他从家里带来的,凌琛拎着一只水桶,先探头出去,看到洗手间的门是开着的,他才拎着水桶出来,快步进了洗手间,洗澡。
然后,他的衣服,都得自己手洗,阳台外面倒是有个洗衣柜,凌琛不习惯用别人的洗衣机洗自己的衣服。
不得不手洗衣服。
新买回来的地摊货衣服也要洗一洗才能穿。
除了少年时期接受家族安排的培养,事事都需要亲力亲为之外,他已经十几年没有再用手洗过衣服了。
特别是他接管了凌氏集团,成为家族当家人后,他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
把衣服扔在桶里,凌大少爷脱了鞋子,踩进了桶里去,用脚反复踩着桶里的衣服。
唐晓在这个时候出来,她可能是想上洗手间的话,看到凌琛在洗衣服,还是用脚踩的,她:......
被她看个正着,凌琛也是浑不在意的,继续用脚踩洗着衣服,之后,换了两次水清洗,然后,从桶里捞起衣服,就用衣架子晾晒起来。
“凌先生,现在天气还冷,你不把衣服拧干水,很难干的。”
夏天,天气热,倒是无所谓。
“要不,你拿到外面阳台去,用洗衣机脱脱水,这样也能干得快一点儿。”
凌琛默了默后,问唐晓:“那洗衣机只有你一个人用?”
“平时就是我一个人住,自然是我一个人用。”
凌琛不说话了,拿着他那些没有拧干水的衣服走出了洗手间。
很快,唐晓就听到了洗衣机脱水的响声。
唐晓上完洗手间后,看看在阳台上重新晾晒衣服的凌琛,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回她的房里了。
数分钟后,凌琛也回到他的小房间。
关上房门后,他也把门自里反锁上,然后靠在门身上,环视一遍房间,自嘲地低笑:“放着别墅不住,要住这样的小房子,我这是自找的。”
躺在小床上,凌琛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爬起来用手机刷了一会儿新闻热搜,犯困了,才睡着。
隔天,唐晓醒来的时候,凌琛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她走过去。
“凌先生,早安。”
凌琛系着唐晓平时用的那条碎花围裙,他人高大,那条围裙不适合他用,唐晓看着他,笑道:“凌先生,改天你去买菜时,买条适合你用的围裙回来。”
他没有说话,只顾着忙他的。
他准备的早餐,是白粥,荷包蛋,还有蒸饺,饺子是冰箱里的速冻饺子,还有自己煎的韭菜煎饼。
唐晓看着他准备的早餐,夸赞着:“凌先生,你平时经常自己做饭吃吧?看你的厨艺挺好的。我喜欢吃韭菜煎饼,但我自己做不好,想吃的时候得让素素做给我吃。”
素素厨艺比她好很多。
凌琛把准备好的早餐端出来,摆放在那张小餐桌上,嘴上回答着唐晓:“我经常换工作,钱就不够花,在饮食上就省一点了,叫外卖,太贵了,自己买点菜,随便弄点,吃得既健康也比吃外卖便宜。”
“熟能生巧,做饭的次数多了,就练出了一身厨艺。”
唐晓本能地说道:“凌先生厨艺不错,可以去当厨师,工资挺不错的。”
“整天在厨房里打转,油腻不说,到了夏天,热死人,**不来。”
唐晓:“......”
小说《意外闪婚首富,她坐拥千亿家产》 第11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