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是灵笛道人创作的一部小说。故事围绕着邓儒蛮牛展开,揭示了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不可思议的冒险经历。这部小说既扣人心弦又充满惊喜,令读者难以忘怀。蛮牛的脸色有些古怪,他出言纠正道:“.......贤弟啊,我们是青牛寨,跟我们火拼的是黑虎寨。”……。...
《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小说试读
深夜,青牛寨灯火通明。
蛮牛吩咐寨子中的山匪将库存都搬了上来。
大鱼大肉,好酒好菜。
蛮牛为了七天后与黑虎寨的人拼刀,做足了牺牲。
“来,贤弟,喝!”
蛮牛与邓儒勾肩搭背,手中拿着一个酒碗,姿态豪爽。
“来,大哥,喝!”
邓儒拿着酒碗与蛮牛碰杯,而后将酒碗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这个时代的酒不是现代的蒸馏酒,现代的酒只有酒精味,很苦。
这个时代的酒是由粮食啊,水果酿造,在酒味之外,还有粮食和水果的清甜。
一碗下去,都不觉得嗓子难受。
“哈哈哈,老弟爽快人!”
见邓儒一口将一大碗酒饮下,蛮牛对邓儒的观感都改变了不少。
“大哥啊,你说你们要和那青牛寨火拼,不知道,那青牛寨配置如何?”
“有多少弓手,有多少刀盾手,又有多少矛兵?”
喝完酒,邓儒开始问起了正事。
蛮牛的脸色有些古怪,他出言纠正道:“.......贤弟啊,我们是青牛寨,跟我们火拼的是黑虎寨。”
“........”
邓儒脸色有些黑,你别说,这酒虽然没有后世的酒那么苦涩,但不知不觉,就醉得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
实在是泡妹子的首选,妹子喝着喝着就往床上倒了。
当然,也有可能你的酒量还不如人妹子。
“这不重要,只有七天时间,大哥你得告诉咱,咱才能够对症下药啊。”
邓儒说道。
七天时间,想要把一帮子土匪训练成百战百胜的精锐。
这有点难。
如果能够知道对面黑虎寨是个什么配置的话。
凭借他邓儒骑砍玩三年的经验,毫不夸张的说,对症下药,还是问题不大的。
至于为什么,他本来应该想办法逃命的,却选择留下来认真研究战术。
这自然是因为。
在拥有了三十个老农民后,比起逃跑,邓儒有了个更大胆的计划。
他要占据这个青牛寨,以此作为他在这个世界发展的根基。
而七天后,与那黑虎寨的拼刀,便是这计划中关键的一环。
“原来如此,也不妨与贤弟直说了,那黑虎寨与咱们青牛寨一般,九十来号人,原本咱们青牛寨是与他们打个旗鼓相当的,但.....”
蛮牛没有说下去了。
毕竟再说下去友谊的小船就翻了。
他们青牛寨原本是八十四个战斗人员,虽然人数少了点,但是这是群战,他蛮牛有信心自己一个人弥补这一点人数差距。
但是又被邓儒杀了十一个。
这下蛮牛便没有信心了。
“嗐,不说这个,那青牛,啊呸,黑虎寨,与咱们青牛寨是差不多的,大家干的都是打家劫舍的活,欺负欺负小村庄里的人,不需要个甚么鸟弓。”
蛮牛大手一挥,表示他们土匪瞧不上娘们唧唧的弓箭。
当然,这是他的一面之词。
而事实上是,他们缺乏有力的弓箭**材料。
箭矢的**也考验工艺。
一般上好的箭矢只有军中,和山下的猎户有,而猎户,是在官府有登记的,包括他们的弓一起。
猎户一般都是军中退伍回来的人担当,他们都是军中老手,与他国发生战事,猎户直接就能够入伍。
是属于优质兵源,自然不是他们这些土匪能够劫的。
而他们自己**的弓,弓弦软趴趴的,箭矢也粗制滥造,箭头只能够用箭杆子削尖了当箭头。
这样的箭矢,别说配软趴趴的弓了。
就算是配军中劲弓,也杀不了人。
再加上,拉弓也需要很大的力气,他们山寨就只有他和几个当家的能够长时间拉弓。
其他的,拉个五六下就软趴趴了。
他们青牛寨是这个情况,隔壁黑虎寨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当然,这都是一些损自己威风的话。
在邓儒面前,蛮牛自然要说一句。
什么鸟弓,他们土匪不屑于用这种娘们唧唧的东西,真男人都是真刀真枪的跟人干仗。
再问,再问给你头盖骨拧下来当碗使。
“没有弓手么,那这样,便好办了。”
邓儒点点头,听见没有弓手,他的脑海中已经想好了,明日该训练这些土匪练个什么东西。
嗯,古罗马的乌龟阵。
虽然很原始,但是在这种没有弓手,没有骑兵,没有投石车的土匪火拼上,非常有效。
几乎可以说是可攻可守,密不透风。
与这些土匪饮酒到半夜,邓儒才在蛮牛的安排下到一个房间中就寝。
该说不说,虽然蛮牛要杀他,但蛮牛做的姿态挺足。
听带自己来的小土匪说,这个房间原本是蛮牛他亲妹妹的,但因为他邓儒是贵客,所以,蛮牛把他亲妹妹赶去了一般土匪的房间。
根据这个房间的干净程度来看,邓儒相信这是那蛮牛的亲妹妹的房间。
整个房间很空旷,除了一张床外就只有一张方桌,和两把椅子,以及一个搭配着铜镜的梳洗桌,很显然曾经是个女性的房间。
走到床榻上坐下,邓儒拿出虎符,又花了十两银子,将老农民补充到三十个。
这十个将会老农民将会在明天一早直接到山寨来投靠他。
毕竟,凭空变出十个人,很诡异。
虎符会自动在人前给兵马安排一个合理的来源,当然,没人的时候,虎符便会凭空生成兵马。
花掉十两银子,原本那雁归城**给的六十多两银子,便只剩下三十多两了。
等七天后拼刀,让老农民们去杀点人混点战功经验值,刚好能够全部升级成民兵。
三十个身强力壮的民兵,足够他在这个山寨里立足。
想到这,邓儒便安然入睡。
他并不担心这些土匪会在半夜把他弄死。
那些土匪还需要靠他渡过七天后与黑虎寨的战事。
土匪再蠢,也不会做自掘坟墓的事情。
.........
第二日,清晨。
邓儒从床上起身,在后山处撇了根柳枝,找到山泉处刷了下牙。
山匪们很穷,搞不到刷牙用的东西,邓儒只能够将就一下。
“贤弟啊,山门口来了十个泥腿子,说是你的仆人。”
远处,蛮牛那粗大的声音响起。
邓儒将口中含着的山泉水一口吐掉,回应着蛮牛:“啊对,是咱的仆从,大哥让他们进来吧。”
“大哥,山寨有鼓或者旗子么?”
“鼓?有的,之前抢过一个商队,缴获过一面鼓。”
蛮牛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要鼓,但他毕竟不是什么兵法大家,只是一个靠山吃山,靠村吃村的山匪,这方面,他自然选择全权听邓儒的。
“如此甚好,大哥将我那十个家仆送来,将鼓备好,让弟兄们在演武场**,马上开始练兵。”
邓儒点点头,山寨的条件不至于差到难以想象。
小说《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 第4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