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的冰糖创作的《我喜欢的少年,身上有光》是一部跌宕起伏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秦施羽盛怀安在追寻自己的梦想和解决内心矛盾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成长。这本小说以其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扣人心弦的情节而备受赞誉。我鼻尖萦绕着他衣服上独有的淡淡花香。「呃...」他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我的肩膀,「这是怎么啦?」我还没从……。...
《我喜欢的少年,身上有光》小说试读
三十岁生日这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寄件人是我高中时的暗恋对象。
是一封他写给未来自己的信。
洋洋洒洒整整两页纸。
信的最后,他说,「祝三十岁的盛怀安和秦施羽百年好合。」
我泪流满面,哭到晕厥。
他不知道,自己永远停在了十七岁那年的夏天。
再一睁眼。
我回到了高三这年。
彼时还是英语课代表的他站在我面前笑嘻嘻地朝我摊开手:
「英语作业,就剩你的没交了。」
今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一大早,我妈就针对我的个人问题对我进行言语扫射:
「古板的不行,无趣的不行,不会聊天不行,会聊天的又太油了,丑了更不行,矮了不行,胖了不行。秦施羽,你存心想把你老妈气死是吧?」
我摇了摇头,「妈,您别逼我了成吗?」
「跟人没关系,是我没有结婚的打算。」
听我这么说,我妈的声音陡然提高:
「不结婚?!
「秦施羽,你三十了,不是十三!」
「能不能成熟一点?!」
见我不为所动,她低下头,小声道: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一根筋的姑娘!指不定人家都投胎好几回了!」
提起那人,我猛地起身。
门被我关得嘭的一声。
世界总算清净了。
不过这清静只持续了两秒。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
「喂,是秦女士吗?这边有您的EMS包裹。」
快递拿到手上这一刻,我还有些迷茫。
这年头,谁会给我寄邮政呢?
一看寄件人的名字,我心头一跳。
一张意气风发的笑脸浮现在眼前。
我拆包裹的手都忍不住颤抖。
好半天,才把包裹打开,里面是一个淡蓝色的信封。
我抽出信纸。
白色的信纸上,清隽秀丽的字迹。
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两页纸。
信的最后,他写道:
「祝三十岁的盛怀安和秦施羽百年好合。
????????????????2012年5月1日
?????????????????十七岁的盛怀安亲笔??」
我仿佛能看见,少年提笔写下这封信时满怀憧憬的样子。
他一定眼睛亮亮的,唇角荡漾着习惯性的微笑……
他也一定没想到,写完这封信不过一个月零五天后。
他的生命就永远停在了那个十七岁的夏天...
压在心底的记忆瞬间疯狂涌入心头。
我泣不成声。
手中的信纸瞬间被眼泪打湿。
很快,上面的字迹被氲开,糊成一团。
我手忙脚乱地想要擦掉,却越擦越模糊。
这是盛怀安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了!
这个念头一升起,我猛地吐了口血,感觉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
天旋地转中,眼前的色彩归于黑暗……
朦朦胧胧间,我听到一个清洌的声音。
视线再次聚焦。
穿着一身白色校服的盛怀安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他站在我面前,朝我摊着手心:
他形状好看的嘴唇也在一张一合。
他说的是:
「秦施羽,英语作业,就剩你的没交了。」
我呆呆地望着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面前的人笑意不减,轻敲了两下桌面,再次重复:
「作业。」
我机械地转动着脑袋。
穿着校服有说有笑的同学,堆满书本杂乱的课桌,狭窄的过道...
这陌生又熟悉的场景。
我使劲闭了闭眼,又不可思议地看了看面前的手。
这双手没有我刚贴的延长甲,十指圆润,指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正属于十几岁青葱的模样。
我咽了下口水,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重生了。
看着黑板上硕大的【离高考还有23天】,我喜极而泣!
我回来了!
面前是十七岁,还活生生的盛怀安!
一切都还来得及!
失而复得的狂喜让我下意识起身朝盛淮安扑去。
他毫无防备,被我撞了一个踉跄,才堪堪扶着桌角将我接住。
小说《我喜欢的少年,身上有光》 第一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