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知青,带着仓库杀回七零未删减阅读

发布时间:2024-08-21 04:28

《下乡知青,带着仓库杀回七零》是一部令人沉浸的小说,由作家香酥蛋卷儿创作。故事主角林鸳鸳霍谨言的命运纠缠着爱情、友情和冒险,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不可思议的世界。林鸳鸳拿着扁担,一副二流子的样子,“钱给我!”“啊?什么钱?”不是他都不娶了怎么还要给钱吗?“啪”的……。...

下乡知青,带着仓库杀回七零

《下乡知青,带着仓库杀回七零》小说试读

第12章

出了院子,四人才感觉到冷。

怔怔的看着面前的青砖大瓦房。

“大队长,那小林知青怎么办?疯子不会吃了她吧?”

吴有国捏了捏自己的烟杆子。

十分深沉的说了一句,“你们懂个屁!”

三人面面相觑,所以大队长懂了个啥?

吴有国低着头往家里走。

风吹的头顶一片清凉,脑子越发的清醒了。

刚进家门,金翠兰就发现自家老伴惨兮兮的样子。

“我的亲娘啊,你这是做啥去了?咋的变成这样了?”

“这好好的棉衣都撕成啥样子了啊,你个老东西,都多大了,还出去打架!”

吴有国咧着个嘴笑,“疯子打的。”

金翠兰大手“啪”的给了他一下,“你个老东西,被疯子打了你还笑,你是脑壳子被打坏了?”

“这本来就没多少的头发,你看看现在光的?”

吴有国摆着手,“老婆子,你不懂,这是好事。”

金翠兰嘴里骂骂咧咧的,“好事?我当初就说这个疯子不能留在这里,你看看,这些年他都干了什么事?”

“村里还有人没被他打过吗?就连三岁的孩子见到他都得哭三天。”

“公社这是要我们大队的命啊......”

“胡咧咧啥呢,你个老婆子,疯子是组织对我们大队的信任,你看看隔壁的红旗大队都不能搞定,我们靠山大队给公社解决了这个烦恼,这是**山大队的本事!”

“你就嘴上说吧,你看看,你这衣服裤衩子都撕成啥样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补?”

金翠兰心疼的将他身上的衣服换下来。

吴有国换上衣服,拿出自己的烟杆吸了一口。

“翠兰啊,我还真找到方法了。”

金翠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是脑子连着头发被疯子拽走了。”

“我说真的,你知道新来的那个小林知青不?”

金翠兰一听来了兴致。

“我今天就听花兰说了,来了一个特好看的妮,长得那是一个水灵,是那个不?”

吴有国点头,女人家的消息真灵通啊,“是她。”

金翠兰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咋的,你想给咱儿子说媒?不是我说,那些个知青长得好看,干活不成的。”

吴有国白了她一眼,“就老二那样的,配不上人家。”

金翠兰不乐意了,“咋的,你儿子差了?老二老实肯干,孝顺听话,每天都能拿满工分。”

吴有国放下烟斗,烟雾缭绕的,“老二都不够人家脚指头的。”

站在门外的吴向明:???亲爹???

认真的说了一句。

“那个疯子听那个小林知青的话。”

“啥?”

金翠兰掏了一下耳朵,眼睛瞪得**的,“你说那个疯子听那个小林知青的话?”

说完又不相信,“老头子,你不会做梦了吧?”

伸手扒拉着他的脑袋,摸了摸他光秃秃的头顶。

“脑子没坏啊。”

“哎呀,我跟你说真的。”

接着吴有国将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金翠兰这下有些信了,坐在了炕边。

“那按照你说的,这疯子确实听她的。”

“对啊,你看看,要是小林知青愿意帮忙照顾疯子,这疯子就不能捣乱了是不是?这样大家也不用天天害怕了。”

金翠兰一下子就懂了自家老伴的想法。

“你这想法是好的,但是人家小林知青一个大姑娘能愿意?那不是几岁的孩子,是一个大男人。”

吴有国皱了皱眉,老婆子说的话有道理。

看来这个方法不行。

这下他更愁了,难道就让疯子这么肆意妄为?

“哎,我说老头子,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就给那个林知青说,照顾疯子给她工分。”

吴有国眼睛一亮,好主意,没有了疯子的破坏,每年队里都能省下修理费,每家每户也能省下医药费。

他想应该没人会有意见吧?

“明个我就去找小林知青说说这事。”

——

林鸳鸳此时并不知道大队长已经在给她规划未来的工作内容了。

在大队长他们走了之后,林鸳鸳就和疯子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瞪着。

不论她说什么,疯子就不松开她的腿。

林鸳鸳差点就要拿出电棍了。

可是她不能确定眼前的疯子是具体什么情况,所以没有这么做。

想起疯子那天为了吃的发飙,无奈的咬牙切齿道:“你松开我!我要做饭了!”

一听到饭,本来跟个树懒抱着自己的疯子“唰”一下松开了自己的腿。

抬头纯真的眼眸盯着自己。

眼睛里写满了一个字:饭!

林鸳鸳脸黑了。

这是个吃货?

不过,她又不是搞慈善的,才不会带他饭呢。

她面无表情的拎着自己的大刀进屋了。

肯定不能进空间了。

她进了房间,假装在自己的包里翻啊翻,拿出了一些做菜的作料,土豆,茄子,青椒还有一大块肉,准备做个一荤一素。

不是她吹牛,就算只有菜叶子她也能做出人间美味。

越简单的食材越难烹饪,对做菜的人手艺要求也越高。

在这里,暂时还是别太过火。

拿着东西去了厨房,她虽然是生活在现代,但是对于生火并不陌生。

外公曾经说过,御厨除了要掌握食材之外,对于影响菜的品质的一切要素都要精通。

所以她小时候是学过柴火生火的。

生好火,她将肉段放入水中,去掉血沫,加入自己的调料,腌制起来。

在这个时间,她将土豆和茄子处理好了,进行简单的过油。

炸出表面有微黄即可。

这是为了让食材更加具有风味,同时,可以更好的掌握烹炒的火候。

捞出来放在一边。

又将肉段裹上淀粉,走了一遍油,金黄的肉段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在阳光下亮澄澄的。

站在厨房门口犹如木桩一样的疯子眼睛都看直了。

整个人死死的盯着灶台。

滋滋啦啦的响声伴随着诱人的香气,疯子已经按捺不住了。

喉咙快速的滚动,偷偷的瞄着林鸳鸳。

他不敢去。

她有能让自己眼睛冒星星的东西。

林鸳鸳假装没有看到对方。

装了一碗米饭,坐在桌子边开始吃了起来。

疯子纯真黝黑的眼睛里全是渴望,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一点,一点的接近桌子。

小说《下乡知青,带着仓库杀回七零》 第12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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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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