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我对港圈太子爷始乱终弃了》这是一部很多朋友喜欢都市言情风格小说的作品,也是炸酥皮的作品,不容错过。在角色和剧情设定上,很有自己的风格特点,不俗套,小说描述了主角温见月宋时珩:作为温氏珠宝的被千娇百宠长大的大**,她想干什么就去做了,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反正背后都有……...
《完蛋!我对港圈太子爷始乱终弃了》小说试读
温见月做了一晚上梦。
好像又回到了慕尼黑,气氛灼热起来。
最后是耳垂被咬住,整个人都被牢牢地禁锢,灼热的呼吸化成了一句低语。
“bb,你逃不掉的。”
温见月忽地醒来,躺在柔软的天鹅绒床铺上还有些茫然,Anna已经跳上了她的床,扬起肥胖的小橘脸,鼻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让温见月摸。
那一句低语仿佛还在耳边萦绕,温见月一时怔住。
直至Anna等得不耐烦了,毛茸茸的脑袋蹭上她的胳膊,温见月这才醒过神来。
她洗漱完,按下电梯,去餐厅吃早餐。
饭桌上坐着钟婉婉和她二哥温瑜。
温瑜刚刚结束完一场巡演,得知自家亲妹妹找回来了,立刻就回了浅水湾19号。
饭桌上,摆着中式的早餐,油条、煎饼……
温见月垂眸下了楼梯,Anna跟着她打转,脚上的粉紫色鸵鸟毛被橘猫咬着玩,晃晃悠悠的。
温见月坐在黑色大理石餐桌前,拿起刀叉,看着面前被炸得澄黄剔透的油条,边缘处似乎都还泛着油腻。
顿时没有了吃早餐的心思,温瑜望过来,提了一句:“见月,还熬了粥,你要不要喝?”
温见月看着用砂锅熬出来的粥,粒粒分明,上面却也泛着一层油光。
钟婉婉解释道:“姐姐,这是我家乡那边的做法……上面撒了一层油,味道会更好,你要不要试试?”
温见月搁下了银质的刀叉,落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抬眸看向站在一旁的佣人,“还有早餐吗?我不想吃这么油腻的东西……”
温见月自小肠胃就不好,吃不了一点油腻,之前佣人做早餐都会特地注意油腥,但是今天钟婉婉**说要亲自做早餐,一个人霸占了厨房,他们就没法腾出手来给温见月做了。
温瑜也知道这一点,但是这一桌早餐是钟婉婉好不容易做的,却没法多说什么。
温见月从餐桌上起身,“我不吃了,你们慢慢吃。”
说罢,她转身就走。
不过是一顿早餐,温瑜爱吃多少就吃多少。
钟婉婉柔弱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像是受了委屈,“二哥哥,姐姐是不是不喜欢我?”
“惯得她,不吃就算了。”温瑜声音有些冷淡,暗含不满。
一旁的佣人低垂着头,不敢说话。
明明之前温瑜少爷最疼爱大**的,可是现如今婉婉**找回来了,大**身上的宠爱会被分走也不奇怪。
……
没有吃早餐,温见月的心情不是很好。
没有叫司机,她自己开了一辆车。
浅水湾19号的大门缓缓开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驶出,并入山道,金棕色的梧桐树茂密成林,汽车驶过时,落在地上的梧桐叶打着转儿。
与此同时,崔长宇也开着一辆黑色的超跑往浅水湾19号的方向而来,要去接钟婉婉。
看见温见月的车,他本能地停下,摇下车窗。
却只看见温见月冷漠的侧影轮廓,一眼也没看他,踩下油门,加速从他身边疾驰而过。
地上的梧桐叶飞速而起,在空中形成一个小旋涡,绕着他的车前打转。
再次回头看去,便只能看见法拉利的汽车尾巴了。
温见月直接就去了“TheKiss”,一间高端奢华甜品店,装修以温柔系的淡黄色奶油风为主,很适宜拍照打卡。
这间店温见月有股份,因此也留了单独的包厢给她。
“你知道吗?!我昨晚竟然梦到了那个疯子!”银质的刀叉疯狂戳着眼前的芋泥巴斯克,粉紫色的蛋糕已经被惨害得不成样子了。
电话那旁的方青岚笑着调侃她,“小月亮,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大胆?宋时珩是什么人?你也敢招惹?”
温见月有些心虚,“我那时候哪里认识什么宋家,你也知道,我平日里除了吃喝玩乐就是……”
“玩男人。”方青岚言简意赅地概括。
温见月略略颔首,挖了一勺巴斯克递进嘴里,“……你说得没错,那我应该怎么办啊?”
温见月自小最会卖乖,只要声音尾调微微拉长,再加上自身的甜腻嗓音,被她这样请求的人,全部都会心软,然后一退再退,直到满足了她所有的要求。
方青岚对温见月的撒娇已经有了一定的抵抗力,“还能怎么办?谁叫你招惹了人家,我听说宋时珩挺有绅士风度的,应该不会怎么为难你。”
蛋糕有些甜,温见月搁下刀叉,“那我岂不是还要忍受那个疯子……”
剔透的玻璃杯被送过来,里面是加了三块冰的咖啡,一只青筋突出的手掌贴着玻璃杯。
温见月顺着那只手掌望过去,沿着男人突出的腕骨,袖箍压在冷黑色的衬衫之上,整洁得体却有些老派绅士的打扮,不言而宣的男性魅力。
宋时珩一贯的穿衣品味。
温见月挂断电话,嘴里的“疯子”现在正在她眼前。
“怎么不点咖啡?”宋时珩好整以暇地在她对面坐下,两指扯了扯胸前的领带,姿势颇为悠闲。
温见月没有说话。
宋时珩长指轻敲了她面前的玻璃杯几下,清脆悦耳的声音,但都比不上对方磁性低沉的嗓音有魅力。
“三分奶油两分黑糖,三块冰块。”他极淡地笑了下,声音复而有些沉,“我没记错吧,bb?”
温见月本人对咖啡有一种特殊的嗜好,过甜或者过淡,过冰或者过热都不行,这些年来,也只有宋时珩能够很好地把握她的喜好。
她拿起咖啡,喝了一口,语气却是骄纵的,“你怎么在这里?”
哪里有这样的人,前脚刚刚喝完人家泡的咖啡,后脚语气却还这样不客气,但是放在温见月身上,嚣张跋扈又骄纵,却又是那么自然,仿佛这样的叫**,走到哪里都是该被人捧着的。
宋时珩轻笑了一声,好声好气地同她商量,“bb,既然都要联姻,跟我怎么样?”
小说《完蛋!我对港圈太子爷始乱终弃了》 第6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