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e的小说《杏林遇狼》主角是程十鸢墨卿声

发布时间:2024-09-09 14:07

OBe的《杏林遇狼》这部小说肯定可以让你喜欢,时而凝重时而搞笑,能看出OBe是用心在写的。小说内容节选:「没有我的命令,程十鸢不可停止接客。」老鸨为难的搓了搓手掌。「执事大人,若是她来了月信呢?」「用嘴,用手……...

杏林遇狼

《杏林遇狼》小说试读

第二章

字字珠玑,全是对我的控诉。

我终于肯大方的分他一个眼神。

「那是我眼瞎。」

「现在的我,双目清明。」

我光着身子,绕着整个山庄走了一圈。

2

明月山庄,从来都不参与朝堂江湖的斗争。

但如今,却沦为了权力的手柄。

男人的怀抱就是我如今的收容所,没了男人的庇护,我连温饱都会成为问题。

墨卿声自那日起,便加强了对我的看管。

「没有我的命令,程十鸢不可停止接客。」

老鸨为难的搓了搓手掌。

「执事大人,若是她来了月信呢?」

「用嘴,用手,那些侍奉人的手段你都没教过她吗!」

墨卿声的喜怒无常让在场的几个丫鬟都瑟瑟发抖,老鸨跪在地上连声求饶。

「那大人,可要替十鸢刺上奴印?」

听到这里,我掀起眼帘看了一眼。

奴印,早在五年前就被我朝所废除。

是在人的颈后刺青,刻下一整个奴印特有的花纹。

如今在这被提起,只能说这老鸨为了讨他的欢心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哦?」

「只是颈后?」

「不如将她整个后背都刺满。」

此前我只当墨卿声是因为我不愿救人而怨恨,但从现在他的种种行径来看,定然不止。

「大人,若是刻满后背,之后即便她脱了奴籍,也再洗不掉了......」

平日里私下待我好的那位嬷嬷没忍住为我求了个情。

「程十鸢,你自己说。」

一年之久,我见过最多的事物便是不同材质的鞋靴。

「墨执事,您如今都穿上这般好的鞋了,就不能放十鸢一马吗?」

三年前,刚把人救回来时,他的脚上只穿着一双破烂的布鞋。

身上青紫的痕迹和破烂的衣裳,无一不在告诉我他遭受了什么非人的虐待。

——「程大夫,我身上很脏。」

我知他那时说的不只是皮肤之上的污秽,更是肉体下沉重的伤痛。

我最清楚揭人伤疤有多痛苦,便从来没想过问他过往。

直到他病好,求我将他留在身旁服侍,不要赶他走。

——「程大夫,我自知身份不配跟在您身后辅佐。」

——「但请你不要丢弃我。」

墨卿声流浪的日子停在了十三岁。

他被乐府的人相中,带去做了乐师,而方微,则一直在他的庇佑下,平安长大到了十五岁。

我依言收了他,也算是没有违背爹爹一直以来乐善好施的教养。

他确实长得足够俊俏,但于我而言,不过就是张人皮。

我给过他工钱,但他不收。

后来我就将那钱全都拿去给他置办了衣裳和鞋袜,当然,只是很普通的料子,比不得现在他脚上穿的。

我到现在都记得我送他第一双鞋时的场景。

——「谢谢程大夫!」

那是他第一次穿上合脚的鞋子,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眼底重新有了光亮。

后来我才知道,他十岁之前,都是没有穿过鞋子的。

捡来旁人不要的,也都给了方微。

「程十鸢,救我的那点情分那两年我都还给你了。」

「你别得寸进尺。」

小说《杏林遇狼》 第二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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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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