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在大明写日记,永乐夸我命真硬》,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入坑不亏,主人公有方明朱棣,是作者蓝千春所写,无广告版本简述:当然方明还上了两层保险,他故意单手握断箭矢,就是为了给敌人一个下马威。再加上刚才达里其木在给自己用激将法的时候,自己巧妙……...
《我在大明写日记,永乐夸我命真硬》小说试读
滦州。
李固给方明又打造了一把长枪。
枪头是精铁所铸,枪杆是浑铁所造。
像木质的枪杆,那种造价比较便宜,一般都会配备给普通士兵使用。
方明获得了系统的奖励,得到了七探蛇盘枪,而为了能更好地发挥这套枪法的威力,方明的身体素质自然也是被系统洗礼了一番。
普通的木质长枪在他手里就像是一根没什么分量的小木棍一样,根本就是打不出威力。
只有这种铁质的长枪现在才适合方明,不过也就及格而已。
完美适配方明的长枪,怎么着也得像本朝第一猛将常遇春的虎头湛金枪。
只不过方明就是个穷知州,大明官员的俸禄低的很,要不是他脑子机灵,自己搞了点儿副业,只怕这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难。
现在手中这把铁枪没什么造型,虎头就更别说了,能用精铁混着浑铁打造,已经是方明能拿出来的最多的银子了。
打完了一套枪法之后,方明看了看手中的长枪还算比较满意。
“分量也够用,虽说造型上没什么卖点,不过上阵杀敌也足够了。”
李固一脸的苦涩。
“大人这要是朝廷不出兵,咱们一直去外面互市,迟早有一天咱们能攒够为大人打造一把好兵器的银子。”
“现在也是形势所困,大人千万莫怪呀。”
方明哈哈一笑点了点头。
“我知道,没在怪你。”
“我之所以如此说,是觉得咱们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赚钱嘛,条条大路通京城,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再好好想想还有什么买卖能做。”
就在这时有官吏来报。
“报!知州大人不好了,有草原骑兵入侵!”
方明没太当回事儿,毕竟滦州是边境嘛,经常有草原的骑兵过来骚扰,这也正常。
鞑靼现在分身乏术,虽说这一仗他们必胜,可现在面对来势汹汹的十万大军估计也没有这个心思,更没有这个精力过来找麻烦。
至于鞑靼部下的那些小部族的首领们,那也是能躲就躲,毕竟他们知道方明可不是其他的大明官员,挨打了,只知道向朝廷叫屈。
方明可是一匹狼,如果遭受了敌人的攻击,他会毫不犹豫的打回去,而且打的比敌人更狠。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那些人都不愿意找方明的麻烦。
没准啊,可能是瓦剌人。
不过也正好,方明现在正想找个人试试自己这七探蛇盘枪的威力。
“既然来客人了,不招待就说不过去,走着。”
大明对兵器管控并不严格。
但对盔甲和火器的管控非常严格。
北方的武将大多都有盔甲,因为这里连年打仗,谁身上没几件功劳。
而南方一些富庶之地的武将日子过得安逸,作为一个武将,又没敌人可杀,没有功劳,虽有职位,但也没有盔甲。
而方明呢,严格意义上来讲,他是个文官。
文官是没有盔甲的,别说他了,当年靖难的时候,把燕王大军挡在济南城前的铁铉,也是文官,当时都已经是兵部尚书了,一样也没有盔甲。
至于方明手下的那些人,都是官吏,并不是大明士兵,不是士兵自然也没有盔甲,若是穿了盔甲那形同谋反,自然也没人敢穿。
当然守城的士兵还是有盔甲的,不过“互市”这种事情,还是不要牵扯上他们比较好。
好在这表面上的功夫做不到,内里的功夫还是可以有一些的。
方明在这方面从来不亏待手下,既然没有盔甲,那大家就各自配一套有细铁锁和皮革、树皮制作的软甲。
包括他自己也是这套软甲。
不过好在这劫掠也用不上穿盔甲,敌人进关劫掠一般也都不穿盔甲。
因为劫掠嘛,要的就是三个字,快准狠。
要是穿盔甲的话,体重就大了,马就跑不快了。
本身就是去抢东西的,回来的时候,每个人的马上都得放上点东西。
大到一只羊,小到一袋粮食。
所以没有盔甲,虽然有点儿性命之忧,但每次的收获也还算颇丰。
长城并不像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有他在就能挡住敌人的大军。
明长城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防止小鼓的草原游骑进来劫掠。
而且自打来到这了之后,方明这才发现。
现在的长城和自己记忆中的长城有些不同。
现在的长城是大将徐达主持建造的,相比起自己记忆中的长城要小一些,用料也要差一些。
一开始方明还有些不明白,后来便相通了。
估计是从古至今,这长城也经过不少的改建续建,毕竟明清两朝都用这一条长城,这几百年下来自然有所改变。
而且长城是洪武元年就开始建的,那时大明刚刚建国,想来国库里也不是很富裕。
能把长城修建成这样,中山王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所以现在的长城拦截率也不是百分之百。
方明登上滦州城城墙之上定睛往下一看。
只见下面大约有七八十人,不同以往的是,这些人都穿着盔甲。
方明眉头一皱,隐约发觉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
方明也没穿官服,拎着一把长枪在城墙上重重的杵了一下。
“竟然敢来我滦州城作乱,你们是不知道滦州城的知州是谁吗?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那下面领头之人一听方明如此说,当即哈哈大笑。
“哈哈哈,鼠辈也有这么大的口气,真是笑死我了。”
“那滦州知州不就是方明吗?明朝的文官,从五品,狗一样的东西。”
“告诉你,你给爷爷竖起耳朵听好了。”
“我叫达里其木,我乃是马哈木大汗手下!我们瓦剌和脆弱的鞑靼可不一样。”
“识相的赶紧打开城门投降,如若不然等到我们攻破滦州城门,定要将你们赶尽杀绝!”
和方明预测的没错,来的的确不是鞑靼部,是瓦剌部的人。
只是他心中有些疑惑,瓦剌来的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呢?
要知道瓦剌在漠北,据此将近千里,而且瓦剌和鞑靼平常还是死对头,就算是大战在即,鞑靼对自家地盘的控制也未免有点儿太稀疏了。
不应该呀。
方明想了想,与其自己在这瞎猜,还不如把他们拿下,撬开他们的嘴巴好好问一问。
小说《我在大明写日记,永乐夸我命真硬》 第十章 瓦剌来客人了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