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嘤嘤怪夫君》快手热推许清卿宋知闲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2022-08-05 15:49

《嘤嘤怪夫君》故事不断的发生转折,看得人热血沸腾,许清卿宋知闲等人更是给读者很大的惊喜,不愧是宋知闲所编写的作品,以下是《嘤嘤怪夫君》内容:宋知闲第一次在我面前愣神,他中衣领口深处慢慢地浮出一抹红晕,爬上了脖颈,脸颊,最后红至耳尖。过了好一会儿……...

嘤嘤怪夫君

《嘤嘤怪夫君》小说试读

原本躲在角落的我,因为实在受不住宋知闲内心的鬼喊鬼叫,试探地向他靠近,在森凉阴鸷的眼神下,伸手环住了他紧实的腰身。

两人身高悬殊,我的耳朵刚好贴在他的心口处,除了「咚咚」的心跳声以外,还有……

「啊啊啊啊啊,小姐姐好主动,好温暖,好柔软!」

「好想溺死在小姐姐的怀抱里!」

头顶的声音却是冰冷无情的,「滚。」

我抬头看他,刺客的鲜血喷洒在他极白的面容上,在喜烛的映照下,一半露在光芒中,一半隐在阴影里。

明暗之间,占尽风流。

如果他的内心不「啊啊啊啊啊」叫个不停的话,我当真信了他是个人人惧怕的冷面阎王。

发现他的口不对心后,我稍稍后退,但胳膊却没有离开他的腰身,故意问道:「那不抱了?」

「不要啊!要抱抱,要抱抱!」

宋知闲:「松手。」

我:「真的要我松手?那我松咯!」

我离开的动作非常慢,眼睛也一直盯着宋知闲的神情,可即便他内心已经大声呼啸:「别松手,小姐姐不要离开,人家好怕怕!」

但表情仍然是一片冷凝,不曾有半分情绪泄露。

甚至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快些。」

我也是第一次拥有这读心术,本还想再玩一会儿,但院里却传来了声响。

在闻讯而来的下人推门进来的瞬间,宋知闲一把推开我,保持住了自己生人勿近的人设。

耳边是他内心的:「呼,好险。」

看着被拖出去的刺客尸体,即便这屋内已经收拾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仍有刺鼻的血腥味。

新婚夜遭暗杀的,恐怕只有我们了。

我叫许清卿,出生簪缨世家,作为家中嫡女,我自小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是样样没落下,就是为了长大后的家族联姻。

可我这人好像有什么魔力似的,无论和谁谈婚论嫁,对方家都会有长辈去世,从而守孝三年,不得嫁娶。

就这样,我的亲事换了一家又一家,蹉跎到了二十岁。

此时与我新婚之夜就分被而睡,一副无情无欲的宋知闲是朝中新贵,虽无父无母,没有家世背景,却年纪轻轻位居锦衣卫指挥使,是京中权贵们争相巴结的对象。

我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杀出重围,为我争取了这个没爹没娘,有车有房的好婚事。

这回,我终于嫁出去了。

一夜相安无事,本不用早起敬茶的我,被院子里一阵「哼哼哈嘿」的练功声吵醒。

我烦躁地起身穿衣,顶着鸡窝脑袋,暴力推窗看向噪音的始作俑者。

然后……我瞪大了带有眼屎的狗眼,流了一地的口水。

这胸!

这腰!

这腹肌!

真白啊!

宋知闲似乎对我热烈痴迷的注视无所察觉一般,继续**着上身,行云流水地操练着,就连一丝眼风都没有扫过来。

但他内心明明在说:「小姐姐在看我,得好好表现,再耍一套剑如何?」

「再来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吃俺老孙一棒!」

于是,成亲的头一天早晨,我们那让百官闻风丧胆,又让圣上无比信任,传说中杀人不眨眼,手段狠绝的指挥使大人,像只求偶的大孔雀一般,嘚瑟了一个时辰。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凡是他有的,都耍了一遍。

最后他累得跟狗似的,还强撑着在心里想:「怎么样小姐姐,就咱这体格是不是倍儿行!」

噗!这该死的幼稚!

我突然发现,我的读心术是只有宋知闲能够点亮的单一技能。

这个设定非常的狗血。

但只能听到他的也足够有趣,比如早膳过后,我想要在府里逛逛,随口问了一句:「你去吗?」

他斜睨了我一眼,带着三分寒意的眼神,无情地回我两个字:「不去。」

我从善如流,「好吧。」

宋知闲内心委屈巴巴的,「小姐姐怎么不再挽留我一下,太无情了!」

我可怜他,又问了一遍:「要不你陪我去吧。」

宋知闲蹙眉,「没时间。」

我:「哦。」

心里话:「啊,小姐姐再坚持坚持啊!」

我叹了口气,「就陪我逛逛呗!」

宋知闲不耐烦地眯眼,「不去,没时间。」

我:「……」

哎呀我去!在这用心玩我哪是吧?!

我气得脑瓜嗡嗡的,直接拽起他的胳膊就去遛遛。

他不仅没反抗,反倒内心狂叫:「哇,小姐姐好霸道,好粗鲁,爱了爱了。」

就离谱!

其实宋府不算大,真逛起来我就发现,委实没什么好看的。

我们并排而行,花园中的路不算宽,衣袖随着身体的摆动会摩擦,有一瞬他的身体极不易察觉地倾斜了一下。

而我刚好垂眸,看见他本该落下的脚偏了一分。

为了不踩到一只虫子。

我有些讶异地侧头看他,淡漠的眼神,紧抿的唇角,完美弧度的下颚线,哪一点都看不出他刚刚的善良。

以及他的内心独白:「我可真是有爱心啊,这要是让小姐姐知道,不得爱死我啊!」

我:「……」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小说《嘤嘤怪夫君》 第1章 试读结束。

《嘤嘤怪夫君》网友点评

顾挽:作者大大,首先你的书我读起来非常好,但是在古代言情的世界里,主角的参与感不强,虽然他是在旁边吃瓜的,但是也应该参与剧情,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作者在直白的讲故事,细节上差点意思。

猫性小仙女:真的《嘤嘤怪夫君》这算是写的很好的文章了,剧情有时略慢但却不失乐趣,完结后连着看省下等待更新的时间,或许会更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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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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