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具有看点的一本爽文《农门娇媳致富记》,类属于经商种田题材,主人公是凌霄卫谚,小说原创作者叫做月荼,故事内容梗概:走了不过半个时辰,冯氏她们便走不动了。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休息,因为凌霄日日晨跑的缘故,虽然胖却也锻炼……...
《农门娇媳致富记》小说试读
虽然凌霄饥肠辘辘,但是无奈这玉米饼子实在是太难吃,所以她硬逼着自己吃了两个,喝了半碗白菜汤就够了。对于她吃了两个玉米饼子就不吃了,冯氏十分意外。要知道,以前她可是吃十个玉米饼子的量。不过冯氏到没说什么,的她而言,凌霄吃得少是好事。一是省了粮食,二是她那么多肉,的确是不该吃太多。
新月高悬,夜已渐深。
凌霄躺在虽然铺了褥子,但是却依旧很硬的木床上。因为卫谚厌恶原主,所以自从原主嫁进卫家之后,卫谚就从自己住的卧房搬到了一个由杂物间改成的书房住。
她看着从窗户纸透进屋的月光,思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爷爷。爷爷年事已高,不知道能不能受的住她因公殉职的消息。她是在追抢劫犯的途中,掉入井坑死掉的,所以这应该算得上因公殉职。她五险齐全,爸爸妈妈因为她当警察,还给她买了不少的保险。她这一死,应该能赔不少钱,至少爸妈后半生的生活是无忧了。日后,就全看弟弟照顾他们二人了。
虽然她弟出生的时候,还在搞计划生育,生二胎是要罚款的。但是,爸爸妈妈还是在她六岁的时候要了一个弟弟,不过就是罚了不少钱。因为弟弟的罚款家中欠了不少钱,她们家的日子,一度过的十分拮据。年幼时,她还埋怨过。不过,现在她庆幸爸妈生了个弟弟,不然她们家就变成失独家庭了。
“哎……”凌霄叹了一口气,想要翻个身。无奈这身上的肉太多,翻个身她都废了好大的劲儿。
摸着自己肚子上的肉,凌霄想着,一定要将着肉全给减下来才是。不然不好看不说,做什么事情都十分不便。如此想着,凌霄便慢慢的睡着了。
翌日
当凌霄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她穿上了月白色的棉布袄子,因为头上好裹着纱布,所以她只是将一头及腰的青丝,编成了一条粗辫子。若是真要在林初柳身上寻一处亮点,那便只有着一头青丝了。她这头发,又黑又亮,还很顺很直,发质相当不错。
在编发的时候,凌霄看着铜镜之中自己的脸,心中那叫一个难受。想她凌霄虽然汉子了些,但是,却也是浓眉大眼鹅蛋脸,在她们局里也能算得上是个警花级别的人物。可是这一朝穿越,却成了一个无盐之人,她如何能不难受?虽然说着林初柳的皮肤白嫩,但是,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五官全挤在了一起,眼睛小得虽不似绿豆,但一笑就只剩一条缝了。虽说,这一白这白丑,但是这一点在这林初柳身上并没有体现出来。虽然说这林初柳说不上极丑,但是绝对当上的一个丑字的。
编好辫子凌霄出了卧房,走到堂屋,却见屋内没人。她走到门口,一阵风吹来,冷得她不由打了个哆嗦。因为还在化雪,所以这外头格外的冷。不过这古代的空气十分新鲜,呼吸一口便觉得身心舒畅。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她便见一个穿着灰色棉衣,用布巾包着发的冯氏吃力的端着个木盆,走进了用土墙围起来的院子。
见凌霄站在门口,她把手中的木盆,放在院内的石头上,道:“这就醒了?饭在锅里热着,我去给你端。”
前日,便是因为她没有将吃的放在锅里温着,才闹出那么大的事情来,所以今日出门洗衣服时,她特地留了火在灶里,把吃的放在了锅里温着。
“不用麻烦,我自己去便是。”看着冯氏冻得通红的手,凌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个天出去洗衣服,虽然说有太阳,但是那河里的水却是冷得刺骨。
凌霄去了灶间,揭开锅盖,便看到了十来个有些黑的玉米饼子,和一碗稀得可以看见,碗里有几粒米的粥。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些玉米饼子应该是昨晚上吃剩下的。
她也没出灶间,直接就着粥硬塞了一个玉米饼子,便没有再吃了。然后把玉米饼子,继续温在锅中,把碗给洗了。
出了灶间,院子里的冯氏,已经晾完了衣服,正搬了凳子,坐在门口做刺绣。那晾晒的衣服之中,便有原主的衣服。这原主,是个好吃懒做的,自然也是不会自己洗衣服的。所以,原主和冯氏的衣服,都是由冯氏洗的。卫谚,心痛他娘,所以一直都是自己洗衣服。
凌霄从未见过人做刺绣,便凑上去看了两眼。
只见冯氏捏着一根绣花针,在绢布上飞针走线,没一会儿,一朵栩栩如生的兰花便出现了。
“哇!婆婆你好厉害啊!绣的跟真的一样!”凌霄不由崇拜的看着冯氏赞叹道。
冯氏颇为意外的看着凌霄,这可是她这儿媳妇儿第一次叫她婆婆,以前她可都是直接叫了‘喂’或者‘老太婆’的。
“哪里,但凡是女子,都会刺绣,算不得厉害的。”被自己儿媳妇儿这么称赞,本来就面薄的冯氏脸有些微红。原来,被儿媳妇儿崇拜是这种感觉啊!
“我就不会。”凌霄抓了抓头,她虽然会舞刀弄枪,但是这针却捏不来。想她小时候,衣服破了都是爷爷给缝的。
“儿媳妇儿你若想学,我可以教你。”以前自己刺绣,这儿媳妇儿是看都不看一眼的。如今不但看了,还如此夸赞,想是对这刺绣起了兴趣。这刺绣能磨人的性子,说不准儿她这儿媳妇儿学了刺绣,这性子便能磨好了呢!
“不、不、还是算了吧!我学不来的。”凌霄忙摇头摆手,刺绣这细致的东西,还是不适合她学。
见凌霄不愿意学,冯氏多多少少有点儿失落。
“对了,婆婆卫谚呢?”凌霄见卫谚不在,便不由问道。
卫谚?冯氏有些奇怪的看着凌霄,她这儿媳妇儿在成婚之后,可是第一次这么直呼谚儿的名字。以前,她可一直都是叫谚儿相公的。
“谚儿,去镇上卖字画了,估摸着下午才能回来。”冯氏说着,看着院门,心里盼着卫谚能卖出几幅字画,能买些面粉,和素油回来。
虽然卫谚,几乎每日都是镇上卖字画,但是大多时候,一副都卖不出去。今年秋天,便是乡试了。去年因为她病了,用光了卫谚去省城去参加乡试的路费,所以便耽误了。今年秋天,无论如何都是要让他去的。只是,到现在这路费却依旧没有攒到半分,更是因为每日去卖字画,耽误了温书。她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事儿,所以经常会忧心得睡不着
“哦……”凌霄哦了一声。
冯氏因为她头上还有伤,便让她进屋坐着,说在外面吹了风不太好。
中午,婆媳二人依旧吃了剩下的玉米饼子,凌霄依旧只吃了一个玉米饼子。冯氏问起,她为何只吃这么少,她只说是伤头没什么胃口。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卫谚回来了。提了两斤面粉,和半两素油。
晚上做饭时,凌霄因为实在不想再吃糊了的玉米饼子了,便揽下了做饭的活,让冯氏帮着烧火便是。卫谚什么都没说,冷着脸回了房看书。
凌霄先是和了加了些面粉的玉米面儿,用纱布盖着,让面团儿先醒着。然后又洗了白菜和小葱,把白菜切成段儿。锅烧热,再冯氏紧张的注视下,到了一点点儿素油。放了些蒜蓉下锅爆香,把白菜梗也放进去炒了炒,又在冯氏紧张的注视下,放了些粗盐。
这油盐都是金贵的东西,冯氏怕着凌霄放多了,自然紧张。不过好在,凌霄放的素油和盐都在她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接着凌霄又往锅里加了适量的水,煮着白菜梗。把醒好的面团儿,搓成圆圆的条状,又揪成十几个小圆团儿,压成了饼状,一个个的贴在了煮着白菜汤的铁锅边缘。
冯氏没想到,还可以便煮白菜汤便贴饼子。以前她都是先贴饼子,后做白菜汤的。汤做好的时候,这饼子都快凉了。如今她儿媳妇儿这么做,倒是省了不少时间,节约了柴火,还不用担心饼子冷了。
见白菜梗煮得差不多了,凌霄又放了白菜叶子进去煮。把饼子挨个翻了个面儿,等白菜汤煮好的时候,这饼子也好了。她又放白菜汤面放了些盐,便让冯氏不要加柴了。把饼子捡进了盘子里,把白菜汤装了三碗。和冯氏一起,端到了堂屋。
吃的端上了做,冯氏便唤了卫谚出来。见卫谚出来了,凌霄压根没抬眼瞧他,自顾自的吃起玉米饼子来。
对于自己做的玉米饼子,凌霄是相当的满意。这饼子,不糊不粗,还十分软绵,香甜可口。白菜汤虽然调味单调,但是,却比冯氏做的要好喝许多。
卫谚看着桌上的玉米饼子,和面前的白菜汤。这颜色和香味看着是比他娘做的好,这个林初柳为了偷懒,可是藏得够深的。虽然他十分不屑吃林初柳做的饭,但是这面粉和油都是他买的,若是不吃岂不是便宜林初柳这个恶妇了,让这些玉米饼子全落入了她的嘴中。他想着,拿起一个玉米饼咬了一口,玉米饼软绵香甜,比他在镇上买的还要好吃许多。
在吃上面,卫谚向来是不注重的。他也知道,他娘的厨艺不太好,但是他却也并不觉得难吃。对他而言,只要能吃饱便好了。
“儿媳妇儿,你这玉米饼子做的真好吃,这白菜汤也好喝。”冯氏斯文的咽下,嘴里的玉米饼子,看着凌霄夸赞道。
原来,这玉米饼子也可以这么好吃啊!
“好吃婆婆你便多吃点儿吧!”面对夸赞,凌霄回以微笑。
“哼……”卫谚发出了一声冷哼。潜台词似在说:“装什么好媳妇儿!”
听得卫谚的冷哼,凌霄低着头翻了个白眼儿,吃掉最后一口玉米饼子,把碗里的白菜汤全喝了,然后,便放下了筷子。
卫谚见她放了筷子,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以往他娘做的饼子不好吃,她都要吃上十几个。今日她做的饼子,这般好吃,她却只吃了两个,这未免也太反常了吧!
冯氏见卫谚看着凌霄,知道他是在奇怪她怎么只吃了两个饼子,便解释道:“儿媳妇儿伤了脑袋,没什么胃口,所以吃得少。”
“原来如此。”卫谚点了点头,嘲讽道:“她应该一直都没胃口才好,不然再那么吃上去,猪都快赶不上她了。”
凌霄如何不知道,这卫谚在说她比猪还要肥。她扬起三层下巴,反击道:“长得比猪壮,总好过,瘦得跟豆芽菜似乎,弱不禁风,风一吹就倒。”
虽然这卫谚的个子并不矮,还算的上是高,但是却十分的瘦。衣服里面都是空荡荡的,看起来弱不禁风,风一吹便能倒了。
但凡是男子,都不喜欢被人说弱不禁风,卫谚把筷子往桌上重重的一放,拍起了桌子。
“你……”他正要发作,冯氏却按住他的手劝道:“吃饭,吃饭,莫要吵,莫要吵。”她最害怕的便是看到二人吵起来。虽然这个儿媳妇儿不太好,但是她却依旧希望他们和和气气的,因为家和万事兴。
卫谚不想违背他娘的话,瞪了凌霄一眼,继续吃饭。凌霄端起自己吃完的碗,起身去了灶间。
转眼,便又过了五日。因为头上的伤,凌霄一直没出过门。这期间,她四哥林冬生来看过她,还带了一只兔子过来,说是她爹让拿来了。然后,那兔子肉让她们美美的吃上了两天。不过,那兔子肉,卫谚却是一口未吃。他心中厌恶,记恨林家,自然不愿意吃他们送过来的兔子。
凌霄后脑勺的伤口,已经掉了痂。受不了油腻腻头发的她,便烧了一锅水,用皂角痛痛快快的洗了个头。洗完头后,凌霄只觉得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洗完头后,她用棉布擦了半个,然后披散着头发,在院子里快步走。这几日,她每天清晨都会绕着院子跑个十几圈儿,没事儿的时候也会在院子里快步走。对于减肥,便是要做到,能站不坐,能走不站,能跑不走……
头发干了之后,她便想去后山看看能不能采点儿药草换点儿钱。她可看一直都记得,要还卫谚面粉和素油的事情。以前住在农村,家后面便是一座大山。农人靠水吃水,靠山吃山。所以爷爷经常会进山采些药草换钱,她也常常跟着去。爷爷每次采到药草,都会告诉她那是什么药草,有什么药效。所以,她也认识不少药草。
冯氏去了隔壁陈家和陈氏做绣活,凌霄背了个背篓,拿了把镰刀,便往后山的方向而去。
小说《农门娇媳致富记》 第4章 思念亲人,婆婆是厨渣 试读结束。
《农门娇媳致富记》网友点评
情栀口红:作者月荼请听我说一句农门娇媳致富记这篇没有华丽的语言装饰,却以平实的真情打动读者,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都很成功,给人回味之感!
屌丝范:凌霄卫谚的性格特别有特点,让人看一眼忘不了。当然,剧情中的其他人物也有自己独特的剧情,让人记忆犹新。在后面凌霄卫谚老夫老妻一般谈笑,这种幸福的结局让人有一种自己的使命终将到头了,里面的人物不再需要我们担心了的感觉。此外,剧情十分精彩让人意想不到。有时候不禁幻想之后的情节。(求作者大大关注,求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