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简诗萱厉山禾作为主角的现代言情小说《爱入骨髓》,讲述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是作者简诗萱厉山禾的一部人气佳作,主要讲述的是:当年为了出人头地,她不告而别。一心追求她想要的,这些年两人都没有联系。江清只当他还在生自己的气,语气柔软至极。“我前几天……...
《爱入骨髓》小说试读
厉山禾下了飞机,已经是晚上九点多。
江清又给他打了好几通电话,他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弄到了他的手机号。他不想回她,依旧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忽略。
可翻来覆去看了好几次,没有简诗萱发来的任何一条短信或是未接来电。
他忍不住。又去刷新了朋友圈,终于看到了她不久前刚发的一张合影。
一群人似乎在聚餐。不知道是被热气熏得还是喝多了。简诗萱的脸红红的,但却笑得开心。
厉山禾想到昨晚她说的那些话,脸色不由沉了沉。拨号给她打了个电话。
嘟嘟几声,他心底忽的升起一种烦闷不安的情绪。
直到那头接起,“你好。请问是哪位?”
是个男人。
厉山禾脚步一顿。下意识皱了皱眉,嗓音冷冽至极,“简诗萱呢?”
“小诗她刚去洗手间了。请问你是哪位。我一会儿叫她给你回电话吧……”
“你们在哪儿?”
顾明朝愣了愣。下意识的回答:“三环路上的来福涮肉坊……”结果他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果断切了线。
等到简诗萱从洗手间大吐特吐回来。顾明朝好心提醒,“刚有个人给你打电话了。我怕是你客户就帮你接了,结果是个男的,听着口气不大好。”
他的话一说完。简诗萱浑身打了个激灵,脸色一变,赶紧点开手机看了一眼,果然厉山禾发了消息过来,没什么废话,直接让她发地理位置。
她和厉山禾很少干涉彼此的私生活,但他向来不喜欢酒气,生活作风简单规律得就像是老干部。
简诗萱闻了闻自己身上的酒臭味,她犹豫了一下,发了条消息过去:“我喝酒了,今晚还是别见面了吧。”
结果对方秒回:“速度。”
她咬着唇,最终还是把地址发了过去。
厉山禾从挂了电话脸色就已经很难看了,恰好简诗萱发来消息,看到内容,他的耐心就彻底用完了。
敲了敲简诗萱微信上笑得甜美的头像,他冷笑,“你可真是长本事了。”
敲完又觉得自己这番行为有些幼稚,干脆收起手机,准备去地下停车场取车,结果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背后有人喊他。
“机长……”
他回过头,就看到机组的空乘麦潇潇拉着行李箱朝他走来,似乎有些急,一张妆容精致的脸上还带着奔跑后的红晕。
他挑了挑眉,神色波澜不惊。
“那个……机长,你有没有时间,我想请你吃顿饭。”麦潇潇终于站定,小心翼翼地征求意见,一颗心像是小鹿乱撞。
厉山禾可以说是历届最年轻的机长,人帅还单身,她从第一天进入公司,就对他动了心思。只是到底是女孩子,多方了解后,才决定趁着今天生日,约他一起吃个饭,顺便,表白。
可男人几乎是没有考虑就开口拒绝了:“抱歉,没有时间,女朋友在聚餐,我要去接她。”
麦潇潇先是一愣,随后脸色有些发白的问道:“机长,你有女朋友了吗?什么时候有的?”
厉山禾想了想,尽管昨天简诗萱说了那些话,但她单方面的决定,于他而言更像是废话,“三年前就在一起了。请问你还有别的事情吗?如果没有,我想先走了。”
她已经尴尬到了极点,摇了摇头:“那……机长你开车小心,再见。”
“再见。”
小说《爱入骨髓》 第2章 试读结束。
《爱入骨髓》网友点评
梅窗月明清似水:《爱入骨髓》最大的特色就是人物和情节描写出彩,出场人物很多,戏份很足,性格各异,没有重复感,人物贯穿小说前后,每一个出场人物都有各自的作用。
好听的两个字的网名:《爱入骨髓》这本书的内容严谨,文字诙谐有趣,作者简诗萱厉山禾的笔力也不错,一读就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