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个穿书女说的是真的。
那么作者笔下我的人设应该是个典型的“灰姑娘”吧。
在认识沈柯言之前,我只是个农村长大的普通女孩。
我是个孤儿,被外公带大。
外公,我,还有老黄狗来福。我们一家三口。
在村里,我们家分到一亩三分地,外公种了苋菜、玉米、豇豆还有其他应季蔬菜。
他每天骑着一辆小破三轮车去早市卖。
最嫩的苋菜外公都会留出来,我喜欢吃。
来福摇着尾巴,就在后面追赶外公的车。跑得比小三轮还快。
赚来的钱有一毛一块的硬币,五块十块纸币,整整齐齐码在饼干铁皮盒里。
因为我们家情况特殊,村里还安排了份打扫公共厕所的活。
从早市回来以后,外公要把村里三个厕所清扫干净。
每个月能多赚八百块。
就靠着这些东攒西凑的钱,我读到了高中。
高考前一个月,外公在地头突发脑溢血,昏了过去。
icu是个烧钱炉,我问村长借了五万块。
钱还没花完,外公就断了气。
我想他大概是舍不得花钱,所以才急着走了。
那年我十七岁,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
大黄狗来福年纪也很大了,走路都不太稳。
可外公走后一个月,它突然怀了宝宝。
只生了一胎,就随外公走了。
对了。
那只小狗,就是团团。
#第2章初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