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晚萧洗完碗,刚出灶房就看到宋长亭正在捡柴火,擦了擦手走过去,“我来捡,你去灶房烧火。”
为了防止瘸掉的那条腿萎缩,宋长亭每天都自己按摩泡脚。
烧好水,陆晚萧又把泡脚的水端给宋长亭,宋长亭晦涩不明的看了她一眼,不过还是什么也没说,泡好脚后径直回了自己的屋子。
陆晚萧知道他心里肯定会觉得奇怪,毕竟这些事情原主是从本来不会做的,不但如此,每次看到宋长亭泡脚还会讽刺两句。
不过她也没有在意,以宋长亭的聪慧,早晚会发现她的不一样,没必要藏着掖着,除非她等身体恢复之后丢下宋长亭自己跑路。
丢下一个瘸了腿的人自己去逍遥快活,那也太缺德了,会遭报应的,这种事她真做不来。
再说了,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她一没地方可去,二没钱没势,出去四海为家吗?这具身体这么弱,估计连县城都走不到。
还有,万一半路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她在这里举目无亲,可不会有人关心她的死活,更不会有人去找她。
所以,她还是先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吧,先想办法赚钱,然后走一步看一步。
......
翌日。
许是换了地方不习惯的缘故,天才蒙蒙亮,陆晚萧就醒了,穿好衣服准备去河里打点水来做早饭,在灶房找了一圈没看到桶,想去问问宋长亭,去了他的房间发现没人,循着记忆去了后面的小河。
才走到一半,就看到提着半桶水的宋长亭杵着拐杖艰难的往回走。
身形清瘦,走路艰难,好似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曾经意气风发的大才子,成了如今这副模样,妻子还那样欺他辱他,谁看了都忍不住叹一句心酸可怜。
搓搓手,陆晚萧压下心中的涩意,收回思绪快步朝他走了过去。
“我来提吧。”
看到陆晚萧,宋长亭眼里闪过一丝意外,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一言不发的绕过她继续往前走。
看来宋长亭对原主的厌恶真的不是一点点啊。
不过想想也是,换做是谁卖了她的弟弟,气死了她的母亲,虽然说母亲已经病重不治,没几日好活了,但是这不是一回事儿。
完了还给她戴绿帽子,虽然吧,最后也没戴成,但是这个行为已经很恶心了,她不砍死那人,名字倒过来写。
陆晚萧无奈的摊摊手,看到路边的沟边有新发的野芹菜,掐了一把去河里洗干净后拿着回了家。
半路遇到来提第二次水的宋长亭,二话没说,把芹菜塞给他,抢过他手里的木桶去了河边打水。
看着手里洗干净的野芹菜,宋长亭眸色闪了闪,等她打着水来,两人一前一后的回了家。
回到家,趁宋长亭洗漱的空档,把灶房里装东西的翻了个遍,翻出一个鸡蛋和小半包面粉。
面粉是之前宋长亭的一个同窗来看他的时候带来的,鸡蛋是邻居大婶觉得宋长亭可怜,趁陆晚萧不在偷偷给宋长亭让他补身子的,不过还是被原主给翻了出来,五个鸡蛋被她自己吃了剩一个。
不得不说,原主是真的狗。
不但鸡蛋没给宋长亭吃一口,就连那面粉,也是烙了饼全部吃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宋长亭是连个味都没闻到。
当然,以宋长亭的骨气和自尊,也不会去问她要这些东西吃。
一个人极品到这个地步,也算是世间难有了。
这种女人就应该沾上鸡蛋液,裹上面包糠,丢进油锅里反复油炸一百零八遍。
陆晚萧弄了一个野芹菜鸡蛋饼,又烧了一个野芹菜汤。
原以为以宋长亭对原主的厌恶,以及他的骨气,多少需要她说两句他才会吃的,没想到,人家一点儿也没客气,一言不发的干完了自己的那份。
吃过早饭,陆晚萧见家里的柴火已经不多了,准备去村后的林子里捡点儿,不然她怕晚上做不熟饭。
翻出破旧的背篓,拿上砍柴刀,见宋长亭坐在一旁神色莫名的看着自己,陆晚萧随口说道:“我看家里快没柴火了,我去捡点。”
说完也不管宋长亭什么反应,就背着背篓出了门。
走到院门口,想了想,又折回来问道:“对了,后面的山上能去吗?有没有野兽?”
她想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找到点儿值钱的东西,回头拿去卖卖,这个家里实在太穷了,再不挣钱,过几天怕是连糙米粥都喝不上了。
靠山吃山,山上草药啊,野鸡野兔什么的都可以卖钱,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遇到人参灵芝什么的。
实在不行,找点儿吃的也行,这个季节野菜应该很多。
听到她的话,宋长亭盯着她看了片刻,随后垂眸掩盖住眼中的神色,淡淡的说了句,“你不是去过吗?”
言下之意就是你现在都还好好的站在这里,有没有危险这还用问吗?
陆晚萧了然,点点头,说了句,“中午你自己先吃饭,不用等我,我去趟山上,晚一点儿回来。”
听到她的话,宋长亭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了她一眼,然后冷冰冰的吐出一句,“你还是去找朱猎户吧!”
“哈?朱猎户?找他干什么?”这话题跨越太大,陆晚萧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宋长亭以为她是想吃肉,所以想上山去找野鸡野兔,毕竟这种事以前原主也不是没干过,结果每次都是连野鸡毛都没找到一根不说。
有几次很晚都没回来,还是宋长亭的母亲叫人一起去寻回来的。
结果原主不但不感激,还骂骂咧咧,有一次说话太难听还挨了宋母一掌。
不过那之后她倒是没再去过山上了,大概也是怕自己没回来宋母不再去找她,
朱猎户会打猎,他们家不缺肉。
而之前原主也通过勾搭朱猎户得到了几块肉。
朱猎户死了老婆多年,有点儿傻,原主又养得细皮嫩肉的,只是给他摸了几下手,答应过几天跟他**,还说等找个合适的时机跟宋长亭和离了跟他过日子,就美得找不着北。
不但给了原主几块肉,还给了她半两银子。
原主吃了肉,花了银子,朱猎户几次找她问她什么是是兑现答应他的事情,都被她找借口搪塞过去了。
朱猎户长得五大三粗的,脸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疤,脑子也有点儿不好使,原主看惯了清风明月,又聪明无双的宋长亭,又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几次之后,朱猎户也不愿意,就打算强了她,原主不愿,被朱猎户打了一顿,直接给打死了。
这还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儿。
所以,宋长亭让她去找朱猎户,是见她没有把他昨天的话当一回事,心累,打算提前解放自己了?
反正两人早晚要拜拜,何必多折腾!
毕竟人若想作死,是老天爷也拦不住的。
是这意思是吧?!
“次奥!”陆晚萧心中一万匹羊驼奔腾而过。
“我只是想去山上看看有没有野菜,再顺便捡点儿柴火,你放心,我会平安回来的,你乖乖在家,不用去找我,饿了自己做饭吃。”陆晚萧说完,也不管宋长亭什么反应,直接关上院门走了。
宋长亭看着关上的院门,视线向下,浓密的睫羽挡住了眼底所有情绪,站了一会儿回了屋子,打开桌上的书,取出夹在里面的信......
**
大抵是时间还早,加上宋家的位置靠村尾,陆晚萧一路上倒是没碰到什么人,很顺利的到了山脚。
看了一眼雾气朦胧的大山,陆晚萧砍了一根树枝杵着,在休息了三次之后终于爬到了山顶。
“妈呀,这身体也太弱了。”陆晚萧气喘吁吁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丢了一颗刚刚顺路摘的不知名果子到嘴里,酸酸甜甜的,可以解渴。
还好现在是春天,山上已经有些可以吃的野果,要是冬天,吃树叶都怕是找不到水分充足的。
唉~为什么同样是穿越,别人就能穿到富贵人家吃穿不愁,再不济,像她一样穿到这种穷得揭不开锅的地方,也会有个系统啊,空间什么的傍身,或者锦鲤附体,她怎么就什么都没有呢?
她对徒手打天下没有兴趣啊喂~
感叹完自己命运凄惨,陆晚萧把手里剩下的几个果子一把丢进嘴里,然后把手里的树枝削尖了一些,准备四处看看。
春季万物复苏,山上到处都是宝,许是运气好,没多一会儿的功夫,陆晚萧就找到了甘草,苦参,白薇,地榆,虎杖,紫草,蒲公英等几种常见的药材。
不怎么值钱,不过聊胜于无,回去晒干,等多采点儿拿去卖。
能赚一点儿是一点儿吧,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吗?
谁让她现在穷得连一个铜板都拿不出来呢。
又是想念那九位数遗产的一天。
“唉~”陆晚萧叹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
还好跟在老头子身边那几年,他除了逼着自己习武之外,还逼着自己学医,上山采药这种事也没少干。
不然现在真的是两眼一蒙黑,踩着银子找银子。
除此草药,陆晚萧还还采了蕨菜等几种认识的野菜。
背篓有些沉了,陆晚萧抬头看了看天上,见已经日上中天,决定先回家,改天再来。
路过一棵看上去有些年纪的大树,见四周很潮湿,陆晚萧想去看看有没有灵芝,结果还没走到大树下,就一脚踩空,连人带背篓掉到了一个洞里......
《穿越后,她一心只想做地主》这本书充满了智慧与勇气。作者锦墨疏影以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主角陆晚萧宋长亭的成长历程。她在面对困境时展现出坚韧和聪明,激励着读者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整个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一个转折都令人意想不到。配角们的存在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趣味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魅力。这是一部令人充满期待和感动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对于我来说,《穿越后,她一心只想做地主》是一部真正值得推荐的佳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感人至深,男女主角都表现得非常出色。感谢锦墨疏影的才情,写出了这么好的作品。
《穿越后,她一心只想做地主》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锦墨疏影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穿越后,她一心只想做地主》。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